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对充电电池进行恒流充电,直至所述充电电池的电压达到第一预设电压;
以逐渐减小的充电电压对所述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直至充电完成。
2.根据权利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以逐渐减小的充电电压对所述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直至充电完成,包括:
以逐渐减小的充电电压对所述充电电池进行充电;
在所述充电电池的电芯电压与充电电压的差值小于或等于预设门限值,且充电电流小于预设电流时,确定充电完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以逐渐减小的充电电压对所述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包括:
(a)以所述第一预设电压为充电电压,对所述充电电池进行恒压充电,直至所述充电电池的电芯电压第一次达到第二预设电压;
(b)以新的充电电压对所述充电电池进行恒压充电,直至所述充电电池的电芯电压再次达到所述第二预设电压,其中,所述新的充电电压小于所述充电电池的电芯电压前一次达到所述第二预设电压时所使用的充电电压;
(c)重复执行步骤(b)。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方法由移动终端执行时,所述第一预设电压为所述移动终端内的充电集成电路IC允许的最大电压。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实时监测所述充电电池的电芯电压;
根据实时监测到的所述充电电池的电芯电压确定所述充电电池的电芯电压达到所述第二预设电压。
6.根据权利要求3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预设电压为所述充电电池的电芯能够承受的最大电压。
7.根据权利要求3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新的充电电压为所述充电电池的电芯电压前一次达到所述第二预设电压时所使用的充电电压与预设电压差的差值。
8.根据权利要求2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门限值为100mV。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电池为锂离子电池。
10.一种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恒流充电单元,用于对充电电池进行恒流充电,直至所述充电电池的电压达到第一预设电压;
恒压充电单元,用于以逐渐减小的充电电压对所述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直至充电完成。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在用以逐渐减小的充电电压对所述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直至充电完成方面,所述恒压充电单元具体用于:
以逐渐减小的充电电压对所述充电电池进行充电;
在所述充电电池的电芯电压与充电电压的差值小于或等于预设门限值,且充电电流小于预设电流时,确定充电完成。
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在以逐渐减小的充电电压对所述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方面,所述恒压充电单元具体用于执行以下步骤:
(a)以所述第一预设电压为充电电压,对所述充电电池进行恒压充电,直至所述充电电池的电芯电压第一次达到第二预设电压;
(b)以新的充电电压对所述充电电池进行恒压充电,直至所述充电电池的电芯电压再次达到所述第二预设电压,其中,所述新的充电电压小于所述充电电池的电芯电压前一次达到所述第二预设电压时所使用的充电电压;
(c)重复执行步骤(b)。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设备为移动终端时,所述第一预设电压为所述移动终端内的充电集成电路IC允许的最大电压。
14.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还包括:
电芯电压检测单元,用于实时监测所述充电电池的电芯电压;
所述电芯电压检测单元,还用于根据实时监测到的所述充电电池的电芯电压确定所述充电电池的电芯电压达到所述第二预设电压。
15.根据权利要求12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预设电压为所述充电电池的电芯能够承受的最大电压。
16.根据权利要求12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恒压充电单元具体用于:
将所述充电电池的电芯电压前一次达到所述第二预设电压时所使用的充电电压与预设电压差的差值作为新的充电电压。
17.根据权利要去11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门限值为100mV。
18.根据权利要求10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电池为锂离子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