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控温度配电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27661发布日期:2019-06-05 22:46阅读:289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控温度配电柜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自控温度配电柜。



背景技术:

配电柜是电器及其线路放置在其中的箱子,用来分配电力能源,统称为动力配电中心。它们集中安装在企业的变电站,把电能分配给不同地点的下级配电设备。为了防水防尘配电柜一般都是密封设计,配电柜内部元器件(特别是大功率配电柜)在通电使用情况下自身会产生较大的热量,在无人值守情况下很容易发生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但是目前的配电柜散热效果一般,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希望可以做更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发明了一种自控温度配电柜。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自控温度配电柜,包括配电柜、通管、漏斗口、制冷室、半导体制冷片和浮球,所述的通管的下端连通配电柜,通管的上端连通制冷室;所述的通管内设置有漏斗口,所述的浮球放置在漏斗口;所述的所述的制冷室的顶面上设置有半导体制冷片,所述的半导体制冷片的冷端面处于制冷室内,半导体制冷片的热端面暴露在制冷室外。

本实用新型的创新点在于采用半导体制冷片进行制冷与配电柜内产生的热空气进行中和,最终实现配电柜内温度能够维持在允许的范围内;制冷室和配电柜之间采用浮球封口,只有配电柜内的温度升高压强达到一定值时才能使浮球浮起,制冷室和配电箱这两个空间的空气才能中和。

进一步,还包括温度传感器和控制器,所述的温度传感器设置在制冷室内,所述的控制器安装在制冷室外;所述的温度传感器和半导体制冷片分别与控制器电性连接;半导体制冷片一次制冷可以进行多次中和,当无法中和温度升高温度传感器设置的参数时控制器才会控制半导体制冷片制冷,这样比较省电。

进一步,还包括泄气装置,所述的制冷室的顶上设置有泄气装置,避免制冷室的压强过大导致冷热空气中和困难。

进一步,所述的泄气装置的泄气值为3个大气压。

进一步,所述的浮球的重量为200~300克,浮球太轻实现不了对漏斗口的密封;浮球太重,配电柜内的压强需要很大才能使浮球浮起,压强越大配电柜内的温度就会越高。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1.本实用新型采用半导体制冷片对空气进行制冷,冷空气与配电柜内的热空气进行中和,实现对配电柜内温度的控制;

2.半导体制冷片采用间断性工作的模式,不需要长期工作,增加了半导体的使用寿命,同时耗电也少;

3.其结构简单设计合理,能够实现自动化控制,使用方便简单,市场潜力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自控温度配电柜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下端”、“上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如图1所示,一种自控温度配电柜,包括配电柜1、通管2、漏斗口3、制冷室4、半导体制冷片5、浮球6、温度传感器7和控制器8,所述的通管2的下端连通配电柜1,连通处设置成喇叭口;通管2的上端连通制冷室4。所述的通管2内设置有漏斗口3,漏斗口3为上下漏斗口的形状,浮球6放置在漏斗口3,确切的说是放置在上漏斗口上。浮球6的重量可根据配电柜1的功率而选择,一般选择的范围为200~300克。所述的制冷室4的顶面上设置有半导体制冷片5,半导体制冷片5的冷端面处于制冷室4内,半导体制冷片5的热端面暴露在制冷室4外,半导体制冷片5的冷端面是为了对制冷室4内的空气进行制冷,热端面暴露在制冷室4外,主要是为了能够让热端面能够快速的散热,也可以在热端面上设置散热片,加快散热效率。

为了实现配电柜1内的温度自控,所述的温度传感器7设置在制冷室4内,所述的控制器8安装在制冷室4外;所述的温度传感器7和半导体制冷片5分别与控制器8电性连接。在使用前需要在控制器8内设置两个温度,一个最高温度,一个最低温度,当温度传感器7检测到最高温度时控制器8控制半导体制冷片5工作;当温度传感器7检测到最低温度时控制器8控制半导体制冷片5停止工作,这样实现了半导体制冷片5的间断性工作,延长了半导体制冷片5的使用寿命,减少了耗电量。

为了避免制冷室4在冷热空气中和的过程中室内的压强过大而影响中和的效果,在制冷室4的顶上设置有泄气值为3个大气压的泄气装置9,即当制冷室4内的气压大于或等于3个大气压时泄气装置9才能泄气,其原理与高压锅的泄气阀一样。

尽管上文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说明,但应该指明的是,我们可以对上述实施方案进行各种改变和修改,但这些都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所附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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