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调整后的能源行业进行保险的系统和方法

文档序号:7289789阅读:12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给调整后的能源行业进行保险的系统和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给调整后的能源行业进行保险的方法,以及生成上述保险的保险单的系统。
背景技术
在调整后的电力市场上,供电方(如,并不直接向最终用户销售其部分或全部电力的发电机,或并不转售其部分或全部电力的电力转售商)通常按照“机组应急”或“金融公司”供电合同向购电方销售电力。例如,在“机组应急”合同中,如果由于非计划事故(如,非计划停运或机组降额),使得受合同约束的供电设备(如,发电机和/或变压器)全部或部分停运,则供电方通常不对买方负财务责任。因此,在“机组应急”合同中,购电方通常必须在非计划事故的时候在公开市场上购买替换电力。此类电力的成本是不可预测的,并且异常多变。本质上,“金融公司”供电合同是“机组应急”合同的逆合同。此类“金融公司”供电合同通常具有清偿损失额规定。因此,在“金融公司”合同中,按照合同供电方有责任向买方交付电力,因此,在使得受合同约束的供电设备全部或部分停运的非计划情况中,必须在公开市场上为购电方购买替换电力。因此,在“金融公司”合同中,由供电方而不是由购电方承担与购买替换电力有关的财政风险。
因此,电力的卖方和买方都面对调整后的市场上的重大金融风险。此类风险包括发电可用性,输电可靠性,以及价格多变的市场中交易对手或贸易伙伴的财务业绩。能源价格的多变性导致更高的预算,降低赢利能力,最终降低股票价格。在本文定义的发明方法和系统之前,用于处理此类风险的唯一方法是一对一交易对手交易和投机金融工具。
本发明优于金融工具和其他现有解决方案。本发明向保险方法和系统提供基于风险评估而不是基于市场机制的可预测定价;各种风险的保险险别;任意数量、任意时段以及投保指定的特定风险的保险险别,简言之,完全灵活的方案设计。
本发明允许电力卖方以更高的信用向更多客户销售电力,同时允许电力买方以不同层次的稳定性寻找代用能源,获得有利条款并节省资金。
随着电力调整的进展,电力交易正成为公司商业计划的关键部分。有权使用电力的卖方必须发现新的买方。买方必须以最低的实际成本获得被保险的交货。买方必须理解其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清偿损失额规定,并且了解购买固定成本合同通常并不是满足其能源需求的最有效解决方案。
本发明的方法和系统结合客户定制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该方案是在调整后的电力行业中管理预算、降低成本、获得更大灵活性的创新方法。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能源行业中的保险方法,其中购电方与订约供电方签定标的供电合同,并且按照该供电合同,当阻止订约供电方满足供方全部或部分电力需求的非计划事故出现时,订约供电方没有向购电方提供电力的义务。在保险单中指定购电方请求承保的供方电力需求。保险单向购电方提供保险责任范围,以使购电方免于与出现的非计划事故有关的财务损失(如,与替换电力成本有关的多变性)。同时,在保险单中指定该保险单生效的承保期限、替换或替代电力的保险价格、以及引起替换或替代电力需求的一个或多个非计划事故。受该保险单约束,当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超过保险价格时,指定的非计划事故引发赔偿责任。在本发明的方法中,考虑到保险单中的承保人在承保期间的赔偿责任,承保人接受被保险人的保险费。在承保人签发保险单后,当在承保期间引发赔偿责任时,承保人通过赔偿被保险人与替换电力有关的成本或通过向被保险人提供替代电力,赔偿购电方与出现的非计划事故有关的财务损失。
本发明的目的还在于能源行业中的保险方法,其中供电方与订约购电方签定标的供电合同,并且按照该供电合同,当阻止订约供电方满足供电方全部或部分责任的非计划事故出现时,供电方有向购电方提供电力的义务。在保险单中指定供电方请求承保的供方电力责任。保险单向供电方提供保险责任范围,以使供电方免于与出现的非计划事故有关的财务损失。同时,在保险单中指定该保险单生效的承保期限、替换或替代电力的保险价格、以及引起替换或替代电力需求的一个或多个非计划事故。受该保险单约束,当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超过保险价格时,指定的非计划事故引发赔偿责任。在本发明的方法中,考虑到保险单中的承保人在承保期间的赔偿责任,承保人接受被保险人的保险费。在承保人签发保险单后,当在承保期间引发赔偿责任时,承保人通过赔偿被保险人与替换电力有关的成本或通过向被保险人提供替代电力,赔偿供电方与出现的非计划事故有关的财务损失。
本发明的目的还在于生成对能源行业进行保险的保险单的计算机实现的系统,其中购电方与订约供电方签定标的供电合同,并且按照该供电合同,当阻止订约供电方满足供方全部或部分电力需求的非计划事故出现时,订约供电方没有向购电方提供电力的义务。该系统包括一台计算机,该计算机至少接收以下系数作为其输入;购电方请求保险单承保的供方电力需求,其中保险单向购电方提供保险责任范围,以使购电方免于与出现的非计划事故有关的财务损失;该保险单生效的承保期限;替换或替代电力的保险价格;以及一个或多个非计划事故,其中这些事故引起替换或替代电力需求,并且根据该保险单,当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超过保险价格时,引发赔偿责任。该计算机根据至少一个以上系数生成保单。根据该保险单,承保人通过赔偿被保险人与替换电力有关的成本或通过向被保险人提供替代电力,进行赔偿。
本发明的目的还在于生成对能源行业进行保险的保险单的计算机实现的系统,其中供电方与订约购电方签定标的供电合同,并且按照该供电合同,当阻止订约供电方满足供电方全部或部分责任的非计划事故出现时,供电方有向购电方提供电力的义务。该系统包括一台计算机,该计算机至少接收以下系数作为其输入供电方请求保险单承保的供方电力责任,其中保险单向供电方提供保险责任范围,以使供电方免于与出现的非计划事故有关的财务损失;该保险单生效的承保期限;替换或替代电力的保险价格;以及一个或多个非计划事故,其中这些事故引起替换或替代电力需求,并且根据该保险单,当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超过保险价格时,引发赔偿责任。该计算机根据至少一个以上系数生成保单。根据该保险单,承保人通过赔偿被保险人与替换电力有关的成本或通过向被保险人提供替代电力,进行赔偿。
在最佳实施方式中,保单承保的非计划事故可以为发电故障,输电故障,指示取消或切断电力的控制地区的干预,或者交易对手不能执行合同。例如,可以把上述非计划事故与电力的非计划降额和/或非计划停运联系起来。
承保人的赔偿责任最好包括在电力交货地点以保险价格向被保险人提供替代电力,或者作为选择,赔偿被保险人的替换电力损失。按照本发明的一个方面,如果在保单承保的时限外出现非计划事故,则承保人没有赔偿责任。按照本发明的其他方面,由停运/降额限制、承保人必须支付的美元数量和/或承保人必须提供的替代电力或替换电力的数量,限定承保人的赔偿责任。


通过最佳实施方式、附属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的详细说明,将更加了解本发明的其他目的、其特征以及其优点,其中附图为图1表示生成保险单的计算机实现的系统。
图2表示通过许多联网计算机生成保险单的计算机实现的系统。
具体实施例方式
详细说明书内包含的空白示范保险凭单可以随附根据本发明签发的保险单。当被保险人通过取得保险单,请求根据本发明的方法和系统进行保险时,指定保险凭单上确定的项目,如本文中出现的项目。特别地,一方或双方按适当方式指定被保险人请求承保的交易的说明(如,被保险人和供电方之间的标的契约),所需的承保种类(如,发电停运和降额保护),有追溯效力的生效期,承保生效期,承保有效期,电源的标识和数目(即,保险机组)(如,按照供电合同进行供电所使用的特定发电机和/或变压器),各电源的可靠容量,非计划事故(即,保险事故),电力的保险数量,停运/降额限制,电力的保险价格,电力的市场价格,保险小时,共同保险,保险机组系统的总免赔容量或各保险机组的免赔容量,交货地点,以及保单背书。上述项目中的一个或多个项目可能并不适用,因此,可以不连同特定保单一起指定这些项目。同样,被保险人可以选择指定某些系数,如共同保险,免赔容量或总免赔容量,或总免赔美元为零。
承保人考虑适用系数,以及指定电源的任何适用物理特性,历史数据,预测,和承保人通过承保人的调查获得的任何适用的电力市场系数(如,替换电源的未来估价),然后确定保险费金额。承保人接受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然后签发保单。
根据本发明,利用接收各种系数(包括以上所指系数)作为输入的计算机实现的系统生成保单。图1表示本发明的计算机实现的系统100,其中计算机101接受各种系数作为其输入102,然后基于这些系数生成保单103。也可以利用图2所示的许多联网计算机200构成计算机实现的系统。
参照图2,该图表示根据本发明之最佳实施方式实现系统100的系统200的硬件框图。最后利用许多远程工作站210构成系统200,各远程工作站包括与位于保险公司或其被指定者之总公司208的网络服务器204通信的客户软件,其中保险公司或其被指定者签发保险单。位于总机构的众多工作站212用于审计保险业务机构通过工作站210提交的信息。在另一种实施方式中,工作站210可以为被保险人的工作站,其中由位于工作站210的被保险人输入连同生成、签发保险单一起使用的输入系数,并且通过网络服务器204与保险公司总公司208通信。
详细说明书中包含根据本发明之方法和系统签发的示范保险单,以及一个完整的示范保险凭单。在示范保单中,被保险人请求承保与计划外停运和/或降额有关的发电风险。在该示范保单中明确定义本申请中使用的许多术语。这些定义表示此类术语的示范定义,熟练技术人员理解,所使用的准确定义可以随保单改变,并且此类改变在本发明的范围内。
该保单的被保险人可以为任意购电方,如批发买主(如,公用事业或电力销售商),零售商或总发电量。该保单的被保险人也可以是任意售电方,如电力转售商,电力合作社,总发电量,公用事业(如,市政公用事业或私有公用事业),独立发电商,或能源服务公司。上述实体中的许多实体可以是卖方或买方。
标的契约可以为任何合同,当出现非计划事故时,被保险人请求购买替换电力或接收替代电力,并且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是多变的,当购买替换电力时,被保险人承受财务损失。例如,被保险人请求承保的、构成风险基础的标的契约或契约可以为供电合同。供电合同可以为“机组应急”供电合同,其中供电方没有向买方提供电力的义务。如果是那样的话,购电方将请求承保以下计划外事故,即当电力的市场价格较高时,购电方需要购买替换电力或接收替代电力。供电合同也可以是一个“金融公司”供电合同,根据该供电合同,供电方有责任以固定数量和/或以固定价格向买方供电。如果是那样的话,供电方将请求承保以下计划外事故,当电力的市场价格较高时,购电方需要购买替换电力或接收替代电力。例如,该合同也可以是“系统公司”合同,根据该合同,公用事业同意向别的公用事业出售电力,除非特定事故出现(如,负荷增加或发电损失),并且如果此类事故出现,则公用事业可以不提供电力。
计划外事故可以是发电故障,全部或部分(可用性风险);输电故障,例如,由控制地区的计划外干预引起的输电削减或输电中断(可靠性风险);交易对手事故,如,合同违约,财力损失,破产,第三方违反交换协定(业绩风险);导致计划外停运和/或计划外降额,需要购买替换电力或接收替代电力。
可以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如根据可调整或不可调整的公开指数,计算或确定市场价格。例如,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可以是实际成本,其中被保险人以合理的商业方式并且为降低损失而以市场价格购买替换电力。
保单的承保期限可以为任意天数。保单提供以下承保期限,即一周内天数和小时数,或指定的每一天中的小时部分。指定小时可以为峰值小时,非峰值小时,或峰值与非峰值小时的组合。
根据某些系数确定承保人对指定的非计划事故的赔偿责任,这些系数包括但不限于,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免赔容量(例如,适用于各种电源)或总免赔容量(例如,适用于整个系统或电源)以及与非计划事故有关的电力损失量。
可以指定保单承保的一个或多个电源。同时,也可以指定与各电源有关的可靠容量。例如,可以根据该电源在承保期限内维持的容量确定可靠容量,或者根据某段期限内该电源的最大容量修改该电源的最大容量限制,计算可靠容量。计算可靠容量的其他方式也是可行的,并且在本发明的范围内。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为了满足承保人的赔偿责任,承保人必须(由承保人选择)或者(1)使被保险人能够在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交货地点以保险价格购买替换电力,或者(2)向被保险人支付与替换电力损失相等的数量。替换电力损失量的计算方法是,将(A)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超出保险价格的美元量乘以(B)电力的保险数量,其中电力的保险数量的计算方法是,对于非计划事故涉及的各保险小时或保险的小时部分,1)从非计划事故涉及的所有电源的非计划事故关联的总电量中,减去总免赔量,或者2)从非计划事故涉及的所有电源的非计划事故关联的总电量中,减去免赔量。在另一种实施方式中,承保人的赔偿责任包括使得被保险人能够以保险价格购买替代电力。在更进一步的实施方式中,承保人的赔偿责任包括向被保险人支付与替换电力损失相等的数量。
当出现非计划事故时,承保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可以有一个或多个限制系数。例如,如果购买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等于或低于保险价格,则承保人没有赔偿责任。同样,当市场价格低于保险价格时,承保人无需为被保险人的替换电力保险。同样,可以利用指定的总承保期限限制,限制承保人的赔偿责任,其中总承保期限限制是承保人的最高赔偿(美元)。可以指定共同保险百分比,其中通过将替换电力损失量乘以该百分比,确定从承保人的赔偿责任中排除的各替换电力损失的美元数量。也可以指定总免赔美元量,免赔量是承保人赔偿被保险人附加替换电力损失前,替换电力损失之和必须超过的数量。
也可以指定停运/降额限制,它们也可以限制承保人的赔偿责任。停运/降额限制是连续日历、营业日或小时期限,各种电源的各种非计划停运或非计划降额均可影响保险数量。当出现非计划停运时,上述期限的开始时间为从电网中断开该电源的日期或小时,而结束时间为1)该电源处于商业运行的日期或小时与2)停运限制终止之间的较早者。也可以承保停运期限后的斜升期限。当出现非计划降额时,开始时间为非计划降额开始的日期或小时,而结束时间为1)该电源的发电量大于非计划降额期间之发电量的日期或小时与2)停运限制终止之间的较早者。
也可以在保单中指定承保的一个或多个除外责任,例如,示范保险单中列出的条款15和16。承保人也可以承保一个或多个除外责任,因此,不能从承保范围中排除。
因此,根据以上方法和系统对与发电有关的风险进行保险除其他优点外,还能够使被保险人从/向一个或多个发电厂购买/销售金融公司电力;通过消除电力价格/成本的大幅度摆动,允许被保险人节省资金或成本;降低与非计划机组停运或降额有关的金融不确定性;降低与现有金融工具有关的基础风险;并允许被保险人扩展产品提供和贸易限制。
另外,根据本发明之方法和系统对与输电有关的风险(包括由于控制地区干预引起的风险)进行保险,除其他优点外,还能够增加被保险人与新电源签定合同的机会;提供电源、输电接口和交货地点的附加选择;防止由于缩减或约束合同通路而使交易变得不经济的风险;以及扩展贸易体制范围。
最后,根据本发明之方法和系统对贸易对手的业绩风险进行保险除其他优点外,还能够增加保险电力交易的可行交易对手的数目;避免与未经评定的贸易伙伴进行交易以及交易对手不能履行合同的风险;消除赊帐损失;消除与审查交易伙伴、信用评估、信用证、保证金、担保人有关的管理费用;并且预先建立“风险成本”,同时在合同条款中加入“风险成本”。
以下示例是根据本发明之方法和系统的例子。尽管以下示例仅使用所选系数,但是应该理解,以下示例只是说明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
例1被保险人为供电方,其“金融公司”合同为以每兆瓦时(MWh)$100的价格向购电方提供电力。被保险人购买的保险险别为1998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的期限内,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发电停运或降额保险。被保险人指定3个电源,机组1、2和3,其可靠容量分别为100MW、150MW和200MW。被保险人指定的总承保期限为10,000,000美元(所有电源的未满期业务总额)。被保险人指定的免赔容量为每机组25MW。被保险人指定的保险数量为按小时计算的同时发生的非计划停运,其中通过从可靠容量中减去免赔额和同时发生的非计划降额确定同时发生的非计划停运,通过从降额容量中减去电源中的免赔额确定同时发生的非计划降额。被保险人指定的保险价格为在整个承保期限内$100/MWh。被保险人指定根据替换电力的实际价格确定电力的市场价格。如果需要,被保险人也可以指定替代电力的一个或多个交货地点。
承保人根据被保险人指定的系数以及其他系数,包括与机组1、2和3的历史数据之物理特性有关的系数、预测和电力市场系数,计算保险费。承保人接受被保险人的保险费,然后签发保单。
在1998年2月3日,机组2经历保单承保的发电停运达2小时,导致被保险人必须购买替换电力以满足合同规定的责任。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实际成本)是$100/MWh。由于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等于保险价格,所以承保人没有赔偿责任。
例2除被保险人指定机组1、2和3的总免赔容量为200MW,并且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为$150/MWh之外,其他事实与例1相同。由于非计划事故(机组2停运)的总兆瓦数仅为150MW,小于被保险人指定的总免赔容量,所以被保险人不会获得赔偿。
例3除替换电力的实际成本为$200/MWh之外,其他事实与例1相同。承保人必须或者在交货地点提供与按照低于$100/MWh的价格计算的保险数量相同的电量,或者向被保险人支付数量为$25,000的替换电力损失,由承保人选择其一,其中支付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将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减去保险价格后得到的价格[$200/MWh-$100/MWh],乘以非计划事故的总数量减去免赔容量后的数量[150MW-25MW];再乘以保险小时[2小时]。
例4除替换电力的实际成本为$9,000/MWh之外,其他事实与例1相同。另外,机组3经历保单承保的非计划停运达8小时。在以上8小时时限内,替换电力的实际价格也是$9,000/MWh。承保人必须或者在交货地点提供与按照低于$100/MWh的价格计算的保险数量相同的替代电量,或者向被保险人支付替换电力损失,由承保人选择其一。在本例中,替换电力损失为$14,685,000,其计算方式为,将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减去机组2和3保险价格后得到的价格[$9,000/MWh-$100/MWh],乘以保险数量,即非计划事故的总数量减去免赔容量后的数量;再乘以保险小时(对于机组2,[150MW-25MW]乘以[2小时],而对于机组3,[200MW-25MW]乘以[8小时])。以上数量超过总承保期限。因此,承保人须向被保险人支付$100,000,该数量为承保人的总承保期限。
例5除指定各电源的免赔容量,即被保险人指定所有电源的总免赔容量为100MW之外,其他事实与例4相同。此外,机组3的经历的停运时间与机组2相同,即为2小时而不是例3中的8小时。承保人必须或者在交货地点提供与按照低于$100/MWh的价格计算的保险数量相同的替代电量,或者向被保险人支付数量为$4,450,000的替换电力损失,由承保人选择其一,其中支付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对于机组2和3,将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减去保险价格后得到的价格[$9,000/MWh-$100/MWh],乘以非计划事故的总数量[350MW(即,对于机组2,150MW,对于机组3,200MW)]减去总免赔容量[100MW]后的数量(等于250MW);再乘以保险小时[2小时]。
例6被保险人为与供电方签有“机组应急”合同的电力销售商,供电方按照该合同向电力销售商提供电力。依据“机组应急”合同,当出现非计划停运或降额时,供电方无需向电力销售商提供电力。依据一个或多个合同,电力销售商有责任以$100MWh的价格以100MW为单位转售电力。
被保险人购买从1998年3月1日到1998年9月30,每周5天(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16个峰值小时的发电停运和降额保险险别。被保险人指定10个电源,机组1到机组10,按照“机组应急”合同,机组1到机组10提供向供电方购买的电力,每个机组的可靠容量为100MW。被保险人指定的总承保期限为$15,000,000(所有电源的未满期业务总额)。被保险人指定的免赔容量为每个保险机组25MW。被保险人指定的保险数量为按小时计算的同时发生的非计划停运,其中通过从可靠容量中减去免赔额和同时发生的非计划降额确定同时发生的非计划停运,通过从降额容量中减去电源中的免赔额确定同时发生的非计划降额,但是保险数量决不能超过50MW。被保险人指定的保险价格为在整个承保期限内$100/MWh。被保险人指定的替换电力市场价格为特定电力市场指数指示的价格。被保险人指定替代电力的交货地点。
承保人根据被保险人指定的系数以及其他系数,包括与10个机组中每个机组的物理特性有关的系数和电力市场系数,计算保险费。承保人接受被保险人的保险费,然后签发保单。
在1998年4月6日,机组1经历保单承保的发电降额,发电降额为50MW,时间为1小时,导致被保险人必须购买替换电力以进行转售。根据被保险人指定的指数,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是$200/MWh。
承保人必须或者在交货地点提供与按照低于$100/MWh的价格计算的保险数量相同的替代电量,或者向被保险人支付数量为$2,500的替换电力损失,由承保人选择其一,其中支付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将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减去保险价格后得到的价格[$200/MWh-$100/MWh];乘以保险数量,保险数量为非计划降额的总量减去免赔容量[50MW-25MW];再乘以保险小时[1小时]。
例7除在1998年4月5日星期六出现降额之外,其他事实与例6相同。由于降额的出现时间不在被保险人指定的保险小时内,所以承保人没有赔偿责任。
例8被保险人为与供电方签有“机组应急”合同的电力销售商,供电方按照该合同向电力销售商提供电力。依据“机组应急”合同,(当出现非计划停运或降额时,)供电方无需向电力销售商提供电力。然而,在1998年4月13日至4月17日的一周内,电力销售商有责任将其以$100/MWh的价格从供电方处购买的100MW的电力,转售给另一个销售商。该供电方刚刚加入本行业,并且不了解其财政是否稳定。因此,被保险人寻求其一周合同保险单的业绩保险。
被保险人购买供电方的业绩风险承保险别,期限为从1998年3月1日到1998年9月30,每周5天(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16个峰值小时。被保险人指定的总承保期限为$15,000,000。被保险人指定的免赔容量为25MW。被保险人指定的保险数量为非计划事故(即,供方的倒闭事故)的总兆瓦数量减去免赔数量。被保险人指定的保险价格为在整个承保期限内$100/MWh。被保险人指定的替换电力市场价格为特定电力市场指数指示的价格。被保险人指定替代电力的交货地点。
承保人根据被保险人指定的系数以及其他系数,计算保险费。承保人接受被保险人的保险费,然后签发保单。
在1998年4月6日,供电方申请破产,因此,不能向被保险人供电,导致被保险人必须获得其他电力以履行其一周合同。根据被保险人指定的指数,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是$200/MWh。
承保人必须或者在交货地点提供与按照低于$100/MWh的价格计算的保险数量相同的替代电量,或者向被保险人支付数量为$600,000的替换电力损失,由承保人选择其一,其中支付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将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减去保险价格后得到的价格[$200/MWh-$100/MWh];乘以保险数量,保险数量为非计划电力事故的总量减去免赔容量[100MW-25MW];再乘以保险小时[80小时]。
例9被保险人为供电方,供电方与地区C中的购电方的合同为以$100/MWh的价格向购电方提供100MW电力。被保险人购买防止控制地区干预的承保险别,期限为1998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每周7天,每天24小时。被保险人指定其用来向地区C中的购电方进行供电的电源,即机组1,机组1的可靠容量为100MW。被保险人指定的总承保期限为$10,000,000。被保险人指定的保险机组的免赔容量为50MW。被保险人指定的保险数量为非计划事故(即,控制地区的干预)的总兆瓦数量,减去免赔数量,但保险数量决不能超过100MW。被保险人指定的保险价格为在整个承保期限内$100/MWh。被保险人指定的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为替换电力的实际价格。被保险人指定替代电力的交货地点。
承保人根据被保险人指定的系数以及其他系数,计算保险费。承保人接受被保险人的保险费,然后签发保单。
在1998年2月3日,控制地区通知不能向地区C供电,时间为2小时。从而被保险人必须购买电力以便向地区C内的购电方供电。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实际成本)是$200/MWh。承保人必须或者在交货地点提供与按照低于$100/MWh的价格计算的保险数量相同的替代电量,或者向被保险人支付数量为$10,000的替换电力损失,由承保人选择其一,其中支付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将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减去保险价格后得到的价格[$200/MWh-$100/MWh];乘以保险数量,保险数量为非计划电力事故的总量减去免赔容量[100MW-50MW];再乘以保险小时[2小时]。
例10除控制地区通知将向地区C提供的电量减少45MW之外,其他事实与例9相同。由于被保险人指定的免赔容量为50MW,并且非计划事故的总兆瓦数量(45MW)并未超过免赔容量,所以承保人没有赔偿责任。
示范保险凭单保险凭单提名受保人保单号凭单号(附上并作为本保单的一部分)承保险别追溯效力生效期承保生效期承保有效期保险机组(具有可靠的容量)保险事故保险数量停运/降额限制保险价格市场价格指数保险小时共同保险总免赔额总免赔美元金额总承保限制交货地点背书(签发时附上)保险费保险费付款日
只有承保人在此凭单上签字,签发给被保险人,并收到指定保险费之后,此凭单上指定的承保范围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被保险人未按指定方式支付保险费,则于该笔保险费支付有关的承保范围立即失效,并且承保人对所提议的承保范围没有赔偿责任。
此凭单,附有此凭单的保单,执行的所有涉外机密和非公开协议,除非保单另有修改其所有条款具有全部效力,阐明被保险人和承保人对保险交易的理解,服从保单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包含被保险人和承保人之间的所有协议,包括书面协议和口头协议。
此凭单修改并代替随附保单中的某些条款。解决此凭单与保单之间的不一致性应有利于此凭单。
在承保人的正式授权代理签字后,承保人签发此凭单,其生效期为此凭单指定的承保生效期。
保险公司签字________示范保险凭单电力保险单保险凭单保单号98765凭单号43321提名受保人XYZ公司承保险别 发电停运和降额保护承保生效期1999年8月2日承保有效期1999年12月15日总承保限制所有保险机组的未满期责任总额为$20,000保险数量 (i)按小时计算的同时发生的非计划停运,计算方式为季节性的可靠容量减去免赔额,和(ii)同时发生的非计划降额,计算方式为保险机组的降额容量减去免赔额,但是保险数量决不能超过五百(500)MWh。
保险价格 8月2日至8月31日-$150/MWh;9月1日至9月30-$90/MWh;10月1日至12月15日——$45/MWh。
保险小时 5X12保险机组 在规定的避暑季节中具有以下额定可靠容量的机组机组1,额定功率为18MW;机组2,额定功率为19MW;机组3,额定功率为39MW;上述机组归XYZ公司所有,并由该公司经营。
由ABC合作社拥有并经营位于Z州A市附近的ABC发电厂,并且XYZ公司有权从该发电厂购买150MW的电力。
市场价格指数 实际能源成本,单位为美元/MWh,您以合理的商业方式并且为降低损失而以该价格获得替换电力。
交货地点 ABC控制地区。
保险事故 在承保期限的保险小时内,处于非计划停运或非计划降额的保险机组建立保险数量并且市场价格指数高于使您遭受替换电力损失的保险价格。
共同保险 无总免赔容量每保险机组二十(20)MW。
背书 本保单不包括条款16.0(o)。
保险费由承保人确定保险费。
保险费付款日 1999年8月2日保险费折扣不适用只有承保人在此凭单上签字,签发给被保险人,并收到指定保险费之后,此凭单上指定的承保范围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被保险人未按指定方式支付保险费,则于该笔保险费支付有关的承保范围立即失效,并且承保人对所提议的承保范围没有赔偿责任。
此凭单,附有此凭单的保单,执行的所有涉外机密和非公开协议,除非保单另有修改其所有条款具有全部效力,阐明被保险人和承保人对保险交易的理解,服从保单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包含被保险人和承保人之间的所有协议,包括书面协议和口头协议。
此凭单修改并代替随附保单中的某些条款。解决此凭单与保单之间的不一致性应有利于此凭单。
在承保人的正式授权代理签字后,承保人签发此凭单,其生效期为此凭单指定的承保生效期。
保险公司签字________保单声明提名受保人XYZ公司保单号98765保单生效期1999年8月2日保单有效期1999年12月15日您的代理J.M.代理通信地址XYZ路电话(555)555-5555传真(555)555-5555我们的代理K.M.代理通信地址ABC大街电话(111)111-1111
传真(111)111-1111定义在整个保险合同中,“您”和“您的”这个词是指在保险合同声明中所示的署名的被保险人。“我们”和“我们的”这个词是指保险公司。在本文中所用的保险合同包括任何保险合同声明,保险单和可用单据。给予所定义的术语的含义同样用于单数和复数形式。如在保险单中所用,任何开头字母大写的术语具有所声明的含义,并且其确切含义被定义如下保险赔付总限额是指在每个保险单上标明的我们将给保险责任有效期内的保险损失进行赔付的最大金额。
总计免赔能力是指每个保险单上标明的从以下扣除的兆瓦特金额(1)非计划损耗的总兆瓦特量,以及,如果在保险单中明示的,保险标的的非计划减免;或者(2)决定保险量的每个保险标的。
总计免赔金额是指每个保险单中标明的我们在有责任承担任何赔付要求之前必须超过的保险损失金额。您有责任避免这种损失。
退保是指合同的单方终止或者允许保险合同到期的能力。
共保是指决定您应避免的PR的金额的百分比乘上一定限度内的每次保险损失所得金额数。
商业运转是指对于每个保险标的所应处的状态(1)与网络线电连接,产生电力并不在任何造成保险事件的非计划损耗或者非计划减免;或者(2)没有任何已知的情况表明影响保险标的传输电力给网络线,可随时与网络线连接。
控制领域是指一个电力系统或者由使用普通的发电控制系统的连接测量和遥感测量电力系统的组合。
保险责任是指在本保险合同下的每个保险单中约定的事件和责任。
保险责任生效日和保险责任满期日是指是每个保险单生效的日期和期间。所有保险责任生效日由标准时间凌晨12点1分开始,所有的保险责任满期日结束于市场价格参数表中标明的地点的时间区的标准时间凌晨12点1分。在如果在价格参数表中规定两个以上的时间区,那么应该以第一个时间区为准。
保险责任有效期是指从保险责任生效日至最早保险满期日或者保险单或者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撤销或终止成立的整个期间。
保险责任的种类是指保险责任的一个总的描述。
可信赖度是指每一个保险标的以兆瓦特为单位的,由例如一个月或一个季节作为特定期间的已知限制修饰的最高能力。您必须指定每个保险标的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可维持的可信赖度。
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既不能达成协议也不能继续保持合同关系,而且保险合同也不能续展从而达到保险责任取消或终止效果的自然终止时间。
保险事件在保险单上指明的能够给您带来保险损失的事件。
保险时是指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并且通常以5*16和7*24表示。第一个数字代表的是一个星期的天数,第二个数字则代表一天的小时数,例如5*16中5表示一个星期里星期一至星期五的5天,不包括北美电子保障委员会或它的后续机构规定的假日,16表示的是每天的16个小时的高峰期。
保险价格是指在一个保险单中所规定的每兆瓦特的金额,从市场价格参数表中提取任何用于决定任何保险损失。
保险数量是指在每个保险单中规定的总的兆瓦特量用于决定任何保险损失。
市场价格参数是指每个保险单中的具体说明,用于代表保险损失,的市场价格,并且决定任何保险损失。
最大度是指每个保险标的的最大兆瓦特度并且在电子电器工程师协会(IEEE)的用于报告发电单位可靠性和生产率标准定义(ANSI/IEEE标准762-1987)中定义。
被保险人是指定的我们将对其承担保险责任的实体或者公司。
通知是指您必须采取的通知我们您将发生引起赔偿请求的事件的行为。
非高峰日是指由北美电子保障委员会或者它的继承机构所指定的非高峰日。
非高峰日是高峰日以外的日子。
损耗或者减免限额是指,能增加保险量的每个非计划损耗和非计划减免(如果在保险单中有规定的)的连续天数。对任何非计划损耗,该连续天数开始于保险标的从网络连线分离的时间,持续到最早的(1)保险标的处于商务运转;(2)损耗和减免限制满期。对于非计划减免,该连续天数从非计划减免开始,延续至最早的(1)保险标的处于一个比它在非计划减免期间更高的水平,或者(3)损耗和减免限制满期。
计划减免是指预先计划的保险标的减免的部分。
计划损耗是指预先计划的保险标的的损耗部分。
保险合同是指本保险的合同,以及保险声明,所有的批单和保险单据。
保险生效日和保险满期日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合同生效的日期。所有的保险生效日开始于标准时间凌晨12:01,所有的保险满期日开始于凌晨12:01,该标准时间是指市场价格参数表明的地点的时间区时间,如果有两个以上的时间区的,以第一个为准。
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生效日开始到保险合同满期日或者保险合同撤销或终止的最早时日。
交割点是指保险损失是指该电子能量(1)购买来满足您的义务的或(2)在一次非计划损耗中或如果根据合同约定的一次非计划减免中可以用来安排销售的。
追溯生效日,如果有,是指保险单上表明的追溯期间开始的时日。所有的追溯生效日开始于标准时间凌晨12:01,结束于保险责任生效日。
季节减免是指最大度和可信赖度的兆瓦特差额,由IEEE定义的。
替代度是在一次非计划损耗的任何时间,或者保险单约定的一次非计划减免的任何时间,我们可以在购买交割点根据保险损失以保险价格提供给您的电能。
终止是指一个保险合同或保险单的撤销或满期。
非计划减免,如果有约定的,是指由于设备限制造成的保险标的的一部分的可信赖度消失的情形,而非任何季节减免,计划减免的结果,是任何本保险合同不承担责任的计划减免或任何其他限制的额外部分。包括(a)第一种认为是突然的,要求是突然使保险标的的发电力降低的行为;(b)第二种认为是推迟的,要求是使保险标的的发电力在6小时内降低;(c)第三种认为是推后的,要求是使保险标的的发电力在这周结束前的发电力降低。
非计划损耗是指不属于计划损耗的,不由我们承担保险责任的,在保险标的不是与网络连线相连的情况,包括(a)第0类认为是启动失败,由于计划或非计划损耗将保险标的连接于电力网络连线的失败;(b)第1类认为是突然损耗,要求是将保险标的突然从网络连线断开;(c)第2类认为是拖延,要求是在6个小时内将保险标的从网络连线断开;(d)第3类认为是推延,要求是到第2个星期末之前,将保险标的从网络连线断开。
保险合同根据保险单指定的最高保险额以及你在申请保单以及任何保险单时所提供的担保和说明,我们同意以下1.0保险范围1.1我们将给您保险损失陪偿最高为保险赔付总限额1.2我们将给您陪偿你所受到的保险损失或者根据本保险单的其它条款在一个或多个交割点提供替代陪偿使您能以保险价格购买本保险。
1.3我们对任何发生在替代陪偿期间所产生的任何保险损失不承担责任。
1.4任何保险标的在范围有效日或在追溯有效日开始时必须处于商业运转中。任何发生在范围有效日或追溯有效日之前并持续到范围期间或追溯期间的非计划损耗,根据损耗/减免限制,将不会得到陪偿,直到保险标的重新恢复商业运营。如果一个追溯有效日被指定那么任何一个在追溯期间经历根据损耗或减免限制规定并持续制范围期间的非计划损耗或者或计划减免的保险标的,将不会得到陪付,除非从范围期间开始计算。例如,如果没有指定追溯有效日或者如果追溯有效日是在5月26日以后并且非计算损耗发生与5月26日至6月15日期间,而范围有效日指定在6月1日的,范围将生效至6月15日,保险标的恢复商业运营时。但是如果追溯有效日是5月15日,取决于损耗或者减免限制的非计划损耗发生于5月26日,并持续至6月15日,并且范围有效日指定于6月1日的,范围将于6月1日开始计算。如果一个非计划损耗发生在范围期间结束之前并持续至范围结束日止的,它将只在指定的范围期间结束前有效。
2.0保险责任限制我们没有责任为超过保险单中指定的保险赔付总限额的保险损失或替代赔偿承担赔付。
条件3.0协议
3.1您同意本保险单、保险声明、所有的保险单和您在申请此保险时提供的说明是经过您同意并表述的,所有的这些说明是真实而正确的,并且你将保证其真实性,我们依懒于这些协议和说明的真实性发出本保险单和所有的保险单。其中任何条款将在保险单有效期内生效,并且所有这些条款在保险单发出和移交时有效。
3.2您同意您在您组织所在的国家的法律规定下尽职的组织和有效的存在,拥有所有必需的合法的权力,获准签定本保险单并履行本保险单的条款、条件和规定,在我们接受本保险单后它们将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3.3您同意没有任何行为法律事件或程序影响或阻碍您,对您履行本保险单中规定的义务产生任何不利的影响。
3.4您同意保险损失可以根据您进行调整,向您支付,并且收到保险损失将使本保险单的所负的赔偿责任得到满足。
4.0权利要求报告4.1你同意您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声明中所述的我们的保险代理人,该通知在一个(1)您认为已经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涉及本保险单中约定的潜在的权利要求的事件出现的工作日内进行。
4.2在一个(1)您通知到达的工作日内,您必须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向声明中所述的我们的代理人确认该项权利要求的详细内容。
4.3一旦我们收到您的通知,我们将要求在十个(10)工作日内,任何能帮助我们合理要求证明潜在的保险损失的总额的文件,包括足以证明您所购买的电的数量和价格的文件和将足以证明市场价格参数的价值的任何文件,如果这些市场价格参数仍未被独立的公开。
4.4我们将在收到足够证据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您赔偿每月到期的保险损失。所有的赔偿金在赔偿原因发生后的六个月内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如果在此期间内过去所提供的用于计算赔偿金的信息不准确。
5.0权利要求的时限您同意未经我们的书面同意,约定的报告或者提交证据要求赔偿金的期限不能被延长或者改变。任何在通知期间后,保险事件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报告的有效的损失将得到赔付。对在保险单到期日,范围到期日,本保险单或任何保险单到期或取消之后发生的任何保险事件的部分的求偿,无论先后将不能满足。
6.0变更通知您同意您将在我们承保的风险的任何实质性变化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我们,该实质性变化指您的财务状况发生的任何变化,例如并购、合并或财产转移,包括任何将实质性的损害您履行本保险单、保险单中约定的任何物质义务或任何您所参与的合同或协议的能力的变化。
7.0记录您同意您将保持完整和正确的记录、记载所有必要的反应涉及您的购买或销售能力的交易、转让、分配或者其它涉及您的销售或购买能力的服务的信息,以及给这些交易带来风险的事实。您将保持所有反映有关市场价格参数,您的供应商的表现、辅助服务和记帐的通信的正确而完整的副件。您将使我们准确而全面的获知如何获得上述记录,并允许我们或我们的代理人在合理时间得到上述记录,并多次查看所有我们要求的记录信息。
8.0维持保险8.1您同意在本保险单有效期间,您将与财务完整并有信誉的保险公司维持您的人身和财产保险,保险损失以及保险的风险是本行业内其它实体所通常承担的数额和范围。
8.2您同意在本保险单的有效期内,在收到书面要求时向我们提供本保险所附的保险单的副本,保险保险单和任何其它有关本保险的信息,除了根据保密条款您不用提供的信息,在此情况下,您需要提供保险证明。
9.0法律事实——赔偿9.1您同意您不能向我们申请任何赔偿,除非您已经遵守了本保险单的所有条款,并且该赔偿请求必须在合法事实发生后一年内提起。
9.2您同意赔偿并且使我们免于您的客户或间接的客户、或者您的债权人或他人的债权针对我们根据本保险单所承担的责任而提出任何请求所产生的责任。
10.0欺诈、虚假表示或者隐瞒根据本保险单,我们能够拒绝承担以下保险责任(a)任何包括但不仅限于您为了得到本保险单和任何证明、维持本保险单或者根据本保险单或任何证明要求保险赔偿所作的虚假表示或者遗漏的欺诈或实质性虚假表示或者遗漏行为;或者(b)实质性违反您在本保险单或任何证明中的表述或协议11.0撤销11.1您可以在撤销生效之日前至少30天内书面通知我们取消本保险单。在撤销生效日当天及之后,我们将不对任何在撤销生效日后所提出的要求承担责任,并根据本保险单或任何保险单不承担任何债务。
11.2我们可以取消本保险单(a)如果您对您的责任有任何实质性违反,我们将在5天内发出书面的撤销通知,除非您在收到我们取消通知书的30天内更正该违约行为,我们的保险责任将在更正之日起继续有效;(b)如果您在交付保险金日没有行使交付行为的,我们将立即并有追溯力的取消本保险单;(c)如果在您的组织中发生任何实质性的不利的电话,我们将在30天内发出书面撤销通知;或者(d)如果您变的身无分文或者申请破产,或者针对您的破产请求提出之日起30天内没有撤销,我们将立即发出书面撤销通知。在撤销生效日当天和之后,我们将对任何在撤销日提起的请求不承担责任,也不承担本保险单或任何证明中的债务。
12.0退款12.1如果在范围生效日前60天内我们已经获得全额保险费以及保险单被被您或我们取消的,我们将退还该范围期间的50%的保险费,以及任何延迟范围期间的80%的保险费。
12.2如果我们已经收到保险费并且您或者我们在范围生效日之后取消保险单的,我们将给您退回该范围期间的保险费或者已经交付的任何延迟范围期间的80%的保险费。如果你已经证明所有可以导致在范围期间的赔偿要求已经报告给我们,我们将弥补您交付我们的保险费与范围期间提出的任何赔偿要求。
13.0代位清偿13.1如果我们对保险损失或可替代保险损失的请求进行赔偿那么我们应该能要求第三人进行代位清偿,代位清偿的数额为我们对您的请求进行清偿所花费的金额,包括任何其它的可请求保险单的保险人。您将执行和交付任何其它先例该项权利所必需的工具和文件。对于本保险单下的被保险方,我们将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也就是说您对于造成您的损失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的请求赔偿权将转移至我方,以我们给您赔偿的金额为限。
13.2在行使求偿权的时候,您将与我们和其它相关利益保持一致,不能在受到损失后损害我们的代位求偿权。通过此程序获得赔偿的金额,在减去求偿程序的花费后将首先付给我方,以我们向你清偿保险损失和可替代损失为限。超出此金额的剩余部分将还给您。如果未获得赔偿,您和我们将根据我们双方各自所能获得赔偿的比例共同承担求偿程序的费用。
13.3不管其它的约定如何,如果因为您的违约行为致使我们丧失代位求偿权,我方将无需对您的该相关的赔偿请求进行理赔。
14.0违约责任的限制根据本保险单由于我方违约所承担的最高违约赔偿金额,不管是否根据合同,侵权行为(不管过错或过失的程度如何)所引起的责任,我方在争议中承担的赔偿金额将不能超过保险单中规定的保险赔付总限额的10%。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将不承担根据本保险单由于或者关于我们违约行为所产生的任何偶然的、间接的、结果的、特定的、惩罚性的、刑事的、刑惩的赔偿责任。
例外15.0特别条款15.1不管本保险单的其它任何规定如何,我们都不承担下列责任(a)任何关于环境污染产生的赔偿或者花费,包括事实上的,被指控发生的或潜在的已经或认为将会对环境造成损害,危害或者危险的任何物质的存在;(b)任何关于由于非计划损耗或非计划减免所产生的控制范围费用的赔偿或者花费;(c)任何可能发生的物理性损害,甚至如果该物理性损害可能造成非计划损耗或者非计算减免;(d)对第三人的债务;(e)任何无法控制的核反应、放射或辐射污染,不管这些世界是如何造成的;和(f)如果您对任何保险标的运转、维修或维护负有责任,任何由于您的过失或者行为所造成的损失部分,我方不承担超过非计划损耗或者非计划减免限制的该部分损失的重建、维修或者更换的责任。
15.2无论本保险单的其它条款如何,也不考虑保险赔付的因素,保险责任在1999年12月15日至2000年1月15日期间无效。
16.0排除的原因保险范围不包括以下方面(a)任何单方面的政府干涉(不包括强制征税,如下定义),法庭禁令,或者法律、规章或者法令的变更,包括有公共机构所发布的各种法令(有效或者无效的);(b)您或者您的客户的任何故意的造成或加重保险损失的行为;(c)任何您、您的雇员、长官、上司、被委托人或者受权的代表的伪造,欺诈、转移或者侵占行为;(d)第三方对您的违约行为或者该方的过失或过错;
(e)通过您的努力应该获得或者维持的国家或联邦规定的机构的许可,由于您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没有获得或者维持;(f)不能交易或接受的权力;(g)您无义务移交权力;(h)由于不能正确的解释或处理一个或多个日期或时间,包括但不仅限于2000年,而造成的任何计算机硬件、软件、运行系统或者网络或者使用或者依赖上述的服务、数据或者功能的失败、故障或者不充分;(i)任何自然现象,包括洪水、地壳运动、飓风、风暴、大火、太阳耀斑或者磁场扰乱;(j)任何暴乱、破坏活动、恐怖活动或者社会动荡;(k)任何罢工或工人活动;(l)任何宣战或者未宣战的战争或者侵略或者上述事件的后果;(m)任何传输、传输变电站、亚传输、分配、分配变电站或者相关事件;(n)包括与您合作的法人或任何控制区域的任何传输提供者的行为,甚至如果该行为造成非计划损耗或者非计划减免;(o)任何能源量或形式的变化;(p)任何发生在工场范围外的,阻碍能源传输的事件,包括对能源供应的阻碍;(q)任何环境法则、规定或者法令;(r)任何生产者的要求或者建议取消任何使用中的保险标的命令、建议、或者推荐,仅当这些命令、建议、推荐影响到在美国使用的十个以上的标的物;(s)非计划损耗或非计划减免的扩大,不管它是否属于非计划损耗或者非计划减免;(t)发电机的升压变压器的高压端的下游的设备的任何故障,即使该设备是位于工厂的范围之外;(u)由于超过为纠正非计划损耗或非计划减免的所需工作量的附加工作量所造成的任何非计划损耗或非计划减免的扩大,超过纠正造成非计划损耗或非计划减免的原因所需的时间的;(v)任何在范围有效日时,取决于任何追溯生效日的非处于商务运转中的保险标的,直到该保险标的在范围生效日或者追溯生效日之后恢复商业运转的;或者(w)任何维护储运消耗(第四类)或者推迟的减免(第四类),不管它们是否属于非计划损耗或非计划减免。
如果上述排除的原因将影响到与您从事类似行业的其它实体以及使价格升高的,与该排除的原因不相关的一个保险事件发生在您的身上,我们将根据本保险单的条款对您承担保险责任。
附加条款16.0其它保险16.1如果有其它保险,能向您承付本保险单承担的损失的,不管是在前或在后或是与本保险同时签定或是与谁签定的,在本保险不存在时,它将承担本保险单所担保的损失,然后我们将不会对超过上述保险所承担的损失赔偿再向您赔付,在任何情况下我们所承担的债务不会超过生效保险单中约定的限制。
16.2如果您有根据相同的条款、条件和项目,与本保险单承担相同的损失赔偿的其它保险,并且可以从其得到赔偿的我们将根据保险赔付总限额或者保险单中约定的任何其它有效限制的比例分担损失赔偿。
17.0税款本保险单将不承担对本保险单预期实施的任何交易所得而征收的任何联邦、州或者地方销售、使用、处置财产或其它的税款或政府强制征税或根据该税款或强制征税的付款(总称为税款),包括但不仅限于根据本保险单提供的可替代损失,所有的税款将由您承担,不管根据生效法律或者规定您或者我们是否有交付或收取该税款的责任。
18.0求偿的权利我们根据赔付要求所进行的赔偿应当不影响或者阻碍我们从您那获得求偿的权利,如果所述赔付要求不应当由我们承担。
19.0本保险单中利益的转让没有我们事先的书面同意,本保险单中规定的您的权利和义务不能被转让或由他方承担,在有合理原因时我们会同意该权益的转让。没有我们的同意,转让或代表行为将无效。
20.0没有第三方债务或受益本保险单只为了您本人的利益而签发,没有任何第三方有权实施本保险单中的条款,向我们申请实现权利。
21.0中止条款如果本保险单中的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庭或任何有法定管辖权的机构认定为无效、非法或者不能生效的,本保险单的收支平衡将继续有效,只要在此情况下,本保险单的经济或合法的性质没有对您或我们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您和我方将通过善意的谈判修改本保险单的条款,尽量使定立本保险单的最初目的得以实现。
22.0政府机构本保险单以及本保险单中约定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受到所有生效的联邦、州和地方法律,政府机构合法实施的法令和行为的约束。如果有关本保险单的任何交易需要得到任何政府机构批准或授权,您或我们的权利或者义务的实现将取决于是否能得到该批准或授权,并且您和我们同意合作并付出合理的努力以获得批准或授权。
23.0标题本保险单中包括的每一部分的标题只是为了参考或方便,不限制或者影响其它任何条款的含义。
24.0通信所有有关本保险单或者其它保险单的通知或者通信将根据声明上记载的每个代表的地址分别发给他们。所有的通知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交给一个注册并证明的商业邮递公司,或者通过可靠的信投,电传,传真至所列的地址。您和我们可以通过书面通知,告知对方更换通信的代表和地址。
25.0变更本保险单的项目和条款可以被补充、补正或者放弃,只需经过我们的书面认可并载入本保险单中。
26.0附加条款本保险单根据它的项目和条款,以及合作其它经过我方认可而载入的项目和条款,被签发和接受。
27.0适用的法律本保险单将根据宾夕法尼亚州的法律解释,不考虑该法律条款的冲突。在该州签发的保险单中的条款,与该州法律发生冲突时无效,应当进行修改以遵守该法律。
可以理解,熟练技术人员可以对为解释本发明之性质而说明的各种系数、细节、组件、步骤、以及组件和步骤的结构进行各种更改,而并不背离附属权利要求书定义的本发明的原理和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能源行业中的风险的保险方法,其中购电方与订约供电方签定标的供电合同,并且按照该供电合同,当阻止订约供电方满足供方全部或部分电力需求的非计划事故出现时,订约供电方没有向购电方提供电力的义务,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在保险单中指定购电方请求承保的供方电力需求,其中所述保险单向购电方提供保险责任范围,以使购电方免于与出现的非计划事故有关的财务损失;(B)在保险单中指定该保险单生效的承保期限;(C)指定替换或替代电力的保险价格,并且指定引起替换或替代电力需求的一个或多个非计划事故,受该保险单约束,当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超过保险价格时,指定的非计划事故引发赔偿责任;(D)承保人接受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用于所述保险单中的所述承保人在承保期间的所述赔偿责任;(E)由承保人签发所述保险单,根据所述保险单,当在所述承保期间引发所述赔偿责任时,承保人通过赔偿所述被保险人与所述替换电力有关的成本或通过向所述被保险人提供所述替代电力,赔偿购电方与出现的非计划事故有关的财务损失。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订约供电方为公用事业。
3.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订约供电方为电力转售商。
4.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订约供电方为总负荷。
5.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非计划事故包括输电故障。
6.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非计划事故包括发电故障。
7.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非计划事故包括订约供电方不能执行标的供电合同。
8.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非计划事故包括控制地区干预。
9.权利要求5、6、7或8的方法,其中非计划停运与所述非计划事故有关。
10.权利要求5、6、7或8的方法,其中非计划降额与所述非计划事故有关。
11.权利要求1的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F)指定免赔容量,并且根据至少以下系数确定承保人对指定的非计划事故的赔偿责任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免赔容量,以及与指定的非计划事故有关的电力损失量。
12.权利要求1的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G)指定一个或多个电源;(H)指定各所述电源的免赔容量,或指定包含所有所述电源的系统的总免赔容量,并且根据至少以下系数确定承保人对指定的非计划事故的赔偿责任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免赔容量或总免赔容量,以及与指定的非计划事故有关的电力损失量。
13.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步骤B还包括以下步骤(1)指定保险责任范围有效的承保期限内的一天或几天;(2)指定各所述天内的一个或多个保险小时或小时部分;以及还包括以下步骤(I)指定按照标的供电合同供电的一个或多个电源;(J)指定各所述电源能够在承保期限内维持的可靠容量,其中所述可靠容量的计算方法为,修改各所述电源的最高容量,以适合所述电源在某段时间内的所述最高容量限制;(K)指定各所述电源的免赔容量,或指定包含所有所述电源的系统的总免赔容量;以及其中承保人的赔偿责任包括向被保险人支付替换电力损失量,其中所述损失量的计算方法为,各保险小时或保险小时部分的以下乘积之和超过替换电力的保险价格的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部分与电力的保险数量的乘积,其中电力的保险数量的计算方法为,1)非计划事故涉及的所有所述电源之所述非计划事故关联的总电量,减去总免赔容量,或者2)非计划事故涉及的各所述电源之非计划事故关联的总电量,减去免赔容量。
14.权利要求1的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L)指定一个或多个交货地点,其中承保人的赔偿责任包括在所述一个或多个交货地点为被保险人提供以保险价格购买的替代电力。
15.权利要求1的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M)指定一个或多个交货地点,其中如果在所述一个或多个交货地点购买替代电力的价格低于保险价格,则承保人没有赔偿责任。
16.权利要求1的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N)指定总承保期限,其中所述总承保期限包括承保人的最高赔偿责任。
17.权利要求13的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O)指定共同保险百分比,其中所述共同保险百分比包括一个百分比,通过将所述替换电力损失量乘以该百分比,确定要从承保人的赔偿责任中免除的各替换电力损失的美元数量。
18.权利要求13的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P)指定总免赔额,其中所述总免赔额为承保人赔偿被保险人的附加替换电力损失前,必须达到的所有替换电力损失之和。
19.权利要求13的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Q)指定停运/降额限制,其中所述停运/降额限制包括各电源的非计划事故影响保险数量的一段连续日历、营业日或连续小时。
20.权利要求19的方法,其中所述非计划事故包括非计划停运,其中所述期限具有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所述开始时间为从电网中断开该所述电源的日期或小时,而所述结束时间为1)该电源处于商业运行的日期或小时与2)停运/降额限制终止之间的较早者。
21.权利要求19的方法,其中所述非计划事故包括非计划降额,其中所述期限具有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所述开始时间为非计划降额开始的日期或小时,而所述结束时间为1)该电源的发电量大于非计划降额期间之发电量的日期或小时与2)停运/降额限制终止之间的较早者。
22.一种能源行业中的保险方法,其中供电方与订约购电方签定标的供电合同,并且按照该供电合同,当阻止订约供电方满足供方全部或部分责任的非计划事故出现时,供电方有向购电方提供电力的义务,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在保险单中指定供电方请求承保的供方电力责任,其中所述保险单向供电方提供保险责任范围,以使供电方免于与出现的非计划事故有关的财务损失;(B)在保险单中指定该保险单生效的承保期限;(C)指定替换或替代电力的保险价格,并且指定引起替换或替代电力需求的一个或多个非计划事故。受该保险单约束,当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超过保险价格时,指定的非计划事故引发赔偿责任;(D)承保人接受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用于所述保险单中的所述承保人在承保期间的赔偿责任;(E)由承保人签发所述保险单,根据所述保险单,当在所述承保期间引发所述赔偿责任时,承保人通过赔偿所述被保险人与所述替换电力有关的成本或通过向所述被保险人提供所述替代电力,赔偿供电方与出现的非计划事故有关的财务损失。
23.权利要求22的方法,其中所述供电方为公用事业。
24.权利要求22的方法,其中所述供电方为电力转售商。
25.权利要求22的方法,其中所述供电方为总负荷。
26.权利要求22的方法,其中所述非计划事故包括输电故障。
27.权利要求22的方法,其中所述非计划事故包括发电故障。
28.权利要求22的方法,其中所述非计划事故包括交易对手不能履行所述交易对手与所述供电方之间的合同。
29.权利要求22的方法,其中所述非计划事故包括控制地区干预。
30.权利要求26、27、28或29的方法,其中非计划停运与所述非计划事故有关。
31.权利要求26、27、28或29的方法,其中非计划降额与所述非计划事故有关。
32.权利要求22的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F)指定免赔容量,并且根据至少以下系数确定承保人对指定的非计划事故的赔偿责任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免赔容量,以及与指定的非计划事故有关的电力损失量。
33.权利要求22的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G)指定一个或多个电源;(H)指定各所述电源的免赔容量,或指定包含所有所述电源的系统的总免赔容量,并且根据至少以下系数确定承保人对指定的非计划事故的赔偿责任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免赔容量或总免赔容量,以及与指定的非计划事故有关的电力损失量。
34.权利要求22的方法,其中步骤B还包括以下步骤(1)指定保险责任范围有效的承保期限内的一天或几天;(2)指定各所述天内的一个或多个保险小时或小时部分;以及还包括以下步骤(I)指定按照标的供电合同供电的一个或多个电源;(J)指定各所述电源能够在承保期限内维持的可靠容量,其中所述可靠容量的计算方法为,修改各所述电源的最高容量,以适合所述电源在某段时间内的所述最高容量限制;(K)指定各所述电源的免赔容量,或指定包含所有所述电源的系统的总免赔容量;以及其中承保人的赔偿责任包括向被保险人支付替换电力损失量,其中所述损失量的计算方法为,各保险小时或保险小时部分的以下乘积之和超过替换电力的保险价格的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部分与电力的保险数量的乘积,其中电力的保险数量的计算方法为,1)非计划事故涉及的所有所述电源之所述非计划事故关联的总电量,减去总免赔容量,或者2)非计划事故涉及的各所述电源之非计划事故关联的总电量,减去免赔容量。
35.权利要求22的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L)指定一个或多个交货地点,其中承保人的赔偿责任包括在所述一个或多个交货地点为被保险人提供以保险价格购买的替代电力。
36.权利要求22的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M)指定一个或多个交货地点,其中如果在所述一个或多个交货地点购买替代电力的价格低于保险价格,则承保人没有赔偿责任。
37.权利要求22的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N)指定总承保期限,其中所述总承保期限包括承保人的最高赔偿责任。
38.权利要求34的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O)指定共同保险百分比,其中所述共同保险百分比包括一个百分比,通过将所述替换电力损失量乘以该百分比,确定要从承保人的赔偿责任中免除的各替换电力损失的美元数量。
39.权利要求34的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P)指定总免赔额,其中所述总免赔额为承保人赔偿被保险人的附加替换电力损失前,必须达到的所有替换电力损失之和。
40.权利要求34的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Q)指定停运/降额限制,其中所述停运/降额限制包括各电源的非计划事故影响保险数量的一段连续日历、营业日或连续小时。
41.权利要求40的方法,其中所述非计划事故包括非计划停运,其中所述期限具有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所述开始时间为从电网中断开该所述电源的日期或小时,而所述结束时间为1)该电源处于商业运行的日期或小时与2)停运/降额限制终止之间的较早者。
42.权利要求40的方法,其中所述非计划事故包括非计划降额,其中所述期限具有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所述开始时间为非计划降额开始的日期或小时,而所述结束时间为1)该电源的发电量大于非计划降额期间之发电量的日期或小时与2)停运/降额限制终止之间的较早者。
43.一种计算机实现的系统,用于生成对能源行业进行保险的保险单,其中购电方与订约供电方签定标的供电合同,并且按照该供电合同,当阻止订约供电方满足供方全部或部分电力需求的非计划事故出现时,订约供电方没有向购电方提供电力的义务,该系统包括一台计算机,该计算机至少接收以下系数作为其输入购电方请求保险单承保的供方电力需求,其中所述保险单向购电方提供保险责任范围,以使购电方免于与出现的非计划事故有关的财务损失;该保险单生效的承保期限;替换或替代电力的保险价格;以及一个或多个非计划事故,其中这些事故引起替换或替代电力需求,并且根据所述保险单,当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超过保险价格时,引发赔偿责任;其中赔偿责任包括赔偿所述被保险人与所述替换电力有关的成本,或者向被保险人提供所述替代电力;其中所述计算机根据所述系数生成保单。
44.权利要求43的系统,其中所述计算机实现的系统是由许多联网计算机组成的。
45.一种计算机实现的系统,用于生成对能源行业进行保险的保险单,其中供电方与订约购电方签定标的供电合同,并且按照该供电合同,当阻止订约供电方满足供电方全部或部分责任的非计划事故出现时,供电方有向购电方提供电力的义务。该系统包括一台计算机,该计算机至少接收以下系数作为其输入供电方请求保险单承保的供方电力责任,其中所述保险单向供电方提供保险责任范围,以使供电方免于与出现的非计划事故有关的财务损失;该保险单生效的承保期限;替换或替代电力的保险价格;以及一个或多个非计划事故,其中这些事故引起替换或替代电力需求,并且根据所述保险单,当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超过保险价格时,引发赔偿责任;其中赔偿责任包括赔偿所述被保险人与所述替换电力有关的成本,或者向被保险人提供所述替代电力;其中所述计算机根据所述系数生成保单。
46.权利要求45的系统,其中所述计算机实现的系统是由许多联网计算机组成的。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给调整后的能源行业进行保险的系统和方法。具体公开了一种给调整后的能源行业进行保险的方法,其中非计划事故阻止电力销售商满足供电合同中电力销售商的部分或全部责任,致使销售商或向销售商购买电力的购电方以市场价格购买电力,通过签发保险单(103),如果替换电力的市场价格超过保险价格,则承保人根据保险单赔偿被保险人、替换电力的销售商或买方,以及用于生成保险单(103)的计算机实现的系统(101)。
文档编号H02J3/00GK101017561SQ200610162898
公开日2007年8月15日 申请日期2000年8月7日 优先权日1999年8月6日
发明者爱德华·扎卡里, 戴维·霍格, 戴维·弗罗默, 马克·迈耶斯, 丹尼斯·凯恩, 库尔特·赫萨, 加里·霍克, 保罗·奥奈尔 申请人:Aceina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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