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LTE双频多模的MIMO天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44538发布日期:2018-09-14 23:12阅读:27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移动通讯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LTE双频多模的MIMO天线。



背景技术:

天线在移动通信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在收发信机和电磁波传播空间之间实现有效的能量传递。通过对天线进行不同设计,改变辐射特性,可以控制电磁能的空间分布,提高资源利用率,优化网络质量。但是传统的天线增益较低,传输范围较短,不能满足现今社会的高速发展。

受限于传统的基站天线构架,现有的MIMO传输方案一般只能在水平面实现对信号空间分布特性的控制,还没有充分利用3D信道中垂直维度的自由度,更没有深层地挖掘出MIMO技术对于改善移动通信系统整体效率与性能及最终用户体验的潜能。随着天线设计构架的演进,AAS技术的实用化发展已经对移动通信系统的底层设计及网络结构设计思路带来巨大影响,这一发展趋势必将推动MIMO技术由传统的针对 2D空间的优化设计向着更高维度的空间扩展。多输入多输出(MIMO)技术是移动通信领域中的一项重大突破,它能有效解决移动通信系统容量的瓶颈问题。MIMO即多天线技术,对于提高数据传输的峰值速率与可靠性、扩展覆盖、抑制干扰、增加系统容量、提升系统吞吐量有着重要作用。面对速率与频谱效率需求的不断提升,对MIMO技术的增强与优化始终是LTE系统演进的一个重要方向。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LTE双频多模的MIMO天线,为LTE传输技术的性能提升开拓出更广阔的空间,提升无线通信系统网络容量。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LTE双频多模的MIMO天线,包括:铝底板,所述铝底板设有通孔一与通孔二,所述铝底板四角还设有压母,所述铝底板通过所述通孔一连接双面线路板,所述双面线路板设有与所述通孔一大小相应的孔位,所述铝底板通过所述通孔二连接中板,所述中板设有与所述通孔二大小相应的孔位,所述双面线路板连接铝振子,所述铝振子设有与所述通孔一大小相应的孔位。

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描述,所述铝底板厚度为1.5mm,其底面贴膜。

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描述,所述中板采用的是铝材,其厚度与所述铝底板一致,其底面贴膜。

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描述,所述铝振子是3600-3800MHz的振子。

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描述,所述铝振子采用的是铝合金,其表面镀银。

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描述,所述双面线路板印刷厚度为0.035mm,板材厚度为1mm,其介电常数为 4.4。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充分满足TD-LTE网络建设的各种场景及业务需求、充分考虑了多天线及3DMIMO天线技术的频谱效率和可实施性,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在不增加带宽和天线发送功率的情况下,频谱利用率可以成倍地提高;为LTE传输技术的性能提升开拓出更广阔的空间,使得进一步降低小区间干扰、提高系统吞吐量和频谱效率成为可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铝振子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双面线路板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中板图。

附图标记:1-铝底板、2-通孔一、3-通孔二、4-压母、5-双面线路板、6-中板、7-铝振子。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结合图1、图2、图3、图4所示:

一种LTE双频多模的MIMO天线,包括:铝底板1,所述铝底板1设有通孔一2与通孔二3,所述铝底板1四角还设有压母4,所述铝底板1通过所述通孔一2连接双面线路板5,所述双面线路板设有与所述通孔一2大小相应的孔位,所述铝底板1通过所述通孔二3连接中板6,所述中板6设有与所述通孔二 3大小相应的孔位,所述双面线路板5连接铝振子7,所述铝振子7设有与所述通孔一2大小相应的孔位。

本实施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铝底板1厚度为1.5mm,其底面贴膜。

本实施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中板6采用的是铝材,其厚度与所述铝底板1一致,其底面贴膜。

本实施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铝振子7是3600-3800MHz的振子。

本实施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铝振子7采用的是铝合金,其表面镀银。

本实施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双面线路板5印刷厚度为0.035mm,板材厚度为1mm,其介电常数为4.4。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采用铝底板1与中板6双层设计,将铝振子7与双面线路板5进行分层段连接,形成一种双向频率的天线,不改变现有天线尺寸的条件下,可以将每个垂直的天线阵子分割成多个阵子,从而开发出MIMO的另一个垂直方向的空间维度。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它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专利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专利,凡在本实用新型专利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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