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7457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发电机组件,其通过与旋转磁音轮(16)相互作用在轴承装置中获得能量,所述发电机组件包括发电机机芯(18),所述发电机机芯(18)具有磁轭部分(20)和多个设置为一排并且在基本垂直于所述磁轭部分20的纵向方向上从所述磁轭部分(20)突出的棒状突出部(22a-22d,24a-24c),其中所述棒状突出部(22a-22d,24a-24c)具有端部,该端部被构造为分别与磁音轮(16)形成间隙,所述发电机机芯(18)进一步包括缠绕所述突出部(22a-22d,24a-24c)中的至少一个周围的至少一个发电机线圈(26a-26c),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电机机芯(18)的至少一部分由钢制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电机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三个突出部(22a-22d,24a-24c),其中所述发电机线圈缠绕在所述至少三个突出部(24a-24c)中的至少中间的一个周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电机组件,其特征在于提供有发电机线圈(26a-26c)的该突出部(24a-24c)具有圆柱形形状的主体部分,该主体部分安装到发电机线圈(26a-26c)中。

4.如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发电机组件,其特征在于该棒状突出部(24a-24c)的端部分别设置有极靴(28a-28c),其中所述极靴(28a-28c)的宽度随着到磁轭部分(20)的距离增加而增加。

5.如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发电机组件,其特征在于该线圈是圆柱形线圈。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发电机组件,其特征在于该线圈缠绕在圆柱形成形件(30)上并且随后安装到该棒状突出部(24a-24c)之一的圆柱形主体部分上。

7.如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发电机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两个不具有发电机线圈的突出部(22a-22d),其中配备有该发电机线圈(26a-26c)的每个突出部(24a-24c)设置在不具有该发电机线圈的两个突出部(22a-22d)之间。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发电机组件,其特征在于不具有发电机线圈的该突出部(22a-22d)与该磁轭部分(20)形成为一体。

9.一种轴承,其具有至少两个构造为相对彼此旋转的旋转圈,其特征在 于包括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之一的发电机组件以及磁音轮(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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