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磁齿轮调磁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11046发布日期:2019-01-15 22:17阅读:661来源:国知局
一种磁齿轮调磁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调磁环,尤其是一种磁齿轮调磁环。



背景技术:

相比于传统的机械齿轮,磁齿轮具有传递无接触、无摩擦损耗、振动噪音小、使用寿命长等优点,从而得到广泛应用。

目前的磁齿轮普遍由外转子、内转子及调磁环组成。而目前的调磁环制作工艺比较复杂,公告号CN106452002A,公告日2017年02月22日,名称为《同心式永磁齿轮调磁环装置及其制作方法》的发明专利及公告号CN205195533U,公告日2016年04月27日,名称为《调制型永磁齿轮用调制环》的实用新型专利,虽然较为简单易于制造,但都采用支撑销或连接螺杆配合螺母进行紧固固定的方式进行组装,因此必然在要在端环上进行穿孔,影响整体结构的刚度与可靠性。

因此,如何在不破坏基本构件的基础上,通过对基本构件的结构进行优化,采用拼装的形式组装成稳定的调磁环,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背景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磁齿轮调磁环。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下述技术方案:一种磁齿轮调磁环,包括两个主体构件、多个导磁构件以及多个非导磁构件,每个所述的主体构件为环形板两侧多次交替褶皱而成的外形为圆筒状的构件,每个褶皱开口端与主体构件对应端面相通形成∏形褶皱体,多个所述的∏形褶皱体沿主体构件圆周方向等角度交错设置,且每相邻两个∏形褶皱体开口方向相反,两个主体构件同轴贴合对接,且每对应两个开口朝向对接端面的∏形褶皱体围成一个契形安装槽,所述的多个导磁构件及多个非导磁构件交错设置,所述的多个非导磁构件分别过盈配合并紧密塞装在一个所述的契形安装槽内,多个导磁构件分别紧密插装在每相邻两个契形安装槽之间的两个主体构件对接位置,多个导磁构件对两个主体构件起限定作用使两个主体构件对接端面紧密贴合无法分离。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紧凑巧妙,主体构件为环形板两侧多次交替褶皱而成的外形为圆筒状的构件,两个主体构件对接形成多个契形安装槽,非导磁构件采用盈配合紧密塞装在契形安装槽内,而导磁构件对两个主体构件起限定作用,整体结构采用拼装的形式契合度更高,不需要螺杆螺母进行固定,也就不需要进行穿孔,制造简单的同时更大限度的保证了刚度与可靠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磁齿轮调磁环的整体结构轴测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拆分结构轴测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主体构件的轴测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非导磁构件的轴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具体实施方式一:如图1~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磁齿轮调磁环,包括两个主体构件1、多个导磁构件以及多个非导磁构件4,每个所述的主体构件1为环形板两侧多次交替褶皱而成的外形为圆筒状的构件,每个褶皱开口端与主体构件1对应端面相通形成∏形褶皱体1-1,多个所述的∏形褶皱体1-1沿主体构件1圆周方向等角度交错设置,且每相邻两个∏形褶皱体1-1开口方向相反,两个主体构件1同轴贴合对接,且每对应两个开口朝向对接端面的∏形褶皱体1-1围成一个契形安装槽2,所述的多个导磁构件及多个非导磁构件4交错设置,所述的多个非导磁构件4分别过盈配合并紧密塞装在一个所述的契形安装槽2内,多个导磁构件分别紧密插装在每相邻两个契形安装槽2之间的两个主体构件1对接位置,多个导磁构件对两个主体构件1起限定作用使两个主体构件1对接端面紧密贴合无法分离。

具体实施方式二:如图2所示,本实施方式是对具体实施方式一作出的进一步说明,每个所述的导磁构件由多个硅钢片3沿主体构件1圆周方向叠设而成,每个所述的硅钢片3开设有一条插接豁口3-1,所述的插接豁口3-1与两个主体构件1对接位置相匹配。

具体实施方式三:如图1、2、4所示,本实施方式是对具体实施方式一作出的进一步说明,每个所述的非导磁构件4采用环氧树脂材料制成。

具体实施方式四:如图2、4所示,本实施方式是对具体实施方式一、具体实施方式二或具体实施方式三作出的进一步说明,每个所述的非导磁构件4的厚度为d1,每个所述的契形安装槽2与非导磁构件4的厚度对应的间距为d2,d1>d2,且d1与d2的差值为1~3mm。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装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条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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