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驱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35770发布日期:2019-09-21 01:09阅读:243来源:国知局
电驱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车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车辆驱动传动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电驱动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用于新能源汽车的电驱动装置面临着两个方面的迫切的需求,一是进一步降低系统成本,同时要求提高其NVH性能以提高整车舒适性。因此,还期待提供一种能够降低成本同时提高NVH性能的电驱动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能够降低成本同时提高NVH性能的电驱动装置,以克服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电驱动桥装置具有如下构成:

该电驱动装置,其主要特点是,包括:第一壳体;第二壳体;输入齿轮;第一轴承,装配在所述第一壳体上;所述输入齿轮安设在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装配好后形成的空腔里;电动机,包括转子、转子轴、定子和第二轴承,所述转子轴支撑在所述第一轴承和所述第二轴承上;所述转子套装在所述的转子轴上,所述定子套设在所述转子的外侧;

所述输入齿轮以过盈配合的方式套装在所述转子轴上以传递所述电动机的动力;

垫盘,安设在所述输入齿轮与所述第一轴承之间,拆卸工具对所述垫盘进行拉拔以将所述输入齿轮从所述输入轴上拆卸下;所述垫盘外圈加工有齿以与驻车机构的棘爪连接。

根据本发明所述的电驱动装置,所述的电驱动装置还包括油封,装配在所述第一壳体上且安设在所述第一轴承与所述转子之间,并与所述转子轴接触。

根据本发明所述的电驱动装置,所述第一壳体还具有圆柱部,所述定子安设在所述圆柱部内。

根据本发明所述的电驱动装置,所述的电驱动装置还包括第三壳体,所述第三壳体与所述第一壳体装配后,在所述的第一壳体及第三壳体之间形成所述电动机的冷却水道。

根据本发明所述的电驱动装置,所述的电驱动装置还包括电机控制器,所述第三壳体还包括箱体部,所述电机控制器安设在所述箱体部。

根据本发明所述的电驱动装置,所述的电驱动装置还包括电机控制器,所述第二壳体还包括箱体部,所述电机控制器安设在所述箱体部。

根据本发明所述的电驱动装置,所述第三壳体上还安设有总进水口和总出水口,所述电动机的冷却水道被分割成第一电机冷却水道和第二电机冷却水道,所述箱体部设有控制器冷却水道,冷却液从所述总进水口流入后分流成两路,一路流进所述控制器冷却水道后流入所述第二电机冷却水道,另一路流入所述第一电机冷却水道,所述的冷却液在所述总出水口汇流后流出。

本发明提供了另一种电驱动装置,其主要特点是,包括:第一壳体;第二壳体;输入齿轮;第一轴承,装配在所述第一壳体上;所述输入齿轮安设在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装配好后形成的空腔里;电动机,包括转子、转子轴、定子和第二轴承,所述转子轴支撑在所述第一轴承和所述第二轴承上;所述转子套装在所述的转子轴上,所述定子套设在所述转子的外侧;所述输入齿轮以过盈配合的方式套装在所述转子轴上以传递所述电动机的动力;垫盘,与所述输入齿轮制成一体且设置在所述输入齿轮的端面上,拆卸工具对所述垫盘进行拉拔以将所述输入齿轮从所述输入轴上拆卸下,所述垫盘外圈加工有齿以与驻车机构的棘爪连接。

根据本发明所述的电驱动装置,所述垫盘设置在所述输入齿轮远离所述第一轴承的端面上。

本发明的电驱动装置,输入齿轮通过过盈配合得方式套装在转子轴上,且只利用第一轴承和第二轴承进行支撑,因此减少了零部件数量并简化了结构,且在输入齿轮与第一轴承之间设有垫盘,该垫盘上设有齿能与驻车机构的棘爪配合使用,即可实现方便地对输入齿轮进行拆卸,又可满足驻车需求,一个零件两种用途,从而降低了成本,并提高了NVH性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具体实施例所涉及的电驱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所示具体实施例所涉及的垫盘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另一具体实施例所涉及的电驱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又一具体实施例所涉及的电驱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00 电驱动装置

1 第一壳体

11 圆柱部

12 空腔

2 第二壳体

21 箱体部

3 输入齿轮

4 第一轴承

5 电动机

51 转子

52 转子轴

53 定子

54 第二轴承

55 电机冷却水道

551 第一电机冷却水道

552 第二电机冷却水道

6 垫盘

61 齿

62 棘爪

7 油封

8 第三壳体

81 箱体部

811 控制器冷却水道

82 总进水口

83 总出水口

9 电机控制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能够更清楚地理解本发明的技术内容,特举以下实施例详细说明。应理解,实施例仅是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是对本发明的限制。

图1是本发明具体实施例所涉及的电驱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参照图1,电驱动装置100包括:第一壳体1;第二壳体2;输入齿轮3;第一轴承4,装配在第一壳体上1;输入齿轮3安设在第一壳体1与第二壳体2装配好后形成的空腔12里;电动机5,包括转子51、转子轴52、定子53和第二轴承54,转子轴52支撑第一轴承4和第二轴承54上;转子51套装在转子轴52上,定子53套设在转子51的外侧;输入齿轮3以过盈配合的方式套装在转子轴52上以传递电动机5的动力。

如图1所示,电驱动装置100还包括垫盘6,安设在输入齿轮3与第一轴承4之间,拆卸工具对垫盘6进行拉拔以将输入齿轮3从转子轴52上拆卸下。即垫盘6用于充当拆卸以过盈配合装配在转子轴52上的输入齿轮3的工装,当利用拉马等工具时可以钩住垫盘6,并利用转子轴52的端面作为支撑,从而当向外拉拔垫盘6时可将输入齿轮3一并拉出。

图2是图1所示具体实施例所涉及的垫盘的结构示意图。如图2所示,垫盘6的外圈加工有齿61以与驻车机构的棘爪62连接。即垫盘6还可以作为驻车机构的棘轮用,其与棘爪62配合时可起到驻车功能,而在维修拆卸输入齿轮3时则可以充当拆卸工装。

图3是本发明另一具体实施例所涉及的电驱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3所示,垫盘6与输入齿轮3制成一体构件,可将垫盘6加工在输入齿轮3的远离第一轴承4的端面上,如此拆卸更方便。

如图1所示,电驱动装置100还包油封7,装配在第一壳体1上且安设在第一轴承4与转子51之间,并与转子轴52接触。油封7安设在此处,使得第一轴承4可利用空腔12内的润滑油进行润滑。第一轴承4的内外圈均被固定,输入齿轮3上的作用力主要由其承担,第二轴承54采用脂润滑轴承,能够保证足够的寿命。

第一壳体1还具有圆柱部11,定子53安设在圆柱部11内。即第一壳体1的一部分用于形成减速器或变速器的壳体,另一部分充当了定子52的壳体,提高了系统集成度和刚性,有利于提升NVH性能。

电驱动装置100还包括第三壳体8,第三壳体8与第一壳体1装配后,在第一壳体1及第三壳体8之间形成电机冷却水道55,且第二轴承54装配在第三壳体8上。如此进一步提高了系统集成度和刚性,降低了成本。

电驱动装置100还包括电机控制器9,第二壳体2还包括箱体部21,电机控制器9安设在箱体部21内。如此也进一步提高了系统集成度和刚性,降低了成本。

图4是本发明又一具体实施例所涉及的电驱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4所示,电驱动装置100还包括电机控制器9,第三壳体8还包括箱体部81,电机控制器9安设在箱体部81内。

第三壳体8上还安设有总进水口82和总出水口83,电机冷却水道55被分割成第一电机冷却水道551和第二电机冷却水道552,箱体部81设有控制器冷却水道811,冷却液从总进水口82流入后分流成两路,一路流进控制器冷却水道811后流入第二电机冷却水道552,另一路流入第一电机冷却水道551,所述的冷却液在总出水口83汇流后流出。

现有电驱动装置的冷却水路通常被设置成冷却液先冷却电机控制器后再冷却电机,即串联冷却水路,而由于电机控制器和电机的冷却要求不一样,因此不能获得最佳的冷却效果。冷却水路被设置成并联且其中有串联,则可以保证分别满足两者的冷却需求。电机冷却水道55并不一定被均分成第一电机冷却水道551和第二电机冷却水道552,可以根据流量或压降等条件综合设计,并不以此为限制。

总进水口82可以设在箱体部81的适当位置,例如靠近控制器冷却水道811的附近,而控制器冷却水道811并设置成在靠近总进水口82处有分流隔板,从而将从总进水口82流入的冷却液分流成两路,并在适当的位置开设有分别与第一电机冷却水道551和第二电机冷却水道552连通的水口,在第三壳体8与第一壳体1装配后,一路冷却液可以经过其中一个水口流入第一电机冷却水道551,另一路冷却液流经控制器冷却水道811后可以经过另一个水口流入第二电机冷却水道552中。总出水口83开在第一电机冷却水道551和第二电机冷却水道552相邻的部位,从而两路可以汇流流出,但并不以此为限制。

本发明具体实施例的电驱动装置,包括:第一壳体;第二壳体;输入齿轮;第一轴承,装配在所述第一壳体上;所述输入齿轮安设在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装配好后形成的空腔里;电动机,包括转子、转子轴、定子和第二轴承,所述转子轴支撑在所述第一轴承和所述第二轴承上;所述输入齿轮以过盈配合的方式套装在所述转子轴上以传递所述电动机的动力;垫盘,安设在所述输入齿轮与所述第一轴承之间,拆卸工具对所述垫盘进行拉拔以将所述输入齿轮从所述输入轴上拆卸下;所述垫盘外圈加工有齿以与驻车机构的棘爪连接。由于输入齿轮通过过盈配合得方式套装在转子轴上,且只利用第一轴承和第二轴承进行支撑,因此减少了零部件数量并简化了结构,且在输入齿轮与第一轴承之间设有垫盘,该垫盘上设有齿能与驻车机构的棘爪配合使用,即可实现方便地对输入齿轮进行拆卸,又可满足驻车需求,一个零件两种用途,从而降低了成本,并提高了NVH性能。

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例,而是覆盖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所有改变和修改。这些改变和修改不应被认为是脱离了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并且所有诸如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显而易见的修改均应被包括在所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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