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冲击绝缘操作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028081阅读:232来源:国知局
自冲击绝缘操作杆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工具领域,特别是一种自冲击绝缘操作杆。
【背景技术】
[0002]在日常运行检修和事故抢修工作中经常会出现1KV线路上的刀闸因长期不操作或是运行时间太长产生锈斑而拉不开的现象,通常一个刀闸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拉开,拉开了再合又出现合不到位的现象,还有因刀闸错位引起的单相接地事故。
[0003]工作人员现有通常解决办法:1、在拉刀闸时候有的操作人员会用操作杆的顶端敲打刀闸的链接机构,这样很容易造成操作力过大损坏设备和操作杆,即使这样也不一定能拉开锈蚀的刀闸。另一办法将绝缘杆下端系上绳索由地面上的人员协助帮忙拉开,这样力量过大,在遇到较难拉的刀闸时候很容易将刀闸或将设备拉变形损坏而产生危险。2,在合刀闸不到位时,只有重新拉下刀闸后再次合上刀闸,很难把握刀闸是否完全闭合。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安全性高的自冲击绝缘操作杆。
[0005]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解决方案为:
[0006]一种自冲击绝缘操作杆,包括刀闸钩环,第一绝缘棒,第一挡板,滑竿,撞击套筒,第二挡板,把手,闸刀拉杆垂直固定于第一绝缘棒一端,第一绝缘棒另一端与圆形第一挡板一面固定连接,圆形第一挡板另一面与滑竿一端固定连接,滑竿另一端与圆形第二挡板一面固定连接,圆形第二挡板另一面与把手一端固定连接;撞击套筒套在滑竿表面,滑竿长度大于撞击套筒长度,第一挡板横截面积大于撞击套筒横截面积,第二挡板横截面积大于撞击套筒横截面积,撞击套筒置于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之间;第一绝缘棒,第一挡板,滑竿,撞击套筒,第二挡板,把手依次在同一轴心。
[0007]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其显著优点:
[0008](I)本实用新型自冲击绝缘操作杆,单人可以完成操作,节省人力,提高效率。
[0009](2)本实用新型自冲击绝缘操作杆利用撞击套筒来回滑动撞击第二挡板,很容易将锈蚀的刀闸轻松拉开。
[0010](3)本实用新型自冲击绝缘操作杆利用撞击套筒来回滑动撞击第一挡板,将拉开的刀闸闭合到位,不需要重复的拉推刀闸。
[0011](4)本实用新型自冲击绝缘操作杆的第一绝缘棒与第一挡板通过螺丝固定连接,可以通过螺丝将自冲击绝缘操作杆拧成两段,便于平时运输携带。
[0012](5)本实用新型自冲击绝缘操作杆结构简单,可以将现有的绝缘操作杆改造成带有自冲击功能的绝缘操作杆,节省制作成本。
[0013]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自冲击绝缘操作杆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附图说明】
[0014]图1为本实用新型自冲击绝缘操作杆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5]如图1所示:
[0016]一种自冲击绝缘操作杆,包括刀闸钩环I,第一绝缘棒2,第一挡板3,滑竿4,撞击套筒5,第二挡板6,把手7,闸刀拉杆I垂直固定于第一绝缘棒2 —端,第一绝缘棒2另一端与圆形第一挡板3 —面固定连接,圆形第一挡板3另一面与滑竿4 一端固定连接,滑竿4另一端与圆形第二挡板6 —面固定连接,圆形第二挡板6另一面与把手7 —端固定连接;撞击套筒5套在滑竿4表面,滑竿4长度大于撞击套筒5长度,第一挡板3横截面积大于撞击套筒5横截面积,第二挡板6横截面积大于撞击套筒5横截面积,撞击套筒5置于第一挡板3和第二挡板6之间;第一绝缘棒2,第一挡板3,滑竿4,撞击套筒5,第二挡板6,把手7依次在同一轴心。
[0017]所述撞击套筒5长度为15CM — 25CM,滑竿4长度为35CM — 45CM。
[0018]所述第一绝缘棒2 —端设有螺杆,第一挡板3中心设有螺孔,第一绝缘棒2与第一挡板3通过螺丝固定连接。
[0019]所述把手7表面设有防滑涂层。
[0020]所述撞击套筒5为塑料材质或橡胶材质制成。
[0021]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自冲击绝缘操作杆作进一步详细阐述:
[0022]实施例1:
[0023]一种自冲击绝缘操作杆,包括刀闸钩环1,第一绝缘棒2,第一挡板3,滑竿4,撞击套筒5,第二挡板6,把手7,闸刀拉杆I垂直固定于第一绝缘棒2 —端,第一绝缘棒2另一端与圆形第一挡板3 —面固定连接,圆形第一挡板3另一面与滑竿4 一端固定连接,滑竿4另一端与圆形第二挡板6 —面固定连接,圆形第二挡板6另一面与把手7 —端固定连接;撞击套筒5套在滑竿4表面,滑竿4长度大于撞击套筒5长度,第一挡板3横截面积大于撞击套筒5横截面积,第二挡板6横截面积大于撞击套筒5横截面积,撞击套筒5置于第一挡板3和第二挡板6之间;第一绝缘棒2,第一挡板3,滑竿4,撞击套筒5,第二挡板6,把手7依次在同一轴心。
[0024]所述撞击套筒5长度为15CM,滑竿4长度为35CM。
[0025]所述把手7表面设有防滑涂层。
[0026]所述撞击套筒5为塑料材质制成。
[0027]实施例2:
[0028]一种自冲击绝缘操作杆,包括刀闸钩环1,第一绝缘棒2,第一挡板3,滑竿4,撞击套筒5,第二挡板6,把手7,闸刀拉杆I垂直固定于第一绝缘棒2 —端,第一绝缘棒2另一端与圆形第一挡板3 —面固定连接,圆形第一挡板3另一面与滑竿4 一端固定连接,滑竿4另一端与圆形第二挡板6 —面固定连接,圆形第二挡板6另一面与把手7 —端固定连接;撞击套筒5套在滑竿4表面,滑竿4长度大于撞击套筒5长度,第一挡板3横截面积大于撞击套筒5横截面积,第二挡板6横截面积大于撞击套筒5横截面积,撞击套筒5置于第一挡板3和第二挡板6之间;第一绝缘棒2,第一挡板3,滑竿4,撞击套筒5,第二挡板6,把手7依次在同一轴心。
[0029]所述撞击套筒5长度为20CM,滑竿4长度为40CM。
[0030]所述第一绝缘棒2 —端设有螺杆,第一挡板3中心设有螺孔,第一绝缘棒2与第一挡板3通过螺丝固定连接。
[0031]所述把手7表面设有防滑涂层。
[0032]所述撞击套筒5为橡胶材质制成。
[0033]实施例3:
[0034]一种自冲击绝缘操作杆,包括刀闸钩环1,第一绝缘棒2,第一挡板3,滑竿4,撞击套筒5,第二挡板6,把手7,闸刀拉杆I垂直固定于第一绝缘棒2 —端,第一绝缘棒2另一端与圆形第一挡板3 —面固定连接,圆形第一挡板3另一面与滑竿4 一端固定连接,滑竿4另一端与圆形第二挡板6 —面固定连接,圆形第二挡板6另一面与把手7 —端固定连接;撞击套筒5套在滑竿4表面,滑竿4长度大于撞击套筒5长度,第一挡板3横截面积大于撞击套筒5横截面积,第二挡板6横截面积大于撞击套筒5横截面积,撞击套筒5置于第一挡板3和第二挡板6之间;第一绝缘棒2,第一挡板3,滑竿4,撞击套筒5,第二挡板6,把手7依次在同一轴心。
[0035]所述撞击套筒5长度为25CM,滑竿4长度为45CM。
[0036]所述第一绝缘棒2 —端设有螺杆,第一挡板3中心设有螺孔,第一绝缘棒2与第一挡板3通过螺丝固定连接。
[0037]所述把手7表面设有防滑涂层。
[0038]所述撞击套筒5为塑料材质制成。
[0039]实用新型自冲击绝缘操作杆的使用过程:
[0040]拉开刀闸时,只需将自冲击绝缘操作杆的刀闸钩环套在刀闸的操作圆环内,然后将撞击套筒由上向下撞击第二挡板,所产生的冲击力会通过绝缘杆传到刀闸上,在此过程不会产生太大的力,从而保护刀闸底座及其引线等不会因用力过猛造成损坏。
[0041]合上刀闸时,撞击套筒由下向上撞击第二挡板,所产生的冲击力会通过绝缘杆传到刀闸上,使刀闸充分闭合。
【主权项】
1.一种自冲击绝缘操作杆,包括刀闸钩环(I),第一绝缘棒(2),第一挡板(3),滑竿(4),撞击套筒(5),第二挡板(6),把手(7),其特征在于:闸刀拉杆(I)垂直固定于第一绝缘棒(2) —端,第一绝缘棒(2)另一端与圆形第一挡板(3) —面固定连接,圆形第一挡板(3)另一面与滑竿(4) 一端固定连接,滑竿(4)另一端与圆形第二挡板(6) —面固定连接,圆形第二挡板(6)另一面与把手(7) —端固定连接;撞击套筒(5)套在滑竿(4)表面,滑竿(4)长度大于撞击套筒(5)长度,第一挡板(3)横截面积大于撞击套筒(5)横截面积,第二挡板(6)横截面积大于撞击套筒(5)横截面积,撞击套筒(5)置于第一挡板(3)和第二挡板(6)之间;第一绝缘棒(2),第一挡板(3),滑竿(4),撞击套筒(5),第二挡板(6),把手(7)依次在同一轴心。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冲击绝缘操作杆,其特征在于:所述撞击套筒(5)长度为 15CM — 25CM,滑竿(4)长度为 35CM — 45CM。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冲击绝缘操作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绝缘棒(2)一端设有螺杆,第一挡板(3)中心设有螺孔,第一绝缘棒(2)与第一挡板(3)通过螺丝固定连接。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一种自冲击绝缘操作杆,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7)表面设有防滑涂层。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冲击绝缘操作杆,其特征在于:所述撞击套筒(5)为塑料材质或橡胶材质制成。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自冲击绝缘操作杆,包括刀闸钩环,第一绝缘棒,第一挡板,滑竿,撞击套筒,第二挡板,把手,撞击套筒套在滑竿表面,滑竿长度大于撞击套筒长度,第一挡板横截面积大于撞击套筒横截面积,第二挡板横截面积大于撞击套筒横截面积,撞击套筒置于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之间;第一绝缘棒,第一挡板,滑竿,撞击套筒,第二挡板,把手依次在同一轴心;本实用新型自冲击绝缘操作杆运用撞击套管来回的撞击能够迅速将开关推拉到位,缩短抢修时间,提高抢修人员在从事配电网线路设备时安全性。
【IPC分类】H01H3/02
【公开号】CN204680557
【申请号】CN201520398196
【发明人】徐刚
【申请人】国家电网公司, 江苏省电力公司, 江苏省电力公司连云港供电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30日
【申请日】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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