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阻尼器固定装置及天线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728959发布日期:2020-08-05 01:21阅读:328来源:国知局
一种阻尼器固定装置及天线组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到一种阻尼器固定装置及天线组件。



背景技术:

当前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人们对于信息的传递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而基站的数量也越来越多。相应的,安装于基站上的天线的数量也越来越多,为了增强天线的稳定性能,基站上也安装有阻尼器。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阻尼器一般固定于基站的通信铁塔上,但是由于通信铁塔的形状以及尺寸并不完全相同,导致阻尼器在通信铁塔上的安装难度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阻尼器固定装置及天线组件,以解决阻尼器在通信铁塔上的安装难度较大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

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阻尼器固定装置,应用于天线抱杆上,所述阻尼器固定装置包括:支架本体和固定件,所述支架本体通过所述固定件固定于所述天线抱杆上,所述支架本体上设置有卡扣,所述卡扣用于与阻尼器的凸起卡合,以固定所述阻尼器。

可选地,所述卡扣上设置有第一螺纹孔,且所述第一螺纹孔穿设有固定螺栓;

当所述卡扣与所述阻尼器的凸起卡合时,所述固定螺栓依次穿过所述第一螺纹孔以及所述凸起上的第二螺纹孔。

可选地,所述卡扣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卡扣沿所述天线抱杆的长度方向等间隔设置。

可选地,所述卡扣为l型卡扣。

可选地,所述卡扣与所述支架本体为一体成型结构。

可选地,所述固定件为u型固定件,且所述u型固定件套设于所述天线抱杆上。

可选地,所述支架本体包括凹槽,当所述卡扣与所述阻尼器的凸起卡合时,所述凹槽对应所述阻尼器设置。

可选地,所述凹槽为矩形凹槽。

可选地,所述凹槽为长圆孔凹槽。

第二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天线组件,包括天线抱杆、天线、阻尼器和上述的阻尼器固定装置,所述天线固定于所述天线抱杆上,所述阻尼器通过所述阻尼器固定装置固定于所述天线抱杆上。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阻尼器固定装置,应用于天线抱杆上,所述阻尼器固定装置包括:支架本体和固定件,所述支架本体通过所述固定件固定于所述天线抱杆上,所述支架本体上设置有卡扣,所述卡扣用于与阻尼器的凸起卡合,以固定所述阻尼器。这样,可以提供一种阻尼器固定装置,阻尼器可以通过阻尼器固定装置固定于通信铁塔上安装的天线抱杆上,从而降低了阻尼器的安装难度,且增强了阻尼器的稳定度,进而解决了阻尼器在通信铁塔上的安装难度较大的问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阻尼器固定装置的正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图1的侧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天线组件的正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图1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见图1-4,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阻尼器固定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参见图3和图4,阻尼器固定装置100应用于天线抱杆200上,如图1所示,阻尼器固定装置100包括:支架本体10和固定件20,所述支架本体10通过所述固定件20固定于所述天线抱杆200上,所述支架本体10上设置有卡扣11,所述卡扣11用于与阻尼器300的凸起30卡合,以固定所述阻尼器300。

其中,阻尼器300上可以设置有凸起30,凸起30的具体类型在此不做限定,例如:凸起30可以为圆弧形凸起,或者矩形凸起。当然,凸起30在阻尼器300上的设置位置在此也不做具体限定,例如:凸起30可以设置于阻尼器300朝向支架本体10的第一表面上,或者凸起30也可以设置于阻尼器300的相对两侧面,上述相对两侧面可以与第一表面为相邻的表面。

其中,支架本体10的具体材质在此不做具体限定,例如:支架本体10可以采用金属材料制成。而支架本体10的具体形状在此也不做具体限定,例如:支架本体10可以为矩形板。

其中,固定件20的具体类型在此不做限定,例如:固定件20可以为螺栓螺母结构,或者,固定件20也可以为圆环或者u型结构,且固定件20可以套设于天线抱杆200上,进而达到固定连接支架本体10和阻尼器300的目的。

其中,天线抱杆200的具体形状在此不做限定,例如:天线抱杆200可以为矩形抱杆或者圆柱形抱杆。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阻尼器固定装置100,应用于天线抱杆200上,所述阻尼器固定装置100包括:支架本体10和固定件20,所述支架本体10通过所述固定件20固定于所述天线抱杆200上,所述支架本体10上设置有卡扣11,所述卡扣11用于与阻尼器300的凸起30卡合,以固定所述阻尼器300。这样,可以提供一种阻尼器固定装置100,阻尼器300可以通过阻尼器固定装置100固定于通信铁塔上安装的天线抱杆200上,从而降低了阻尼器300的安装难度,且增强了阻尼器300的稳定度,进而解决了阻尼器300在通信铁塔上的安装难度较大的问题。

另外,在实际的安装过程中,可以先将阻尼器固定装置100固定于天线抱杆200上,然后将阻尼器300安装于阻尼器固定装置100上,即可以使得阻尼器300的凸起30与卡扣11卡合,即完成阻尼器300的安装,这样,可以降低阻尼器300的安装难度,提高安装效率。

可选地,所述卡扣11上设置有第一螺纹孔,且所述第一螺纹孔穿设有固定螺栓;

当所述卡扣11与所述阻尼器300的凸起30卡合时,所述固定螺栓依次穿过所述第一螺纹孔以及所述凸起30上的第二螺纹孔。

其中,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第一螺纹孔与第二螺纹孔的内壁上可以设置有螺纹孔。

当然,作为另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第一螺纹孔与第二螺纹孔的内壁上也可以未设置有螺纹孔,这样,方便装配,降低装配难度。

具体的,第一螺纹孔与第二螺纹孔的孔径稍微大于固定螺栓的直径,这样,提供一定的容差,方便固定螺栓穿过第一螺纹孔与第二螺纹孔。

当然,固定螺栓穿过第一螺纹孔与第二螺纹孔后,可以与螺母螺接。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当卡扣11与阻尼器300的凸起30卡合之后,卡扣11和凸起30还可以通过上述固定螺栓进行固定连接,这样,可以进一步增强阻尼器300与阻尼器固定装置100的连接强度,进而加强阻尼器300在天线抱杆200上安装的稳定程度。

可选地,所述卡扣11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卡扣11沿所述天线抱杆200的长度方向等间隔设置。

其中,天线抱杆200的长度方向可以参见图3中的a方向。

其中,卡扣11也可以包括第一卡扣和第二卡扣,其中,多个第一卡扣可以等间隔设置,且多个第一卡扣靠近支架本体10的第一端设置,第二卡扣靠近支架本体10的第二端设置,这样,通过第一卡扣和第二卡扣,可以将阻尼器300的两端均固定于支架本体10上,增强对阻尼器300的固定效果。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由于卡扣11的数量为多个,由于不同的阻尼器300的尺寸不同,这样,可以根据阻尼器300的尺寸选择与凸起30卡合的卡扣11,从而可以增强阻尼器300安装的灵活性,使得阻尼器固定装置100可以用于固定多种阻尼器300,增大阻尼器固定装置100的应用范围。

可选地,所述卡扣11为l型卡扣。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卡扣11为l型卡扣,这样,可以增强卡扣11与阻尼器300的凸起30之间的卡合强度,进一步增强阻尼器300在支架本体10上的固定效果。

可选地,所述卡扣11与所述支架本体10为一体成型结构。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卡扣11与支架本体10为一体成型结构,可以增强卡扣11与支架本体10之间的连接强度,避免卡扣11从支架本体10上脱落的现象的发生。

可选地,所述固定件20为u型固定件,且所述u型固定件套设于所述天线抱杆200上。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固定件20为u型固定件,且u型固定件套设于天线抱杆200上,这样,使得阻尼器固定装置100固定于天线抱杆200上更加方便,且使得阻尼器固定装置100的拆卸更加便捷。

可选地,参见图1,所述支架本体10包括凹槽12,当所述卡扣11与所述阻尼器300的凸起30卡合时,所述凹槽12对应所述阻尼器300设置。

其中,凹槽12可以贯穿支架本体10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支架本体10包括凹槽12,在保证对阻尼器300的安装效果的前提下,可以减小整个阻尼器固定装置100的重量,从而可以降低使用成本,且又可以减小阻尼器固定装置100对天线抱杆200的压力。

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凹槽12为矩形凹槽。作为另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凹槽12为长圆孔凹槽。这样,增加了凹槽12设置方式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参见图3和图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天线组件,包括天线抱杆200、天线、阻尼器300和上述的阻尼器固定装置100,所述天线固定于所述天线抱杆200上,所述阻尼器300通过所述阻尼器固定装置100固定于所述天线抱杆200上。由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包括了上述实施例中的阻尼器固定装置100,因而具有与上述实施例相同的有益技术效果,而阻尼器固定装置100的具体结构可以参见上述实施例中的相应表述,具体在此不再赘述。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和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情况下,还可做出很多形式,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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