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面板及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087974发布日期:2022-08-09 23:17阅读:67来源:国知局
显示面板及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技术涉及显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显示面板及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2.随着光电显示技术和半导体制造技术的发展,搭配薄膜晶体管的显示器(thin film transistor,tft) 已经越发成熟,像是薄膜晶体管式液晶显示器(thin film transistor liquid crystal display,tft-lcd)或是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thin film transistor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tft-oled)都已成功量产。在厚度、色彩饱和度、对比度、柔性显示等方面,oled显示器均具有明显的优势,oled显示器的发展具有广阔的前景。
3.现有的柔性oled显示面板广泛应用于手机类产品,且较多为高曲面产品,oled显示面板高曲面的设计可使得手机类产品具有更大的可视区域,但在oled显示面板中高曲度位置(平面区与弯折区交界位置)某些低灰阶下容易产生边缘发绿或发紫等mura现象,影响整体显示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4.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显示面板及显示装置,以解决oled显示面板中高曲度位置某些低灰阶下容易产生边缘发绿或发紫等mura现象的技术问题。
5.第一方面,本技术提供了一种显示面板,包括弯折相连的第一弯折部及本体部,所述显示面板具有第一区域以及第二区域,至少部分所述第一区域对应所述第一弯折部设置,所述第二区域对应所述本体部设置,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多个第一发光单元,设于所述第一区域,所述第一发光单元具有第一发光面积;多个第二发光单元,设于所述第二区域,所述第二发光单元具有第二发光面积,所述第一发光面积小于所述第二发光面积,且所述第一区域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的密度大于所述第二区域中所述第二发光单元的密度。
6.本技术提供的显示面板,第一区域中第一发光单元的第一发光面积小于第二区域中第二发光单元的第二发光面积,人眼所观看到的相邻第一发光单元的之间的亮度差异比具有第二发光面积的第二发光单元的亮度差异小,且人眼所观看到的相邻第一发光单元的之间的色点的差异也比具有第二发光面积的第二发光单元的色点差异小,相邻的第一发光单元之间的亮度、色度干扰越小,进而能够避免显示面板中高曲度位置(平面区与弯折区交界位置)在某些低灰阶下容易产生边缘发绿或发紫等现象。
7.第一区域中第一发光单元的第一发光面积小于第二区域中第二发光单元的第二发光面积的同时,第一区域中第一发光单元的密度大于第二区域中第二发光单元的密度,可以使得第一区域中相邻第一发光单元之间的亮度、色度干扰减小的同时,保证第一区域中第一发光单元整体发光的连续性,进而提高显示面板整体发光的均匀性。
8.综上所述,相较于相关技术中整个面板设置同一发光面积的发光单元,本技术提
供的显示面板中,第一区域的发光单元发光显示会更加的精细,更大程度的改善显示面板的混色显示差异。
9.其中,所述第一区域包括第一子区域及第二子区域,所述第二子区域设于所述第一子区域及所述第二区域之间,所述第一子区域对应所述第一弯折部设置,所述第二子区域与所述第二区域均对应所述本体部设置。
10.其中,所述第二子区域的宽度等于所述第二发光单元的宽度。
11.其中,所述第一发光面积与所述第二发光单元面积的比值范围为1/2-2/3。
12.其中,所述第一区域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的密度与所述第二区域中所述第二发光单元的密度的比值范围为1.5-2。
13.其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的所述第一发光面积与所述第一弯折部的曲率成反比。
14.其中,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第二弯折部,所述第二弯折部与所述本体部弯折相连,所述显示面板还具有第三区域,至少部分所述第三区域对应所述第二弯折部设置,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多个第三发光单元,设于所述第三区域,所述第三发光单元具有第三发光面积;所述第三发光面积小于所述第二发光面积,且所述第三区域中所述第三发光单元的密度大于所述第二区域中所述第二发光单元的密度。
15.其中,所述第三区域包括第三子区域第四子区域,所述第三子区域设于所述第二区域及所述第四子区域之间,所述第四子区域对应所述第二弯折部设置,所述第三子区域对应所述本体部设置。
16.其中,所述第三子区域的宽度等于所述第二发光单元的宽度。
17.第二方面,本技术提供了一种显示装置,包括壳体及所述显示面板,所述壳体用于承载所述显示面板。
附图说明
1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9.图1是本技术实施方式一提供的一种显示面板的截面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技术实施方式一提供的一种显示面板的俯视结构示意图;图3是本技术实施方式二提供的一种显示面板的俯视结构示意图;图4是本技术实施方式三提供的一种显示面板的截面结构示意图;图5是本技术实施方式三提供的一种显示面板的俯视结构示意图;图6是本技术实施方式四提供的一种显示面板的发光单元结构示意图;图7是本技术实施方式五提供的一种显示面板的发光单元结构示意图;图8是本技术实施方式六提供的一种显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0.标号说明:显示装置-1000、显示面板-1、壳体-2、第一弯折部-11、第二弯折部-12、本体部-13、第一区域-21、第一子区域-211、第二子区域-212、第二区域-22、第三区域-23、第三子区域-231、第四子区域-232、第一发光单元-31、第二发光单元-32、第三发光单元-33。
具体实施方式
21.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付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22.在本文中提及“实施例”或“实施方式”意味着,结合实施例或实施方式描述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可以包含在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在说明书中的各个位置出现该短语并不一定均是指相同的实施例,也不是与其它实施例互斥的独立的或备选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显式地和隐式地理解的是,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可以与其它实施例相结合。
23.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不同对象,而不是用于描述特定顺序。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它们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
24.在本说明书中,为了方便起见,使用“中部”、“上”、“下”、“前”、“后”、“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方位或位置关系的词句以参照附图说明构成要素的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说明书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公开的限制。构成要素的位置关系根据描述的构成要素的方向适当地改变。因此,不局限于在说明书中说明的词句,根据情况可以适当地更换。
25.在本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或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或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或通过中间件间接相连,或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公开中的含义。
26.随着光电显示技术和半导体制造技术的发展,搭配薄膜晶体管的显示器(thin film transistor,tft) 已经越发成熟,像是薄膜晶体管式液晶显示器(thin film transistor liquid crystal display,tft-lcd)或是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thin film transistor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tft-oled)都已成功量产。在厚度、色彩饱和度、对比度、柔性显示等方面,oled显示器均具有明显的优势,oled显示器的发展具有广阔的前景。
27.现有的柔性oled显示面板广泛应用于手机类产品,且较多为高曲面产品,oled显示面板高曲面的设计可使得手机类产品具有更大的可视区域,但在oled显示面板中高曲度位置(平面区与弯折区交界位置)某些低灰阶下,相邻的发光单元之间的亮度、色度容易互相干扰,进而导致显示面板产生边缘发绿或发紫等mura现象,影响整体显示效果。
28.本技术提供了一种显示面板1,能够解决oled显示面板中高曲度位置某些低灰阶下容易产生边缘发绿或发紫等mura现象的技术问题。
29.请参照图1及图2,图1是本技术实施方式一提供的一种显示面板的截面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技术实施方式一提供的一种显示面板的俯视结构示意图。其中,所述显示面板1包括弯折相连的第一弯折部11及本体部13。换言之,所述第一弯折部11的部分即为具有一定曲率的曲面面板,所述本体部13的部分即为平面面板。可选地,本技术对所述第一弯折部
11的曲率不作具体的限定。
30.所述显示面板1具有第一区域21以及第二区域22,至少部分所述第一区域21对应所述第一弯折部11设置,所述第二区域22对应所述本体部13设置。具体地,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区域21的一部分对应所述第一弯折部11设置,另一部分对应所述本体部13设置。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也可以为所述第一区域21只对应所述第一弯折部11设置,本技术对此不作限定。
31.所述显示面板1还包括多个第一发光单元31以及多个第二发光单元32。多个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设于所述第一区域21,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具有第一发光面积。多个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设于所述第二区域22,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具有第二发光面积,所述第一发光面积小于所述第二发光面积,且所述第一区域21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密度大于所述第二区域22中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密度。
32.需要说明的是,可选地,所述第一发光面积包括但不限于为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中发光层的面积,所述第一发光面积还可以为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中像素定义层所定义的发光面积或者其他发光面积,本技术对此不作具体的限定。同样的,所述第二发光面积包括但不限于为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中发光层的面积,所述第二发光面积还可以为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中像素定义层所定义的发光面积或者其他发光面积。
33.本技术提供的所述显示面板1,所述第一区域21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所述第一发光面积小于所述第二区域22中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所述第二发光面积,人眼所观看到的相邻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之间的亮度差异比具有所述第二发光面积的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亮度差异小,且人眼所观看到的相邻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之间的色点的差异也比具有所述第二发光面积的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色点差异小,相邻的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之间的亮度、色度干扰越小,进而能够避免所述显示面板1中高曲度位置(平面区与弯折区交界位置)在某些低灰阶下容易产生边缘发绿或发紫等现象。
34.所述第一区域21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所述第一发光面积小于所述第二区域22中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所述第二发光面积的同时,所述第一区域21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密度大于所述第二区域22中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密度,可以使得所述第一区域21中相邻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之间的亮度、色度干扰减小的同时,保证所述第一区域21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整体发光的连续性,进而提高所述显示面板1整体发光的均匀性。
35.综上所述,相较于相关技术中整个面板设置同一发光面积的发光单元,本技术提供的所述显示面板1中,所述第一区域21的所述发光单元发光显示会更加的精细,更大程度的改善所述显示面板1的混色显示差异。
36.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弯折部11代表的意思为所述显示面板1中从横截面上看曲面的部分,在另一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弯折部11代表的意思也可以为所述显示面板1中从俯视图上看所述显示面板1 的边缘为曲线的部分,如图3所示,图3是本技术实施方式二提供的一种显示面板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37.请再次参照图1及图2,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区域21包括第一子区域211及第二子区域212,所述第二子区域212设于所述第一子区域211及所述第二区域22之间,所述第一子区域211对应所述第一弯折部11设置,所述第二子区域212与所述第二区域22均对应所述本体部13设置。
38.具体地,所述第一子区域211及所述第二子区域212上均设置多个具有所述第一发光面积的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所述第一子区域211对应所述第一弯折部11设置,所述第二子区域212对应所述本体部13设置,且所述第一子区域211与所述第二子区域212相邻设置。换言之,即所述显示面板1中所述第一弯折部11与所述本体部13相交处的相对两侧皆设置多个具有所述第一发光面积的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可以使得所述显示面板1中所述第一弯折部11与所述本体部13相交处的相对两侧的显示亮度差异、色点差异减小,提高所述显示面板1中所述第一弯折部11与所述本体部13相交处的相对两侧的发光均匀性,提升所述第一弯折部11与所述本体部13相交处的显示效果。
39.具体地,若所述第二子区域212的宽度过小,则可能使所述第一弯折部11与所述本体部13相交处的相对两侧的显示亮度差异、色点差异减小的效果不够,若所述第二子区域212的宽度过大,则较多所述本体部13设置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精度较大,设置更多的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则可能导致所述显示面板1整体的制备良率下降。
40.在本实施方式中,请再次参照图1及图2,所述第二子区域212的宽度等于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宽度,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宽度即为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中相对两端的最大尺寸。所述第二子区域212的宽度等于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中相对两端的最大尺寸即可,既能保证所述第一弯折部11与所述本体部13相交处的相对两侧的显示亮度差异、色点差异减小的效果较好,又能保证所述显示面板1整体的制备良率不下降。
41.可选地,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子区域212的宽度也可以根据所述显示面板1的规格进行调节,本技术对此不作具体的限定。
42.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所述第一发光面积与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所述第二发光面积的比值具有一定的要求。越小的所述第一发光面积的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制备难度越大,若所述第一发光面积与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面积的比值小于1/2,设置较多的所述第一发光面积较小的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则可能导致所述显示面板1整体的制备良率下降,或需要使所述第一区域21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密度变大,需要制备更多的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同样可能导致所述显示面板1整体的制备良率下降;若所述第一发光面积与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面积的比值大于2/3,则可能使所述第一区域21相较于相关技术中显示面板弯折区域的显示亮度差异、色点差异减小的效果不够。
43.综上所述,在本实施方式中,请再次参照图1及图2,所述第一发光面积与所述第二发光面积的比值范围为1/2-2/3。既可以保证所述显示面板1整体的制备良率不下降,也可以最大程度的提高所述第一区域21显示亮度差异、色点差异减小的效果。
44.所述第一发光面积与所述第二发光面积的比值范围为1/2-2/3,可选地,所述第一发光面积与所述第二发光面积的比值可以为1/2、或7/12、或2/3、或处于1/2-2/3内的其他数值,本技术对此不做具体的限定。
45.同样的,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区域21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密度与所述第二区域22中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密度的比值具有一定的要求。若所述第一区域21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密度与所述第二区域22中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密度的比值小于1.5,则可能使所述第一区域21的发光显示不够密集,影响整体的显示效果;若所述第一区域21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密度与所述第二区域22中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密度的比
值大于2,则需要制备更多的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同样可能导致所述显示面板1整体的制备良率下降。
46.综上所述,在本实施方式中,请再次参照图1及图2,所述第一区域21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密度与所述第二区域22中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密度的比值范围为1.5-2。既可以提高所述显示面板1的整体显示效果,也可以保证所述显示面板1整体的制备良率不下降。
47.所述第一区域21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密度与所述第二区域22中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密度的比值范围为1.5-2,可选地,所述第一区域21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密度与所述第二区域22中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密度的比值可以为1.5、或1.6、或1.7、或1.8、或1.9、或2.0、或处于1.5-2内的其他数值。
48.请再次参照图1及图2,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所述第一发光面积与所述第一弯折部11的曲率成反比。
49.具体地,即所述第一弯折部11的曲率越大(换言之,所述第一弯折部11的弯曲弧度越大),所述第一区域21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所述第一发光面积越小,以减小所述第一区域21中相邻的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之间产生的亮度差异以及色点差异。同样地,若所述第一弯折部11的曲率越小(换言之,所述第一弯折部11的弯曲弧度越小),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所述第一发光面积越大,若所述第一弯折部11的曲率为0,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所述第一发光面积与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所述第二发光面积接近或相等。
50.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区域21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密度与所述第一弯折部11的曲率成正比,即所述第一弯折部11的曲率越大(换言之,所述第一弯折部11的弯曲弧度越大),设置所述第一区域21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密度越大,同样能够减小所述第一区域21中相邻的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之间产生的亮度差异以及色点差异。
51.需要说明的是,可选地,在一实施方式中,可以为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所述第一发光面积与所述第一弯折部11的曲率成反比,所述第一区域21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密度与所述第一弯折部11的曲率无关;在另一实施方式中,可以为所述第一区域21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密度与所述第一弯折部11的曲率成正比,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所述第一发光面积与所述第一弯折部11的曲率无关;在又一实施方式中,可以为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所述第一发光面积与所述第一弯折部11的曲率成反比,且所述第一区域21中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的密度与所述第一弯折部11的曲率成正比。
52.请参照图4及图5,图4是本技术实施方式三提供的一种显示面板的截面结构示意图。图5是本技术实施方式三提供的一种显示面板的俯视结构示意图。所述显示面板1还包括第二弯折部12,所述第二弯折部12与所述本体部13弯折相连,所述显示面板1还具有第三区域23,至少部分所述第三区域23对应所述第二弯折部12设置。具体地,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三区域23的一部分对应所述第二弯折部12设置,另一部分对应所述本体部13设置。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也可以为所述第三区域23只对应所述第二弯折部12设置,本技术对此不作限定。
53.所述显示面板1还包括多个第三发光单元33。多个所述第三发光单元33设于所述第三区域23,所述第三发光单元33具有第三发光面积。所述第三发光单元33的所述第三发光面积小于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所述第二发光面积,且所述第三区域23中所述第三发光
单元33的密度大于所述第二区域22中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密度。
54.可选地,所述第二发光面积包括但不限于为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中发光层的面积,所述第二发光面积还可以为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中像素定义层所定义的发光面积或者其他发光面积,本技术对此不作具体的限定。
55.本技术提供的所述显示面板1,所述第三区域23中所述第三发光单元33的所述第三发光面积小于所述第二区域22中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所述第二发光面积,人眼所观看到的相邻所述第三发光单元33的之间的亮度差异比具有所述第二发光面积的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亮度差异小,且人眼所观看到的相邻所述第三发光单元33的之间的色点的差异也比具有所述第二发光面积的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色点差异小,相邻的所述第三发光单元33之间的亮度、色度干扰越小,进而能够避免显示面板1中高曲度位置(平面区与弯折区交界位置)某些低灰阶下容易产生边缘发绿或发紫等现象。
56.所述第三区域23中所述第三发光单元33的所述第三发光面积小于所述第二区域22中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所述第二发光面积的同时,所述第三区域23中所述第三发光单元33的密度大于所述第二区域22中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密度,可以使得所述第三区域23中相邻所述第三发光单元33之间的亮度、色度干扰减小的同时,保证所述第三区域23中所述第三发光单元33整体发光的连续性,进而提高所述显示面板1整体发光的均匀性。
57.请再次参照图4及图5,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三区域23包括第三子区域231和第四子区域232,所述第三子区域231设于所述第二区域22及所述第四子区域232之间,所述第四子区域232对应所述第二弯折部12设置,所述第三子区域231对应所述本体部13设置。
58.具体地,所述第四子区域232及所述第三子区域231上均设置多个具有所述第一发光面积的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所述第四子区域232对应所述第二弯折部12设置,所述第三子区域231对应所述本体部13设置,且所述第四子区域232与所述第三子区域231相邻设置。换言之,即所述显示面板1中所述第二弯折部12与所述本体部13相交处的相对两侧皆设置多个具有所述第三发光面积的所述第三发光单元33,可以使得所述显示面板1中所述第二弯折部12与所述本体部13相交处的相对两侧的显示亮度差异、色点差异减小,提高所述显示面板1中所述第二弯折部12与所述本体部13相交处的相对两侧的发光均匀性,提升所述第二弯折部12与所述本体部13相交处的显示效果。
59.具体地,若所述第三子区域231的宽度过小,则可能使所述第二弯折部12与所述本体部13相交处的相对两侧的显示亮度差异、色点差异减小的效果不够,若所述第三子区域231的宽度过大,则较多所述本体部13设置所述第三发光单元33,所述第三发光单元33的精度较大,设置更多的所述第三发光单元33则可能导致所述显示面板1整体的制备良率下降。
60.在本实施方式中,请再次参照图4及图5,所述第三子区域231的宽度等于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的宽度。所述第三发光单元33的宽度即为所述第三发光单元33中相对两端的最大尺寸。所述第三子区域231的宽度等于所述第三发光单元33中相对两端的最大尺寸即可,既能保证所述第二弯折部12与所述本体部13相交处的相对两侧的显示亮度差异、色点差异减小的效果较好,又能保证所述显示面板1整体的制备良率不下降。
61.可选地,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三子区域231的宽度也可以根据所述显示面板1的规格进行调节,本技术对此不作具体的限定。
62.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提供的所述显示面板1中,并不对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所
述第二发光单元32以及所述第三发光单元33的形状做具体的限定,仅对于不同区域的所述发光单元进行不同的命名,多个所述第一发光单元31之间的形状、功能也可以相同或不同,多个所述第二发光单元32之间的形状、功能也可以相同或不同,多个所述第三发光单元33之间的形状、功能也可以相同或不同,本技术对此不作限定。具体的,请参考图6及图7,图6是本技术实施方式四提供的一种显示面板的发光单元结构示意图。图7是本技术实施方式五提供的一种显示面板的发光单元结构示意图。本技术中所述显示面板1的技术手段同样可以应用于图6及图7中所述发光单元的布局中,以上皆属于本技术的保护范围。
63.请参照图8,图8是本技术实施方式六提供的一种显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本技术提供了一种显示装置1000,所述显示装置1000包括壳体2及所述显示面板1,所述壳体2用于承载所述显示面板1。
64.可选的,所述壳体2包括但不限于为塑料材质或其他较为坚硬的材质,以最大效果的保护所述显示面板1。
65.以上所述是本技术的部分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视为本技术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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