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路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617988发布日期:2022-09-23 21:50阅读:118来源:国知局
断路器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器设备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断路器。


背景技术:

2.断路器广泛的应用在工业、商业、民用住宅等领域;当线路出现漏电、过载、短路时,断路器能迅速切断故障电源、保护人身及用电设备的安全。
3.但是,相关技术提供的断路器通常是由断路器本体和漏电机构机械地拼装在一起构成,断路器本体和漏电机构各有自己独立壳体以及内部的操作机构,断路器本体主要用于在短路和过载时切断线路,漏电机构用于在漏电时使得断路器本体切断线路;由于这种结构的断路器安置了两套操作机构,故体积大、不便于安装于配电箱内。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断路器,其能够减小体积,有利于便捷地安装于配电箱内。
5.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是这样实现的:
6.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断路器,包括:
7.壳体;
8.脱扣组件,脱扣组件设置于壳体;
9.短路保护机构,短路保护机构设置于壳体,且用于在发生短路时,使脱扣组件解扣;以及,
10.漏电保护机构,漏电保护机构设置于壳体;其中,
11.漏电保护机构与短路保护机构传动配合,用于在发生漏电时,驱动短路保护机构使脱扣组件解扣。
12.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漏电保护机构包括顶杆,短路保护机构包括推杆;顶杆与推杆传动配合,且在发生漏电时,顶杆能驱动推杆使脱扣组件解扣。
13.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顶杆的长度沿第一预设方向延伸,推杆的长度沿第二预设方向延伸,第一预设方向和第二预设方向平行或重合。
14.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顶杆的一端与推杆的一端抵接。
15.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顶杆包括顶杆本体和顶板,顶杆本体的一端与顶板连接,顶板与推杆传动配合,且在发生漏电时,顶杆本体带动顶板驱动推杆使脱扣组件解扣。
16.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短路保护机构还包括静铁芯、动铁芯和支架,支架设置于壳体,静铁芯固定设置于支架,动铁芯可活动地设置于支架,推杆穿设于动铁芯和静铁芯;其中,
17.当发生短路时,动铁芯能朝向靠近静铁芯的方向移动,并带动推杆从支架伸出并驱动脱扣组件解扣。
18.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短路保护机构还包括第一弹性件,第一弹性件设置于推杆
和静铁芯之间,动铁芯具有靠近静铁芯的作业位置和远离静铁芯的初始位置,第一弹性件使推杆始终具有驱动动铁芯向初始位置运动的趋势,且当动铁芯位于初始位置时,推杆靠近顶杆的一端伸出支架。
19.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推杆包括推杆本体和限位凸起,限位凸起与推杆本体连接,推杆本体穿设于动铁芯和静铁芯,限位凸起能与动铁芯抵接,且第一弹性件设置于限位凸起和静铁芯之间。
20.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壳体包括底面,短路保护机构和漏电保护机构均设置于底面。
21.在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断路器还包括灭弧室和过载保护机构,灭弧室和过载保护机构均设置于壳体,漏电保护机构、短路保护机构和过载保护机构均分布于灭弧室的外侧,且漏电保护机构和过载保护机构相对分布,短路保护机构分布于漏电保护机构和过载保护机构之间。
2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断路器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断路器包括壳体、脱扣组件、短路保护机构和漏电保护机构,脱扣组件、短路保护机构和漏电保护机构均设置于壳体,其中,短路保护机构用于在发生短路时,使脱扣组件解扣,漏电保护机构与短路保护机构传动配合,用于在发生漏电时,驱动短路保护机构使脱扣组件解扣。这样一来,将用于实现短路保护操作的短路保护机构和用于实现漏电保护操作的漏电保护机构设置于同一壳体上,使得断路器的结构更加紧凑,进而可以减小断路器整体体积,有利于将断路器便捷地安装于配电箱内。
附图说明
23.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24.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断路器的结构示意图一;
25.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断路器的结构示意图二;
26.图3为图2中a-a方向的剖视图;
27.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断路器的结构示意图三;
28.图5为图4中b-b方向的剖视图。
29.图标:010-断路器;100-壳体;101-底面;110-操作机构;111-静触头;112-动触头;113-脱扣组件;114-锁扣;115-跳扣;116-灭弧室;117-过载保护机构;120-短路保护机构;121-推杆;122-静铁芯;123-动铁芯;124-支架;125-第一孔;126-第二孔;127-第一弹性件;128-推杆本体;129-限位凸起;130-漏电保护机构;131-顶杆;132-顶杆本体;133-顶板;134-支撑架;135-线圈支架;136-绕组线;137-铁芯;138-第二弹性件;139-安装腔;140-插接柱;141-插接孔。
具体实施方式
30.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
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
31.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32.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33.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3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5.请参照图1,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断路器010,其能够在线路出现漏电、过载、短路时,切断线路,以实现电源、人身和用电设备的安全。
36.断路器010包括壳体100和设置于壳体100的操作机构110,操作机构110包括静触头111和动触头112,静触头111固定设置于壳体100,动触头112可活动地设置于壳体100,且动触头112能够与静触头111接触或分离;当动触头112与静触头111接触时,线路连通;当动触头112与静触头111分离时,线路切断。
37.进一步地,操作机构110还包括脱扣组件113,脱扣组件113设置于壳体100,且脱扣组件113能够将动触头112锁扣114于与静触头111接触的位置、或脱扣组件113能够解扣以使动触头112能够与静触头111分离。
38.再进一步地,脱扣组件113包括相互配合的锁扣114和跳扣115,当锁扣114与跳扣115解扣时,动触头112能与静触头111分离;当锁扣114与跳扣115锁扣114时,动触头112与静触头111可靠地接触;脱扣组件113的具体结构和工作原理与相关技术类似,在此不再赘述。
39.断路器010还包括设置于壳体100的灭弧室116,当动触头112和静触头111分离时会产生电弧,灭弧室116能够用于将电弧熄灭。
40.断路器010还包括过载保护机构117,过载保护机构117设置于壳体100,在线路发生过载的情况下,过载保护机构117能够使脱扣器解扣,进而使得动触头112能与静触头111分离,以切断线路,实现过载保护。
41.需要说明的是,灭弧室116和过载保护机构117的结构和工作原理均与相关技术类似,在此不作具体限定。
42.请继续参照图1,断路器010还包括短路保护机构120,短路保护机构120设置于壳体100,用于在发生短路时,使脱扣器解扣,进而使得动触头112能与静触头111分离,以切断线路,实现短路保护。
43.断路器010还包括漏电保护机构130,漏电保护机构130设置于壳体100,且漏电保护机构130与短路保护机构120传动配合,用于在发生漏电时,驱动短路保护机构120时脱扣组件113解扣,进而使得动触头112能与静触头111分离,以切断线路,实现漏电保护。
44.本实施例的断路器010将用于实现短路保护操作的短路保护机构120、用于实现过载保护的过载保护机构117和用于实现漏电保护操作的漏电保护机构130设置于同一壳体100上,使得断路器010的结构更加紧凑,进而可以减小断路器010整体体积,有利于将断路器010便捷地安装于配电箱内。
45.为了使断路器010的结构更加的紧凑、以实现小型化的设计;壳体100包括底面101,短路保护机构120和漏电保护机构130均设置于底面101。如此设置,能够使漏电保护机构130和短路保护机构120大致设置于同一平面上,有利于确保两者之间紧凑的结构设置,进而有利于减小断路器010整体体积;断路器010的整体宽度可以控制在18mm左右。
46.进一步地,漏电保护机构130、短路保护机构120和过载保护机构117均分布于灭弧室116的外侧,且漏电保护机构130和过载保护机构117相对分布,短路保护机构120分布于漏电保护机构130和过载保护机构117之间。如此设置,能够使漏电保护机构130、短路保护机构120和过载保护机构117围绕于灭弧室116的外周分布,有利于使得各个机构之间的间隙缩小,进而确保断路器010的紧凑结构设计,有利于减小断路器010整体的体积,确保断路器010便于装配于配电箱内。
47.需要说明的是,短路保护机构120、过载保护机构117和漏电保护机构130设置于壳体100的方式与相关技术类似,在此不再赘述。
48.请参照图2和图3,短路保护机构120包括支架124、推杆121、静铁芯122和动铁芯123,支架124设置于壳体100,静铁芯122固定设置于支架124,静铁芯122设置有第一孔125,动铁芯123可活动地设置于支架124,动铁芯123设置有第二孔126,推杆121穿设于动铁芯123和静铁芯122,即推杆121同时穿设于第一孔125和第二孔126;其中,当发生短路时,动铁芯123能朝向靠近静铁芯122的方向移动,并带动推杆121从第二孔126伸出支架124,并驱动脱扣组件113解扣,即可使动触头112与静触头111分离,切断线路,实现短路保护。
49.短路保护机构120还包括第一弹性件127,第一弹性件127设置于推杆121和静铁芯122之间,动铁芯123具有靠近静铁芯122的作业位置和远离静铁芯122的初始位置,第一弹性件127使推杆121始终具有驱动动铁芯123向初始位置运动的趋势;当线路断路,动铁芯123能够克服第一弹性件127的弹性作用移动至作业位置,并使推杆121从第一孔125伸出支架124,以将脱扣组件113解扣,并使动触头112能与静触头111分离;当线路正常不再短路时,在第一弹性件127的弹性作用下使推杆121从第一孔125缩回支架124,且推杆121使动铁芯123朝向初始位置移动,缩回支架124的推杆121不再使脱扣组件113解扣,动触头112能与静触头111接触。如此设置,能够在线路没有短路时,确保断路器010的可靠工作。
50.进一步地,推杆121包括推杆本体128和限位凸起129,限位凸起129与推杆本体128连接,推杆本体128穿设于动铁芯123和静铁芯122,即推杆本体128同时穿设于第一孔125和第二孔126,限位凸起129能与动铁芯123抵接,且第一弹性件127设置于限位凸起129和静铁
芯122之间。通过限位凸起129的设置,能够使推杆121通过限位凸起129和第一弹性件127共同作用可靠地限位于支架124,进而确保推杆121能够可靠地与脱扣组件113配合,以使脱扣组件113解扣。
51.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的第一弹性件127为套设于推杆本体128的弹簧,且弹簧的两端分别与限位凸起129和静铁芯122抵接。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一弹性件127还可以是弹性胶套等,在此不作具体限定。
52.还需要说明的是,限位凸起129可以是外绕在推杆本体128外周的闭环结构,也可以是连接于推杆本体128外周的凸块状结构,在此不作具体限定。
53.请参照图4和图5,本实施例的漏电保护机构130包括顶杆131,顶杆131与推杆121传动配合,且在发生漏电时,顶杆131能驱动推杆121使脱扣组件113解扣。利用顶杆131与推杆121的传动配合,确保在发生漏电时,能够可靠地时脱扣组件113解扣,以使动触头112能与静触头111分离,进而可靠地切断线路。
54.进一步地,顶杆131的一端与推杆121的一端直接抵接并传动配合,即在发生漏电时,顶杆131能够直接与推杆121抵接并推动推杆121伸出支架124,以利用推杆121使脱扣组件113解扣。这样一来,不需要在顶杆131和推杆121之间设置其他部件使两者传动配合,能够进一步确保断路器010紧凑的结构设置,有利于断路器010的小型化设计。
55.再进一步地,当动铁芯123位于初始位置时,推杆121靠近顶杆131的一端伸出支架124。这样一来,确保顶杆131能够与推杆121可靠地传动配合,而且不需要使顶杆131伸入漏电保护机构130的支架124内与推杆121传动配合,确保断路器010在装配、生产时,便于操作。
56.需要说明的是,在其他实施例中,顶杆131的一端还可以与推杆121的一端插接或卡接等,以便于确保两者之间可靠地传动配合。
57.请参照图3和图5,本实施例中,顶杆131的长度沿第一预设方向延伸,推杆121的长度沿第二预设方向延伸,第一预设方向和第二预设方向平行;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一预设方向和第二预设方向重合。如此设置,在发生漏电的情况时,能够确保顶杆131可靠地驱动顶杆131从第一孔125伸出支架124,并作用于脱扣组件113,进而确保脱扣组件113能够可靠地解扣,进而可靠切断线路。
58.需要说明的是,将推杆121和顶杆131大致设置于同一直线上,除了可以在发生漏电时,确保顶杆131能够可靠地驱动推杆121,以利用推杆121使脱扣组件113解扣之外,还能够进一步有效地确保断路器010的紧凑结构,确保断路器010整体的体积减小。
59.应当理解,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一预设方向和第二预设按方向还可以呈夹角,角度可以是1
°
、2
°
、3
°
等,只要在发生漏电时,顶杆131能够驱动推杆121大致沿推杆121自身的长度延伸方向移动,并使推杆121能够使脱扣组件113解扣即可。
60.为了进一步确保在发生漏电时,顶杆131能够可靠地驱动推杆121作用于脱扣组件113,并使其解扣,顶杆131包括顶杆本体132和顶板133,顶板133与顶杆本体132的一端连接,顶板133与推杆121传动配合,具体地,顶板133与推杆121抵接,且在发生漏电时,顶杆本体132带动顶板133驱动推杆121使脱扣组件113解扣。
61.进一步地,顶板133为圆形板,顶杆本体132为圆柱杆,顶杆本体132的直径小于顶板133的直径,即顶杆本体132的截面积小于顶板133的面积;如此设置,便于利用面积更大
的顶板133在发生漏电的情况时,可靠地驱动推杆121,以通过推杆121使脱扣组件113解扣。
62.应当理解,在其他实施例中,顶板133的形状还可以是方形板、椭圆形板或三角形板等;顶杆本体132还可以是棱柱等,在此不作具体限定。
63.可选地,请参照图5,漏电保护机构130还包括支撑架134、线圈支架135、绕组线136、铁芯137和第二弹性件138;线圈支架135设置于支撑架134,支撑架134设置于壳体100;绕组线136缠绕于线圈支架135,线圈支架135设置有安装腔139,铁芯137可活动地设置于安装腔139内,且铁芯137与顶杆本体132连接;支撑架134设置有通孔,顶杆本体132穿设于通孔,且顶板133能与支撑架134背离安装腔139的一侧抵接;第二弹性件138设置于铁芯137和支撑架134之间,第二弹性件138使铁芯137始终具有朝向远离推杆121的方向运动的趋势;通过顶板133与支撑架134的抵接、以及第二弹性件138的弹性作用,能够使顶杆本体132和铁芯137可靠地设置于安装腔139内,即使得顶杆131和铁芯137不会脱离线圈支架135。当发生漏电的情况时,铁芯137向靠近推杆121的方向移动,并带动顶杆131驱动推杆121移动,以使推杆121作用于脱扣组件113并使其解扣;当漏电的状况解决时,在第二弹性件138的弹性作用下,铁芯137向远离推杆121的方向移动,并带动顶杆131同步移动,即可使漏电保护机构130复位。
64.需要说明的是,铁芯137与顶杆本体132的连接方式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本实施例的铁芯137连接有插接柱140,顶杆本体132远离顶板133的一端设置有插接孔141,插接柱140插接于插接孔141内,且插接柱140与插接孔141的孔壁卡接配合。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铁芯137与顶杆本体132的连接方式还可以是螺纹连接或通过螺栓等紧固件连接等,在此不作具体限定。
65.还需要说明的是,第二弹性件138为弹簧,弹簧套设于顶杆本体132,且弹簧的两端分别与铁芯137和支撑架134抵接,弹簧使铁芯137始终具有朝向远离推杆121的方向运动的趋势。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二弹性件138还可以是弹性胶套等,在此不作具体限定。
66.应当理解,在其他实施例中,漏电保护机构130还可以采用相关技术提供的其他结构,在此不作具体限定。
67.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的断路器010配置的漏电保护机构130不会干涉短路保护机构120的作用,即在发生短路的情况时,漏电保护机构130不作用,仅有短路保护机构120的动铁芯123带动推杆121活动,以使推杆121能够可靠地确实脱扣组件113解扣,即本实施例的断路器010不会因将漏电保护机构130和短路保护结构集成于同一壳体100,减小了断路器010的体积而导致短路保护和漏断保护失效,用户体验良好。
68.本实施例的断路器010可以在发生过载时,利用过载保护机构117进行线路的保护;在发生短路时,利用推杆121驱动脱扣器解扣,实现短路保护;在发生漏电时,利用顶杆131驱动推杆121作用于脱扣器并使其解扣,实现漏电保护。
69.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漏电保护机构130和短路保护机构120设置于同一壳体100,使得断路器010的结构更加紧凑,进而可以减小断路器010整体体积,有利于将断路器010便捷地安装于配电箱内;而且,由于断路器010整体的体积减小,将同样回路数装入配电箱中,能够减小配电箱整体的长度尺寸,或者同样尺寸的配电箱中安装断路器010,能够增加控制负载的回路数。
70.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
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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