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效太阳能发电光伏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55530阅读:792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效太阳能发电光伏板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太阳能板,具体是一种高效太阳能发电光伏板。



背景技术:

光伏发电主要是将光能转换成电能的一种技术,光伏发电与传统的活力发电相比,光伏发电具有无污染排放、无能源消耗等优点,因此,光伏发电技术也是当今社会研究的热点问题,在光伏发电中,最为主要的就是光伏板,光伏板能有效收集太阳光的光能,将光能转换成电能。

目前,光伏板为平面结构,光伏板对太阳光的收集面积即为光伏板的表面积,太阳光照射面积较小,光伏转化率不高,且在光伏发电中,太阳光照射的位置以及方向跟随时间的改变而改变,但目前的光伏板均为固定连接,光伏板的位置与方向无法改变,广发发电效率较低,现有的光伏板散热性能较差,温度较高,损坏率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效太阳能发电光伏板,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高效太阳能发电光伏板,包括第一支架、底座、基板和微型电机,所述底座内中间位置固定设有微型电机,底座表面设有第一支架,第一支架与微型电机转动连接;所述底座表面设有凹槽,凹槽为环形结构;所述凹槽内设有滑动件,滑动件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二支架;所述第一支架顶部设有套杆,第一支架底部固定连接有连接片,连接片上铰接有支杆;所述第一支架、支杆和第二支架顶部铰接有固定件,固定件固定连接有基板,基板上设有多个通气孔,基板表面固定连接有光伏板,光伏板表面为波浪形状;所述光伏板顶部固定连接有玻璃层,玻璃层表面固定连接有多个三棱柱;所述三棱柱的上方固定连接有凸透镜。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表面边缘位置设有多个螺栓孔,螺栓孔的数量不少于4个。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支架的高度大于第二支架的高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基板与固定件为一体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太阳能发电光伏板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在不同时间段可调节光伏板的倾斜角度与方向,该光伏板散热性能好,使用寿命长,且该光伏板可大面积汇聚光纤,光伏板的表面积大,光伏转换率强,发电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为高效太阳能发电光伏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支架;2-底座;3-套杆;4-第二支架;5-滑动件;6-凹槽;7-螺栓孔;8-连接片;9-支杆;10-固定件;11-基板;12-光伏板;13-玻璃层;14-三棱柱;15-凸透镜;16-通气孔;17-微型电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高效太阳能发电光伏板,包括第一支架1、底座2、基板11和微型电机17;所述底座2内中间位置固定设有微型电机17,底座2表面设有第一支架1,第一支架1与微型电机17转动连接;所述底座2表面设有凹槽6,凹槽6为环形结构,底座2表面边缘位置设有多个螺栓孔7,作为优选,螺栓孔7的数量不少于4个;所述凹槽6内设有滑动件5,滑动件5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二支架4;所述第一支架1的高度大于第二支架4的高度;所述第一支架1顶部设有套杆3,第一支架1底部固定连接有连接片8,连接片8上铰接有支杆9;所述第一支架3、支杆9和第二支架4顶部铰接有固定件10,固定件10固定连接有基板11,基板11与固定件10为一体结构,基板11上设有多个通气孔11,基板11表面固定连接有光伏板12,光伏板12表面为波浪形状,增大了光伏板12接收太阳光的面积,大大增强了光伏转换率;所述光伏板12顶部固定连接有玻璃层13,玻璃层13表面固定连接有多个三棱柱14;所述三棱柱14的上方固定连接有凸透镜15;凸透镜15可大面积汇聚太阳光,将太阳光照射进三棱柱14,三棱柱14可有效将光线发散并穿过玻璃层13照射到光伏板12表面,光伏板12表面为波浪形状,增加了光伏转换率;通过微型电机17可转动第一支架3,第一支架3带动第二支架4在凹槽6内转动,可接受不同方向的太阳光进行发电,根据太阳光线的强弱调节光伏板12的防线;通过套杆13可调节光伏板12的倾斜角度,确保光伏板12与太阳光线之间垂直,增大了光伏发电效率。该太阳能发电光伏板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在不同时间段可调节光伏板的倾斜角度与方向,该光伏板散热性能好,使用寿命长,且该光伏板可大面积汇聚光纤,光伏板的表面积大,光伏转换率强,发电效率高。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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