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活化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35647882发布日期:2023-10-06 10:11阅读:43来源:国知局
电池活化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本技术涉及电池,尤其涉及一种电池活化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1、在实际应用中,电池由于长期搁置不用或由于长期欠充电,会导致负极活性物质的硫化失效,从而使得电池容量衰减。因此,就需要通过对电池进行活化来激活这些硫化的活性物质,从而恢复电池容量,提高电池的使用寿命。

2、相关技术中,通常是采用对电池进行几次大电流的充电和放电的方式,以激活这些硫化的活性物质,从而恢复电池容量。

3、然而,采用上述方式进行电池活化后,没有对活化结果进行准确地判断,从而也无法保证活化后的效果。


技术实现思路

1、本技术提供一种电池活化方法及装置,能够解决现有技术没有对活化结果进行准确地判断,从而也无法保证活化后的效果的问题。

2、为达到上述目的,本技术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3、本技术实施例第一方面提供一种电池活化方法,该方法包括:

4、采用预设活化规则对待活化电池进行活化处理,得到活化后电池的电池参数;

5、基于电池参数,计算用于判断活化结果的判断参数;

6、将判断参数与预设判断参数阈值进行比较,根据比较结果确定活化后电池的活化效果。

7、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判断参数包括内阻恢复率参数、满充电压恢复率参数及电池健康度恢复参数。

8、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基于电池参数,计算用于判断活化结果的判断参数,包括:

9、从电池参数中获取当前内阻值、当前满充电压值及当前电池健康度参数;

10、获取待活化电池在活化处理前的历史内阻值、历史满充电压值及历史电池健康度参数;

11、基于当前内阻值与历史内阻值,计算得到内阻恢复率参数;基于当前满充电压值与历史满充电压值,计算得到满充电压恢复率参数;基于当前电池健康度参数与历史电池健康度参数,计算得到电池健康度恢复参数。

12、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预设判断参数阈值包括内阻恢复率预设值、满充电压恢复率预设值及电池健康度预设恢复值,将判断参数与预设判断参数阈值进行比较,根据比较结果确定活化后电池的活化效果,包括:

13、将内阻恢复率参数与内阻恢复率预设值进行比较,若内阻恢复率参数大于或等于内阻恢复率预设值,则生成第一比较结果;

14、将满充电压恢复率参数与满充电压恢复率预设值进行比较,若满充电压恢复率参数大于或等于满充电压恢复率预设值,则生成第二比较结果;

15、将电池健康度恢复参数与电池健康度预设恢复值进行比较,若电池健康度恢复参数大于或等于电池健康度预设恢复值,则生成第三比较结果;

16、基于目标比较结果确定活化后电池的活化效果;其中,目标比较结果包括第一比较结果、第二比较结果及第三比较结果中的至少一个。

17、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活化效果包括第一级活化效果、第二级活化效果、第三级活化效果,第一级活化效果优于第二级活化效果,第二级活化效果优于第三级活化效果,基于目标比较结果确定活化后电池的活化效果,包括:

18、若目标比较结果包括第一比较结果、第二比较结果及第三比较结果,则确定活化效果为第一级活化效果;

19、若目标比较结果包括第一比较结果、第二比较结果及第三比较结果中的任意两个,则确定活化效果为第二级活化效果;

20、若目标比较结果包括第一比较结果、第二比较结果及第三比较结果中的任意一个,则确定活化效果为第三级活化效果。

21、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该方法还包括:

22、若活化效果为第二级活化效果或第三级活化效果,则重复执行电池活化方法,直至在预设活化次数内活化效果达到第一级活化效果,或当前活化次数大于或等于预设活化次数为止。

23、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在采用预设活化规则对待活化电池进行活化处理,得到活化后电池的电池参数之前,包括:

24、判断待活化电池的历史内阻值是否超过预设内阻阈值;

25、若历史内阻值超过预设内阻阈值,则判断待活化电池的当前状态;

26、若待活化电池的当前状态为空闲状态,则开启活化处理的过程。

27、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预设活化规则包括六轮活化处理,其中,

28、第一轮活化处理为采用第一预设放电电流对待活化电池进行放电处理,直至活化后电池的电池容量达到第一预设电池容量阈值,若活化后电池的电池容量未达到第一预设电池容量阈值,则通过负载对待活化电池进行二次放电处理,直至累计放电电荷量大于或等于预设目标放电电荷量;其中,第一预设放电电流和负载的值均是基于监测到的当前温度值不断发生变化的;

29、第二轮活化处理为采用第一预设充电电流对待活化电池进行脉冲充电处理,直至活化后电池的电荷量达到预设目标电荷量;其中,第一预设充电电流为脉冲电流;

30、第三轮活化处理为采用第二预设充电电流以及第一预设充电电压,对待活化电池进行恒流充电处理,直至活化后电池的电池容量达到第二预设电池容量阈值;其中,第二预设充电电流为恒电流,第一预设充电电压为基于第一预设调整规则不断增大的变化电压;

31、第四轮活化处理为采用第三预设充电电流以及第二预设充电电压,对待活化电池进行恒压充电处理;其中,第三预设充电电流为基于第二预设调整规则不断减小的变化电流,第二预设充电电压为恒电压;

32、第五轮活化处理为采用第四预设充电电流以及第三预设充电电压,对待活化电池进行活化充电处理;其中,第四预设充电电流是基于浮充电流确定的,第三预设充电电压是基于待活化电池的端电压及当前温度值确定的;

33、第六轮活化处理为采用第五预设充电电流以及第四预设充电电压,对待活化电池进行浮充充电处理;其中,第五预设充电电流为基于涓流电流确定的,第四预设充电电压为基于端电压确定的。

34、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采用预设活化规则对待活化电池进行活化处理,得到活化后电池的电池参数,包括:

35、从预设活化规则中确定出至少一轮活化处理,作为目标活化规则;

36、基于目标活化规则对待活化电池进行活化处理,得到活化后电池的电池参数。

37、本技术实施例第二方面提出一种电池活化装置,该装置包括:

38、活化模块,用于采用预设活化规则对待活化电池进行活化处理,得到活化后电池的电池参数;

39、计算模块,用于基于电池参数,计算用于判断活化结果的判断参数;

40、确定模块,用于将判断参数与预设判断参数阈值进行比较,根据比较结果确定活化后电池的活化效果。

41、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判断参数包括内阻恢复率参数、满充电压恢复率参数及电池健康度恢复参数。

42、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上述计算模块具体用于:

43、从电池参数中获取当前内阻值、当前满充电压值及当前电池健康度参数;

44、获取待活化电池在活化处理前的历史内阻值、历史满充电压值及历史电池健康度参数;

45、基于当前内阻值与历史内阻值,计算得到内阻恢复率参数;基于当前满充电压值与历史满充电压值,计算得到满充电压恢复率参数;基于当前电池健康度参数与历史电池健康度参数,计算得到电池健康度恢复参数。

46、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预设判断参数阈值包括内阻恢复率预设值、满充电压恢复率预设值及电池健康度预设恢复值,上述确定模块具体用于:

47、将内阻恢复率参数与内阻恢复率预设值进行比较,若内阻恢复率参数大于或等于内阻恢复率预设值,则生成第一比较结果;

48、将满充电压恢复率参数与满充电压恢复率预设值进行比较,若满充电压恢复率参数大于或等于满充电压恢复率预设值,则生成第二比较结果;

49、将电池健康度恢复参数与电池健康度预设恢复值进行比较,若电池健康度恢复参数大于或等于电池健康度预设恢复值,则生成第三比较结果;

50、基于目标比较结果确定活化后电池的活化效果;其中,目标比较结果包括第一比较结果、第二比较结果及第三比较结果中的至少一个。

51、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活化效果包括第一级活化效果、第二级活化效果、第三级活化效果,第一级活化效果优于第二级活化效果,上述确定模块还用于:

52、若目标比较结果包括第一比较结果、第二比较结果及第三比较结果,则确定活化效果为第一级活化效果;

53、若目标比较结果包括第一比较结果、第二比较结果及第三比较结果中的任意两个,则确定活化效果为第二级活化效果;

54、若目标比较结果包括第一比较结果、第二比较结果及第三比较结果中的任意一个,则确定活化效果为第三级活化效果。

55、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上述电池活化装置还用于:

56、若活化效果为第二级活化效果或第三级活化效果,则重复执行电池活化方法,直至在预设活化次数内活化效果达到第一级活化效果,或当前活化次数大于或等于预设活化次数为止。

57、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上述电池活化装置还用于:

58、判断待活化电池的历史内阻值是否超过预设内阻阈值;

59、若历史内阻值超过预设内阻阈值,则判断待活化电池的当前状态;

60、若待活化电池的当前状态为空闲状态,则开启活化处理的过程。

61、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上述预设活化规则包括六轮活化处理,其中,

62、第一轮活化处理为采用第一预设放电电流对待活化电池进行放电处理,直至活化后电池的电池容量达到第一预设电池容量阈值,若活化后电池的电池容量未达到第一预设电池容量阈值,则通过负载对待活化电池进行二次放电处理,直至累计放电电荷量大于或等于预设目标放电电荷量;其中,第一预设放电电流和负载的值均是基于监测到的当前温度值不断发生变化的;

63、第二轮活化处理为采用第一预设充电电流对待活化电池进行脉冲充电处理,直至活化后电池的电荷量达到预设目标电荷量;其中,第一预设充电电流为脉冲电流;

64、第三轮活化处理为采用第二预设充电电流以及第一预设充电电压,对待活化电池进行恒流充电处理,直至活化后电池的电池容量达到第二预设电池容量阈值;其中,第二预设充电电流为恒电流,第一预设充电电压为基于第一预设调整规则不断增大的变化电压;

65、第四轮活化处理为采用第三预设充电电流以及第二预设充电电压,对待活化电池进行恒压充电处理;其中,第三预设充电电流为基于第二预设调整规则不断减小的变化电流,第二预设充电电压为恒电压;

66、第五轮活化处理为采用第四预设充电电流以及第三预设充电电压,对待活化电池进行活化充电处理;其中,第四预设充电电流是基于浮充电流确定的,第三预设充电电压是基于待活化电池的端电压及当前温度值确定的;

67、第六轮活化处理为采用第五预设充电电流以及第四预设充电电压,对待活化电池进行浮充充电处理;其中,第五预设充电电流为基于涓流电流确定的,第四预设充电电压为基于端电压确定的。

68、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上述活化模块具体用于:

69、从预设活化规则中确定出至少一轮活化处理,作为目标活化规则;

70、基于目标活化规则对待活化电池进行活化处理,得到活化后电池的电池参数。

71、本技术实施例第三方面提出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至少一条指令、至少一段程序、代码集或指令集,所述至少一条指令、所述至少一段程序、所述代码集或指令集由所述处理器加载并执行以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电池活化方法。

72、本技术实施例第四方面提出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至少一条指令、至少一段程序、代码集或指令集,所述至少一条指令、所述至少一段程序、所述代码集或指令集由处理器加载并执行以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电池活化方法。

73、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带来的有益效果至少包括:

7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电池活化方法包括:采用预设活化规则对待活化电池进行活化处理,得到活化后电池的电池参数;基于电池参数,计算用于判断活化结果的判断参数;将判断参数与预设判断参数阈值进行比较,根据比较结果确定活化后电池的活化效果。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电池活化方法通过根据电池参数计算得到的判断参数来确定活化后电池的活化效果,实现了对活化结果的准确判断,保证了活化效果;另外,采用将判断参数与预设判断参数阈值进行比较的方式,从而根据比较结果确定活化后电池的活化效果,简单易操作,从而也提高了判断活化结果的效率。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