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保温和散热性能的动力锂电池模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69340发布日期:2018-11-16 23:22阅读:21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保温和散热性能的动力锂电池模组,属于锂电池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锂离子动力电池是目前作为新能源汽车、储能行业应用的关键,锂离子动力电池也有特定的使用环境要求,低温情况下不能充电,高温情况下(>60℃)充电、放电对电池的寿命及性能有影响,而电池PACK系统又有严格的密封要求,如IP67。电池充放电过程中有热量产生,这些热量在环境温度过高的条件下,需要及时向外散出,防止箱子内温度升高;当环境温度较低时,又希望能把这些热量留在箱子里。

行业内一般的做法:高温时采用液体循环冷却,如图2所示,采用装有冷却液4的冷却管5,绕在电芯3的四周,低温时采用加热膜加热方式及保温材料对电池系统保温;这种做法电池系统结构复杂,成本高昂,需要冷却和保温两套设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具有保温和散热性能的动力锂电池模组,只需一套设施就能够维持动力锂电池模组或者pack系统的壳体内温度在最佳温度范围内,从而提高电池的放电容量,提升动力锂电池模组或者pack系统的综合性能。

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方案实现:一种具有保温和散热性能的动力锂电池模组,其包括壳体、保温导热层和电芯,所述电芯设置在所述壳体的内部,所述保温导热层位于所述壳体和所述电芯之间,包裹所述电芯。

所述保温导热层是由石蜡和二氧化硅气凝胶复合的相变材料制成的兼具保温和导热性能的膜层。

所述保温导热层为在温度较高具有导热特性,在温度较低时,又具有隔热保温特性的膜层。

所述保温导热层贴在所述壳体的内壁。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保温和散热性能的动力锂电池模组,在壳体内壁贴上保温导热层,对动力锂电池模组或者电池pack系统进行保温和散热,该保温导热层具有保温和导热两种特性:当温度较高时,保温导热层具有导热特性,当温度较低时,又具有隔热保温特性;并且保温导热层随着温度的上升,保温导热层的导热系数上升,导热能力增大,随着温度的下降,导热系数下降,导热能力减小,隔热能力增加,显示保温特性;

2、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保温和散热性能的动力锂电池模组在动力锂电池模组的壳体内或者电池系统pack箱内温度较高时,由于保温导热层的导热性能好,能更加快捷地将动力锂电池模组的壳体内或者电池系统pack箱内的热量传递至外界环境中去,降低动力锂电池模组的壳体内或者电池系统pack箱内温度;当动力锂电池模组的壳体内或者电池系统pack箱内温度较低时,保温导热层导热系数也偏小,隔热性能好,能够将动力锂电池模组的壳体内或者电池系统pack箱内温度保持住,因此,设置保温导热层能够更便捷地维持动力锂电池模组的壳体内或者电池系统pack箱内温度在最佳温度范围内,从而提高电池的放电容量,提升动力锂电池模组或者电池pack系统的综合性能;

3、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保温和散热性能的动力锂电池模组的结构简单,成本低,只需在动力锂电池模组的壳体内或者电池系统pack箱内贴一层保温导热层,即可维持动力锂电池模组的壳体内或者电池系统pack箱内温度在最佳温度范围内,无需另外设置冷却设施和保温设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保温和散热性能的动力锂电池模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背景技术中动力锂电池模组的循环冷却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壳体,2为膜层,3为电芯,4为冷却液,5为冷却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图1-2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不局限所述内容。

其中相同的零部件用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需要说明的是,下面描述中使用的词语“前”、“后”、“左”、“右”、“上”和“下”指的是附图中的方向,词语“内”和“外”分别指的是朝向或远离特定部件几何中心的方向,且附图均采用非常简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准的比率,仅用以方便、明晰地辅助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

为了清楚,不描述实际实施例的全部特征,在下列描述中,不详细描述公知的功能和结构,因为它们会使本实用新型由于不必要的细节而混乱,应当认为在任何实际实施例的开发中,必须做出大量实施细节以实现开发者的特定目标,例如按照有关系统或有关商业的限制,由一个实施例改变为另一个实施例,另外,应当认为这种开发工作可能是复杂和耗费时间的,但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仅仅是常规工作。

一种具有保温和散热性能的动力锂电池模组,其包括壳体1、保温导热层2和电芯3,电芯3设置在壳体1的内部,保温导热层2位于壳体1和电芯3之间,包裹电芯3。

保温导热层2是由石蜡和二氧化硅气凝胶复合的相变材料制成的兼具保温和导热性能的膜层。

保温导热层2为在温度较高具有导热特性,在温度较低时,又具有隔热保温特性的膜层。

保温导热层2贴在壳体1的内壁。

尽管已经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和列举,应当理解,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对上述实施例做出修改或者采用等同的替代方案,这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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