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密闭式可移动光伏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39592阅读:383来源:国知局
一种密闭式可移动光伏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光伏支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密闭式可移动光伏支架。



背景技术:

传统的光伏设备的支架系统通常采用向地下植入钢制螺旋桩,通过桩基与土层的摩擦力产生抗拔力,以光伏设备的实现抗风、抗倾翻能力。

但桩基施工的准确性要求高,既要保证横向竖向的连续性,还要保证每个桩基水平面的平整度,施工难度大,且埋在地下的钢制螺旋桩易腐蚀老化,寿命短,存在安全隐患。

近年来,传统螺旋桩已逐步被钢筋混凝土桩基替代,但施工工艺复杂,成本高,打在地下的桩基会破坏地貌原有属性,且不可恢复,长远看来污染土壤。当遇到地形地貌复杂的地方,因施工机械进场困难无法施工而放弃,且桩基一旦形成无法移动,电站的灵活性较差。

由此,提高光伏设备的实现抗风、抗倾翻性能具有现实需求。本发明人发现,封闭的支架系统可以提高光伏设备抗风性能,同时有必要增加光伏支架的移动能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传统光伏支架抗风能力差,同时不具备移动功能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密闭式可移动光伏支架。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密闭式可移动光伏支架,包括总支架,所述总支架由前板、后板、侧板和底板组成,所述侧板为梯形板,所述总支架顶面为倾斜面,所述底板底部四角均安装有支撑腿,所述后板中部安装有密封门,所述底板中部通过轴承安装有转轴,所述转轴上安装有矩形板,所述底板上安装有四根套管,四根所述套管以底板的对角线对称设置,所述套管内插设有从动杆,所述从动杆的一端与矩形板的边角铰接有传动杆,所述底板的对角线上设有四根连接杆,所述连接杆分布于底板的四角,所述连接杆底部贯穿底板安装有万向轮,所述连接杆上中部开设有楔形槽,所述从动杆的另一端为与楔形槽相匹配的楔形端面,所述连接杆上安装有套环,所述套环位于楔形槽下方,所述套环与底板之间连接有弹簧,从动杆脱离楔形槽时,弹簧带动连接杆升起,万向轮与地面脱离。

优选的,所述前板、后板和侧板顶部均设有安装槽。

优选的,所述总支架为密闭结构。

优选的,所述转轴顶部安装有转盘。

优选的,所述密封门一端与后板铰接,所述密封门另一端与后板通过锁扣连接。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密闭式可移动光伏支架,有益效果在于:该装置结构简单,便于生产,抗风性能良好,具有移动能力,有效的减少光伏建设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密闭式可移动光伏支架的俯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密闭式可移动光伏支架的立体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密闭式可移动光伏支架的连接杆与从动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总支架1、前板11、后板12、侧板13、底板14、密封门 15、支撑腿16、转轴2、转盘21、矩形板3、传动杆4、套管5、从动杆6、套环7、弹簧71、连接杆8、楔形槽81、万向轮9。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密闭式可移动光伏支架,包括总支架1,总支架1为密闭结构,总支架1由前板11、后板12、侧板13和底板14 组成,前板11、后板12和侧板13顶部均设有安装槽,侧板13为梯形板,总支架1顶面为倾斜面,底板14底部四角均安装有支撑腿16,后板12中部安装有密封门15,密封门15一端与后板12铰接,密封门15另一端与后板12通过锁扣连接,总支架由前板11、后板12、侧板13和底板14组成,相比较与常规的单只支架而言,具有更加良好的抗风能力,同时密闭的总支架1能够有效的防止杂质进入到总支架1内。

底板14中部通过轴承安装有转轴2,转轴2顶部安装有转盘21,转轴2上安装有矩形板3,底板14上安装有四根套管5,四根套管5 以底板14的对角线对称设置,套管5内插设有从动杆6,从动杆6 的一端与矩形板3的边角铰接有传动杆4,底板14的对角线上设有四根连接杆8,连接杆8分布于底板14的四角,连接杆8底部贯穿底板14安装有万向轮9,连接杆8上中部开设有楔形槽81,从动杆 6的另一端为与楔形槽81相匹配的楔形端面,转盘21的设置有利于操作人员握持,转动转盘21,使得转轴2转动,转轴2上的矩形板3 带动传动杆4转动,同时从动杆6收缩,使得从动杆6脱离连接杆8。

连接杆8上安装有套环7,套环7位于楔形槽81下方,套环7 与底板14之间连接有弹簧71,从动杆6脱离楔形槽81时,弹簧71 带动连接杆8升起,万向轮9与地面脱离,反向转动转盘21时,从动杆6端部插入连接杆8的楔形槽81内,万向轮9突出支撑腿16,带动总支架1移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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