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户内低压抽屉式开关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23347阅读:253来源:国知局
一种户内低压抽屉式开关柜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开关柜,属于电力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户内低压抽屉式开关柜。



背景技术:

抽屉式开关柜是采用钢板制成封闭外壳,进出线回路的电器元件都安装在可抽出的抽屉中,构成能完成某一类供电任务的功能单元。

功能单元与母线或电缆之间,用接地的金属板或塑料制成的功能板隔开,形成母线、功能单元和电缆三个区域。每个功能单元之间也有隔离措施。抽屉式开关柜有较高的可靠性、安全性和互换性,适用于要求供电可靠性较高的工矿企业、高层建筑,作为集中控制的配电中心。

但是现有技术中的抽屉式开关柜结构复杂,成本高,散热性差,并且当抽屉打开时,由于散热孔较大,因而存在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上述的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户内低压抽屉式开关柜。该户内低压抽屉式开关柜结构简单,成本低,散热性好,安全隐患小。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户内低压抽屉式开关柜,包括:抽屉本体、抽屉面板,抽屉面板铰 接在抽屉本体的正面一侧边上;

所述抽屉本体的侧板上部边缘为双折边结构,其下部向内弯曲形成上导轨,所述上导轨与下导轨连接;

其中,所述下导轨包括相互垂直的第一弯折部和第二弯折部;所述第一弯折部位于上导轨和抽屉底板之间;所述第二弯折部垂直连接于第三弯折部的中部,所述第三弯折部与第一弯折部平行,所述上导轨位于第三弯折部和第一弯折部之间;所述第一弯折部的上端设置有两个朝向抽屉底板的凸起;

所述抽屉本体的底板上设置有由两个平行边及两个弧形边构成的第一镂空孔;所述抽屉本体的侧壁上设置有圆形的第二镂空孔。

优化的,上述的一种户内低压抽屉式开关柜,其所述抽屉面板设置有铁皮层。

优化的,上述的一种户内低压抽屉式开关柜,其所述抽屉面板上设置有抽屉拉手,所述抽屉拉手上设置有解锁开关。

优化的,上述的一种户内低压抽屉式开关柜,其所述抽屉面板上设置有开关操作手柄。

优化的,上述的一种户内低压抽屉式开关柜,其所述抽屉面板上设置有挡位显示板。

因此,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1.设计合理,结构简单,成本低且完全实用;2.边缘带双折边,产品边缘无毛刺防刮手;3.侧板下边内弯边形成上导轨,代替原铝型材上导轨从而降低了成本;4.抽屉底板采用较大的特殊形状的镂容孔,即能用于固定设备,又能超到散热作用;侧板采用面积较小的圆形镂空孔,能够减小打开状态时内容器件与操作人员或工具的误接触,提高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抽屉正面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拆出抽屉面板后的正面示意图。

图4是抽屉底部局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图中,双折边1、上导轨2、抽屉面板3、挡位显示面板4、开关操作手柄5、抽屉拉手6、下导轨7。

实施例:

如图1-4所示,一种户内低压抽屉式开关柜,包括:抽屉本体、抽屉面板3,抽屉面板3铰接在抽屉本体的正面一侧边上;

抽屉本体的侧板上部边缘为双折边结构,其下部向内弯曲形成上导轨2,上导轨2与下导轨7连接;

其中,下导轨7包括相互垂直的第一弯折部和第二弯折部;第一弯折部位于上导轨2和抽屉底板之间;第二弯折部垂直连接于第三弯折部的中部,第三弯折部与第一弯折部平行,上导轨2位于第三弯折部和第一弯折部之间;第一弯折部的上端设置有两个朝向抽屉底板的凸起;

抽屉本体的底板上设置有由两个平行边及两个弧形边构成的第一镂空孔;抽屉本体的侧壁上设置有圆形的第二镂空孔。抽屉面板3设置有铁皮层。抽屉面板3上设置有抽屉拉手6,抽屉拉手6上设置有解锁开关。抽屉 面板3上设置有开关操作手柄5。抽屉面板3上设置有挡位显示板4。

采用上述结构后,侧板边缘带双折边,从而使边缘无毛刺防刮手。侧板下边内弯边形成上导轨,代替原铝型材上导轨从而节省了材料。采用铁制抽屉面板代替原塑料面板,抽屉的抽出、试验、连接三工位有文字显示,挡位清晰。抽屉底板采用较大的特殊形状的镂容孔,即能用于固定设备,又能超到散热作用;侧板采用面积较小的圆形镂空孔,能够减小打开状态时内容器件与操作人员或工具的误接触,提高安全性。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

尽管本文较多地使用了芯无磁插针下端头1、中空保温瓶2、电信号极性变换板3、电源整流板4、双折边1、上导轨2、抽屉面板3、挡位显示面板4、开关操作手柄5、抽屉拉手6、下导轨7等术语,但并不排除使用其它术语的可能性。使用这些术语仅仅是为了更方便地描述和解释本实用新型的本质;把它们解释成任何一种附加的限制都是与本实用新型精神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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