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密封防水母线槽侧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15354阅读:109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密封防水母线槽侧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母线槽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高密封防水母线槽侧板。



背景技术:

随着现代化工程设施和装备的涌现,各行各业的用电量迅增,尤其是众多的高层建筑和大型厂房车间的出现,作为输电导线的传统电缆在大电流输送系统中已不能满足要求,多路电缆的并联使用给现场安装施工连接带来了诸多不便,已经逐步被容量大、分支方便、技术管理方便的母线槽取代。母线槽作为一种新型配电导线面对庞大负荷要求,承载成百上千安培的强大电流表现出安全可靠性。

母线槽作为一种电气设备,尤其是面对庞大负荷,对散热和防水提出了严峻要求,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散热不良导致绝缘老化或短路,或者渗水导致短路,将导致整个系统短路甚至爆炸,影响着整个供电系统的用电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高密封防水母线槽侧板,具有更好的防水效果和散热效果。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高密封防水母线槽侧板,包括侧板本体,所述侧板本体上设有卡位挡板,所述卡位挡板与所述侧板本体为一体式结构,所述卡位挡板分别位于所述侧板本体的上部和下部并且在所述侧板本体上呈上下对称设置,所述卡位挡板为截面呈L型的结构,所述卡位挡板与所述侧板本体之间形成卡槽,所述卡槽与母线槽盖板和底板上的卡位板为配合关系,所述卡槽在所述侧板本体侧的高度H1小于所述卡槽在所述卡位挡板侧对应的高度H2;所述侧板本体的中间位置设有散热片,所述散热片位于所述卡位挡板之间,所述散热片与所述侧板本体为一体式结构,所述散热片在所述侧板本体的长度方向上均匀分布,所述散热片为截面呈波浪形的结构,所述散热片由首先依次相连的劣弧构成,所述散热片的宽度W1与所述卡位挡板的宽度W2相同;

进一步的,所述高度H1与所述高度H2的高度比为1/3~2/3;

更进一步的,所述散热片的弧度角α为70~140度。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突出效果 :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高密封防水母线槽侧板,采用卡合而非螺栓紧固的方式与母线槽盖板和底板进行卡嵌固定,盖板和底板上的卡位板卡合在卡合挡板和侧板本体形成的卡槽内,通过这种卡合的方式连接不仅减少水汽飞尘的进入,外观也较为美观, 由于在侧板上不开螺栓孔也有效减少因为开孔造成侧板强度上的损失;在侧板上还设有波浪形的散热片,这种散热片的弧度设置在70~140度之间,一是可以减少每片散热片在侧板长度上占有过大的位置,二是尽量增加散热片本身与空气的接触面积,提高散热效果,如果散热片的弧度过大,也存在强度不足的缺陷,这种劣弧设计在保证散热性的同时还能增加侧板本体的结构强度;本实用新型设计巧妙,在保证结构强度的条件下提高防水防尘和散热效果,作为母线槽壳体的部件,可以有效的提高母线槽的安全性能。

附图说明

图1 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图2 本实用新型左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所示的一种高密封防水母线槽侧板,包括侧板本体1,所述侧板本体1上设有卡位挡板2,所述卡位挡板2与所述侧板本体1为一体式结构,所述卡位挡板2分别位于所述侧板本体1的上部和下部并且在所述侧板本体1上呈上下对称设置,所述卡位挡板2为截面呈L型的结构,所述卡位挡板2与所述侧板本体1之间形成卡槽3,所述卡槽3与母线槽盖板和底板上的卡位板为配合关系,所述卡槽3在所述侧板本体1侧的高度H1为所述卡槽3在所述卡位挡板2侧对应的高度H2的1/3;所述侧板本体1的中间位置设有散热片4,所述散热片4位于所述卡位挡板2之间,所述散热片4与所述侧板本体1为一体式结构,所述散热片4在所述侧板本体1的长度方向上均匀分布,所述散热片4为截面呈波浪形的结构,所述散热片4由首先依次相连的劣弧构成,所述散热片4的弧度角α为80度,所述散热片4的宽度W1与所述卡位挡板2的宽度W2相同。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突出效果 :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高密封防水母线槽侧板,采用卡合而非螺栓紧固的方式与母线槽盖板和底板进行卡嵌固定,盖板和底板上的卡位板卡合在卡合挡板和侧板本体形成的卡槽内,通过这种卡合的方式连接不仅减少水汽飞尘的进入,外观也较为美观, 由于在侧板上不开螺栓孔也有效减少因为开孔造成侧板强度上的损失;在侧板上还设有波浪形的散热片,这种散热片的弧度设置在70~140度之间,一是可以减少每片散热片在侧板长度上占有过大的位置,二是尽量增加散热片本身与空气的接触面积,提高散热效果,如果散热片的弧度过大,也存在强度不足的缺陷,这种劣弧设计在保证散热性的同时还能增加侧板本体的结构强度;本实用新型设计巧妙,在保证结构强度的条件下提高防水防尘和散热效果,作为母线槽壳体的部件,可以有效的提高母线槽的安全性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