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线束整理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组合式理线器及其理线单元。
背景技术:
现如今,随着电子产品和电器的发展,相应的电线、数据线也越来越多,就需要整理相应线束的工具。而当前的理线产品大多数都是固定的,不能根据用户的需求随意增加或减少相应的理线产品,并且还占据空间。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能够适应线束数量随机增减的组合式理线器及其理线单元。
一种理线单元,包括卡设部、第一连接部和第一连接槽,所述卡设部具有能够供线束卡入的卡口,所述第一连接部和所述第一连接槽分别位于所述卡口的相对两侧,当多个所述理线单元相连时,其中一理线单元的第一连接部能够与另一理线单元的第一连接槽过盈配合,以将多个所述理线单元串接于一体,其中,所述卡口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理线单元的串接方向呈夹角。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卡口两侧相对所述卡设部向内收紧。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卡口的侧壁呈弧面。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理线单元包括依次邻接的第一端面、第二端面和第三端面,所述第一端面与所述第三端面相背设置,所述第一连接槽开设于所述第一端面所在一侧,所述卡设部位于所述第二端面所在一侧,所述第一连接部凸设于所述第三端面所在一侧。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槽的侧壁设有胶骨,当一理线单元的第一连接部与另一理线单元的第一连接槽相配合时,所述胶骨卡持于所述第一连接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理线单元包括多个所述卡设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卡设部的槽截面大致呈圆弧形或者U形。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部呈柱状。
另一方面,本申请提供一种组合式理线器,包括第一连接盖以及至少两个上述理线单元,所述第一连接盖设有第二连接槽,所述第二连接槽能够与所述理线单元的第一连接部过盈配合。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包括第二连接盖,所述第二连接盖设有第二连接部,所述第二连接部能够与所述理线单元的第一连接槽过盈配合。
上述组合式理线器及其理线单元,该理线单元包括卡设部、第一连接部和第一连接槽,卡设部能够用于卡持线束,在多个理线单元相连时,其中一理线单元的第一连接部能够与另一理线单元的第一连接槽过盈配合,从而使得多个理线单元串接于一体,进而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固定线束的数量,任意组合不同数量的理线单元。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组合式理线器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所示组合式理线器的理线单元侧面示意图;
图3为图1中所示组合式理线器的理线单元的另一侧面示意图;
图4为一实施方式的组合式理线器中,多个理线单元组合使用时的剖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理线单元能够用来固定电话线、电视线及网线,当然还可以用来固定数据线,在此不做限定。
结合图1至图3所示,该理线单元100包括卡设部10、第一连接部20和第一连接槽30,卡设部10具有能够供线束卡入的卡口11,第一连接部20和第一连接槽30分别位于卡口11的相对两侧,当多个理线单元100相连时,其中一理线单元100的第一连接部20能够与另一理线单元100的第一连接槽30过盈配合,以将多个理线单元100串接于一体,其中,卡口11的延伸方向与理线单元100的串接方向呈夹角。在本实施例中,当一理线单元100需要和另一理线单元100相连时,将一理线单元100的第一连接部20与另一理线单元100的第一连接槽30过盈配合,从而能够固定多个理线单元100的效果,以收容不同数量的线束。可以理解地,理线单元100设有卡设部10,且卡设部10设有卡口11,能够通过卡口11将线束收容于卡设部10,实现理线单元100收容线束的效果。具体地,当线束过多时,可以将多个理线单元100串接在一起,以实现多数量的线束收容,当需要少量线束时,可以通过减少理线单元100以配合相应数量的线束,实现最大化的理线空间利用率。
另外,该实施方式中,由于卡口11的延伸方向与理线单元100的串接方向呈夹角,从而可以收容多束线束,使其并排于理线单元100上。需要说明的是,卡口11的延伸方向与理线单元100的串接方向可以是呈锐角,也可以是相互垂直。当卡口11的延伸方向与理线单元100的串接方向垂直时,线束卡入卡口11后,线束在该处的走向与理线单元100的串接方向垂直,从而可以在理线单元100的串接方向上并排设置更多的线束,以提高理线空间利用率。
在一个实施例中,卡口11两侧相对卡设部10向内收紧,可以理解的是,将线束安装至卡设部10时,由于卡口11两侧向内收紧,从而使线束卡进卡设部10后不易从卡口11滑出。在一些实施例中,卡口11可以采用记忆合金或记忆金属材料,当线束完全放置于卡设部10后,卡口11两侧相对卡设部10向内合紧,使得卡设部10形成一个夹持腔,以便在线束卡设于卡设部10时,卡设部10能够更稳定地夹持线束。
参考图2所示,在一个实施例中,卡口11的侧壁呈弧面,可以理解的是,将线束安装于卡设部10的过程中,由于卡口11的弧面设置,从而可以避免刮伤线束,同时,这种设置方式也有利于扩大卡口11侧壁与线束的接触面,增大摩擦力,以提高对线束固定的稳定性。
在一个实施例中,结合图1至图3所示,理线单元100包括依次邻接的第一端面40、第二端面50和第三端面60,第一端面40与第三端面60相背设置,第一连接槽30开设于第一端面40所在一侧,卡设部10位于第二端面50所在一侧,第一连接部20凸设于第三端面60在一侧。需要理解的是,当一理线单元100与另一理线单元100相连时,一理线单元100的第一连接部20与另一理线单元100的第一连接槽30过盈配合,以使一理线单元100的第一端面40与另一理线单元100的第三端面60紧密贴合,减少理线单元100之间的间隙,从而在增加理线单元100的数量时,尽可能的避免浪费理线空间。
参阅图3所示,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连接槽30的侧壁设有胶骨31,当一理线单元100的第一连接部20与另一理线单元100的第一连接槽30相配合时,胶骨31卡持于第一连接部20,从而在第一连接部20与第一连接槽30过盈配合的基础上,增加第一连接部20与胶骨31的卡持,以使得理线单元100之间的连接更为紧固。
在一个实施例中,理线单元100包括多个卡设部10,根据用户的用线需要,将多个线束卡设于一个理线单元100中的不同卡设部10,以减少理线单元100的数量,从而可以减少安装的过程。
在一个实施例中,卡设部10的槽截面大致呈圆弧形或者U形,通过这种设置,以避免夹伤线束。
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连接部20呈柱状,能够理解的是,第一连接槽30为与第一连接部20的形状相配合的凹槽,以在多个理线单元100串接在一起时,第一连接槽30有足够的空间收容第一连接部20,从而使多个理线单元100能够串接于一体。
参阅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包括理线单元100的组合式理线器,包括第一连接盖70,第一连接盖70设有第二连接槽71,第二连接槽71与一理线单元100的第一连接部20过盈配合。具体地,当多个理线单元100串接完成后,第一连接盖70靠近理线单元100的一侧设有第二连接槽71,远离理线单元100的一侧为一平面,可以理解的是,第二连接槽71内设有胶骨31,以将理线单元100的第一连接部20卡持于第二连接槽71,从而避免理线单元100的第一连接部20凸出于外部,影响整体美观。
在一个实施例中,组合式理线器包括第二连接盖80,第二连接盖80设有第二连接部81,第二连接部81与另一理线单元100的第一连接槽30过盈配合。具体地,当多个理线单元100串接完成后,第二连接盖80靠近理线单元100的一侧设有第二连接部81,远离理线单元100的一侧为一平面,可以理解的是,第二连接部81能够插设于理线单元100的第一连接槽30,从而串接成一个整体。
在其他实施例中,组合式理线器还包括粘接部90,当多个理线单元100与第一连接盖70和第二连接盖80串接完成后,用户可以通过其需求,将粘接部90粘合于多个理线单元100的第二端面50远离卡设部10的一侧,从而可以根据用户的用线需求任意设置组合式理线器的数量,且通过粘接部90的粘合力将组合式理线器放置于任意位置,以固定组合式理线器。需要说明的是,粘结部90可以是与理线单元100相粘接的双面胶。也可以是设置于理线单元100的涂胶层,在此不做赘述。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