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oled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oled显示面板的显示区形成有至少一透光区,所述透光区边缘设置有异形子像素;
其中,所述异形子像素包括至少一个凹陷部,所述凹陷部位于所述异形子像素朝向所述透光区的一侧,且所述凹陷部的边缘与所述透光区的边缘相对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oled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区包括至少一条外凸的弧形边,所述异形子像素朝向所述弧形边的一侧为弧形凹陷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oled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区的形状为中心对称图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oled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区的形状为圆形或圆角平行四边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oled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单个所述异形子像素的面积与所述显示区的单个常规子像素的面积相同。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oled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异形子像素围绕所述透光区设置,且所述异形子像素位于相邻所述常规子像素连线的水平延长线和垂直延长线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oled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区为圆形,所述异形子像素分布于所述透光区的两相互垂直的直径端点。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oled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区的四个直径端点分别设置有一个所述异形子像素,每个所述异形子像素的凹陷部弧长约等于所述透光区的1/4周长。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oled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区为圆角平行四边形,所述异形子像素分布于所述透光区的两条对角线的端点,或者,所述异形子像素分布于所述透光区的相邻两个对角线端点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oled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区的四个对角线端点或相邻两个对角线端点之间分别设置一个所述异形子像素,每个所述异形子像素的凹陷部弧长约等于所述透光区的1/4周长。
11.根据权利要求8或10所述的oled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区域设置有两个相靠近的所述透光区,两个所述透光区之间、且同一所述水平延长线上设置有两个所述异形子像素,以及位于两个所述异形子像素之间的补色子像素,所述补色子像素及其两侧的所述异形子像素的色彩各不相同。
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oled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区的四个直径端点分别设置两个所述异形子像素,每个所述异形子像素的凹陷部弧长约等于所述透光区的1/12周长。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oled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设置于同一所述直径端点的两个所述异形子像素之间设置有补色子像素,所述补色子像素及其两侧的所述异形子像素的色彩各不相同。
14.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要求1~13任一项所述的oled显示面板;
所述oled显示面板包括显示区、位于所述显示区的感应区、以及位于所述感应区的透光区;
所述感应区背部设置有至少一个感光元件,所述感光元件的感光单元与所述透光区对位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