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变阻器,尤其涉及一种滑线变阻器。
背景技术:
变阻器是科研、电子电器测试测量中的常用元器件。目前使用的变阻器有两种类型:一为变阻箱,一为变阻器。滑线变阻器是可调电阻的一种,应根据外接负载的大小和调节要求选用。
现有名称为《内旋式滑线变阻器》、申请号为200820228358.x的专利公开了一种内旋式滑线变阻器,但该滑线变阻器的调节均为粗调,不能实现细调,电阻误差大。本专利在此基础上将此结构做了优化改观,使得滑线变阻器实现粗调、细调等多级调节且电阻阻值准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就是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滑线变阻器,其可实现粗调、细调、多级调节且电阻阻值准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包括粗调部和细调部,所述粗调部套接于细调部内。
所述细调部包括细调壳体及接线柱一,所述细调壳体为以透明塑料注塑于螺旋形电阻线之外成圆桶状壳体,所述接线柱一与细调部的电阻线一端相连。
所述粗调部包括位于细调壳体内的粗调壳体一、套接于粗调壳体一内的圆桶状壳体二。
所述粗调壳体一为以透明塑料注塑于螺旋形电阻线之外成圆桶状壳体,所述粗调壳体一位于粗调部内的一端设置有动滑片一,所述动滑片一与粗调壳体一内的电阻线的一端相连,粗调壳体一的另一端伸出细调壳体外并设置有手柄。
所述壳体二位于粗调壳体一内, 粗调壳体一与壳体二轴心共线;所述壳体二位于粗调壳体一内的一端设置有动滑片二,所述动滑片二与接线柱二相连;壳体二的另一端伸出粗调壳体一外并设置有手柄。
所述动滑片一、动滑片二均为圆形动滑片。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细调壳体、粗调壳体一及壳体二采用不导电材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细调壳体与粗调壳体一间还设置有支撑粗调壳体的支撑架,所述粗调壳体一与壳体二间还设置有支撑壳体二的支撑架。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优选方案,所述支撑架采用不导电材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细调壳体内的电阻线与粗调壳体一内的电阻线的长度相同,所述细调壳体内的电阻线的横截面面积大于与粗调壳体一内的电阻线的横截面面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依据导体材料、横截面积一定时,其长度变化引起电阻值变化的原理,改变现有变阻器的结构,实现粗调、细调、多级调节且电阻阻值准确。
本实用新型电阻线在壳体内部,不易生锈,圆形动滑片接触良好、安全可靠。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不仅局限于以下内容的表述。
图1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内部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左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粗调部结构左视图。
图中,1为动滑片一、2为电阻线、3为动滑片二、4为粗调部、5为接线柱二、6为壳体二、7为手柄、8为支撑架、9为粗调壳体一、10为细调部、11为接线柱一。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粗调部和细调部,所述粗调部套接于细调部内。
所述细调部包括细调壳体及接线柱一,所述细调壳体为以透明塑料注塑于螺旋形电阻线之外成圆桶状壳体,所述接线柱一与细调部的电阻线一端相连。
所述粗调部包括位于细调壳体内的粗调壳体一、套接于粗调壳体一内的圆桶状壳体二。
所述粗调壳体一为以透明塑料注塑于螺旋形电阻线之外成圆桶状壳体,所述粗调壳体一位于粗调部内的一端设置有动滑片一,所述动滑片一与粗调壳体一内的电阻线的一端相连,粗调壳体一的另一端伸出细调壳体外并设置有手柄。
所述壳体二位于粗调壳体一内,粗调壳体一与壳体二轴心共线;所述壳体二位于粗调壳体一内的一端设置有动滑片二,所述动滑片二与接线柱二相连;壳体二的另一端伸出粗调壳体一外并设置有手柄。
所述动滑片一、动滑片二均为圆形动滑片。
具体地,电阻线略凸出壳体(细调壳体、粗调壳体一)的内壁,动滑片的触点在同一平面内互成120度。动滑片一与壳体一固连,且位于细调壳体内,使动滑片一与电阻线保持刚性接触。动滑片二与动滑片一类似,动滑片二与粗调壳体一内的电阻线保持刚性接触。拉动粗调壳体一的手柄,可使粗调壳体一于细调壳体内滑动,支撑架与粗调壳体一相连,不影响粗调壳体一与细调壳体的相对运动。壳体二内的手柄与此类似,不做赘述。与常规的变阻器一样,电阻线的线匝与线匝之间不导电,滑片与电阻线的一点刚性连接且导电。
优选地,所述细调壳体、粗调壳体一及壳体二采用不导电材质。
优选地,所述细调壳体与粗调壳体一间还设置有支撑粗调壳体的支撑架,所述粗调壳体一与壳体二间还设置有支撑壳体二的支撑架。
优选地,所述支撑架采用不导电材质。
优选地,所述细调壳体内的电阻线与粗调壳体一内的电阻线的长度相同,所述细调壳体内的电阻线的横截面面积大于与粗调壳体一内的电阻线的横截面面积。
可以理解的是,以上关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描述,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受限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描述的技术方案,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以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只要满足使用需要,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