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伸缩缝用线缆防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999379发布日期:2020-08-25 19:51阅读:454来源:国知局
一种伸缩缝用线缆防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缆防护装置,具体涉及一种伸缩缝用线缆防护装置。



背景技术:

在土建施工中,一般均需要在高速铁路、箱型梁桥梁沿线设置预制电缆槽,用于铺设通信线缆或其他功能电缆,同时,为了避免土建结构变形,调节由车辆荷载和建筑材料所引起的上部结构之间的位移和联结,在两预制电缆槽之间会预留伸缩缝。

目前,线缆在伸缩缝处一般采用设置止水带、水泥抹缝、塞麻筋、使用三合板等简单防护方式,导致线缆在伸缩缝处暴露于自然界中,长期的受到日晒雨淋,加速线缆老化,同时,由于施工质量的影响,填充到伸缩缝处对线缆进行防护的填充物体并不能与伸缩缝两侧的预制电缆槽实现无缝对接,导致接缝位置与预制电缆槽存在落差,当车通过产生震动时,会引起此处线缆外皮与落差处产生频繁的摩擦,导致线缆外皮磨损,不仅缩短线缆的使用寿命,而且导致磨损后的信号线缆与贯通地线接触,不利于电务运营安全维护,造成行车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目前亟需要一种技术方案,以解决现有高速铁路、桥梁沿线伸缩缝处,线缆防护效果差、使用寿命短、易造成行车安全隐患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伸缩缝用线缆防护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伸缩缝用线缆防护装置,包括底板和两个翼板,两个所述翼板分设在所述底板的两侧,形成用于引导线缆跨越伸缩缝的防护槽体。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伸缩缝用线缆防护装置,通过采用由底板和两个翼板组成的防护槽体引导线缆跨越伸缩缝,实现伸缩缝两侧地面的无缝对接,使线缆在伸缩缝处受到底板的隔离保护作用,避免与伸缩缝处的落差处摩擦受损,同时,在伸缩缝处受到两侧翼板的防护作用,减少线缆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延长线缆使用寿命,另外,通过防护槽体的整体引导防护作用,避免线缆与伸缩缝处贯通地线接触,有利于减少行车安全隐患。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防护槽体沿线缆铺设方向的两端朝向底板底面侧折弯延伸,在所述防护槽体下形成拱形空间。通过将防护槽体设置为整体拱形结构,有利于防护槽体顺利的跨越具有两侧高低落差的伸缩缝或具有特殊高度设置的止水台伸缩缝,保证防护槽体对线缆的稳定顺畅引导,使防护槽体适用范围广,使用效果较好。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防护槽体为smc复合材料结构件。smc复合材料由于具有质轻、结构稳定、耐候性和耐腐蚀性能优良、阻燃性和绝缘电阻性能优良等特点,能够满足于不同环境下的高速铁路、桥梁沿线伸缩缝的使用,适用范围较广,使用效果较好,且方便搬运,安装方便灵活,也方便在现有已铺设线缆的环境使用,应用前景较广。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防护槽体沿线缆铺设方向的两端边缘设置有连接边,所述连接边与伸缩缝两侧地面贴合。在防护槽体两侧边缘设置连接边,使防护槽体与伸缩缝两侧地面接触面积更宽,放置更平稳,有利于对线缆的稳定引导作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连接边上设置有用于安装限位螺栓的连接孔。在连接边上设置连接孔,使得可根据高速铁路、桥梁沿线作业环境的具体情况,在连接孔内穿过限位螺栓,限制防护槽体的整体移动,避免防护槽体受外界恶劣环境或车通过产生的较大震动而发生窜动,进一步的保证防护槽体对线缆的稳定引导作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翼板外侧表面设置有用于插接在所述伸缩缝内的限位件。通过设置限位件插入伸缩缝,最大程度的避免防护槽体发生窜动,保证防护槽体对线缆的稳定引导作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限位件与所述翼板可拆卸连接。一方面方便防护槽体的搬运和运输,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根据伸缩缝处实际环境需求设置限位件,提高防护槽体与使用环境的匹配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限位件包括滑板和设置在所述滑板上的限位板,所述翼板上设置有与所述滑板适配的滑槽。通过滑板与滑槽的插接配合实现限位件与防护槽体的连接,安装方式简单,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翼板上沿线缆铺设方向设置多个滑槽,使根据伸缩缝处具有使用环境,设置多个限位件或选择设置限位件的位置,保证防护槽体引导线缆顺畅平稳的跨越伸缩缝。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限位件上设置有卡持部,所述滑槽侧壁设置有与所述卡持部适配的卡合口。通过卡持部与卡合口的配合,实现限位件与翼板的连接固定,避免限位件在使用过程中与翼板脱离连接,保证防护槽体使用过程的稳定状态。

综上所述,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伸缩缝用线缆防护装置的有益效果是:

1、通过采用由底板和两个翼板组成的防护槽体引导线缆跨越伸缩缝,实现伸缩缝两侧地面的无缝对接,使线缆在伸缩缝处受到底板的隔离保护作用,避免与伸缩缝处的落差处摩擦受损;

2、线缆在伸缩缝处受到两侧翼板的防护作用,减少线缆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延长线缆使用寿命;

3、通过防护槽体的整体引导防护作用,避免线缆与伸缩缝处贯通地线接触,有利于减少行车安全隐患;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伸缩缝用线缆防护装置其他实施方式的有益效果是

1、将防护槽体设置为整体拱形结构,有利于防护槽体顺利的跨越具有两侧高低落差的伸缩缝或具有特殊高度设置的止水台伸缩缝,保证防护槽体对线缆的稳定顺畅引导,使防护槽体适用范围广,使用效果较好;

2、通过设置限位件插入伸缩缝,最大程度的避免防护槽体发生窜动,保证防护槽体对线缆的稳定引导作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伸缩缝用线缆防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处局部放大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伸缩缝用线缆防护装置的侧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中所述限位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标:1-防护槽体,11-底板,12-翼板,2-拱形空间,3-连接边,4-连接孔,5-限位件,51-滑板,52-限位板,53-卡持部,6-滑槽,61-卡合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的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如图1-3所示,一种伸缩缝用线缆防护装置,包括底板11和两个翼板12,两个所述翼板12分设在所述底板11的两侧,形成用于引导线缆跨越伸缩缝的防护槽体1,所述防护槽体1沿线缆铺设方向的两端朝向底板11底面侧折弯延伸,在所述防护槽体1下形成拱形空间2,所述防护槽体1为smc复合材料结构件。

本实施例的一种伸缩缝用线缆防护装置,优选采用smc复合材料整体制备防护槽体1,将防护槽体1沿线缆铺设方向的两端朝向底板11侧一体折弯,形成整体呈拱形结构的防护槽体1,使防护槽体1能够顺利的跨越设置在具有两侧高低落差的伸缩缝或具有特殊高度设置的止水台伸缩缝上,引导线缆顺利稳定的跨越伸缩缝,由于防护槽体1内表面光滑,且整体无金属件与线缆接触,能够有效避免线缆摩擦受损,延长线缆使用寿命,避免线缆与伸缩缝处贯通地线接触,减少形成安全隐患,能够满足于不同环境下的高速铁路、桥梁沿线伸缩缝的使用,适用范围较广,使用效果较好,且方便搬运,安装方便灵活,也方便在现有已铺设线缆的环境使用,应用前景较广。

实施例2

如图1-3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伸缩缝用线缆防护装置,结构与实施例1相同,区别在于:所述防护槽体1沿线缆铺设方向的两端边缘设置有连接边3,所述连接边3与伸缩缝两侧地面贴合,所述连接边3上设置有用于安装限位螺栓的连接孔4。

本实施例的一种伸缩缝用线缆防护装置,优选所述连接边3由底板二次折弯后形成,与防护槽体1一体成型,使通过连接边3增加防护槽体1与伸缩缝两侧地面的接触面积,确保防护槽体1放置平稳,同时,在连接边3上设置连接孔4,方便根据高速铁路、桥梁沿线作业环境的具体情况,在连接孔4内穿过限位螺栓,限制防护槽体1的整体移动,避免防护槽体1受外界恶劣环境或车通过产生的较大震动而发生窜动,进一步的保证防护槽体1对线缆的稳定引导作用。

实施例3

如图1-4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伸缩缝用线缆防护装置,结构与实施例1相同,区别在于:所述翼板12外侧表面设置有用于插接在所述伸缩缝内的限位件5,所述限位件5包括滑板51和设置在所述滑板51上的限位板52,所述翼板12上设置有与所述滑板51适配的滑槽6。

本实施例的一种伸缩缝用线缆防护装置,优选在防护槽体1的两侧翼板12外表面上对称设置限位件5,组成所述限位件5的滑板51和限位板52相互垂直,在翼板12上设置顶部开口的滑槽6,在滑槽6上设置与限位板52适配的条形孔,使方便通过插接的方式实现限位件5与翼板12的连接,方便限位件5的安装,也方便与滑板51垂直设置的限位板52能够延伸至伸缩缝内,限制防护槽体1的整体窜动,保证防护槽体1对线缆在伸缩缝处的长时间稳定引导作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翼板12上沿线缆铺设方向设置多个滑槽6,以方便防护槽体1安装时,根据伸缩缝的位置选择插接入限位件5的滑槽6位置,进一步方便该防护装置在既有高速铁路、桥梁沿线伸缩缝处进行增加设置,应用前景较广。

优选的,所述限位件5上设置有卡持部53,所述滑槽6侧壁设置有与所述卡持部53适配的卡合口61。本实施例优选所述卡持部53包括设置在滑板51底部的两个卡脚,两个卡脚在处于自由状态时,相互之间距离大于滑槽6宽度,当滑板51插接入滑槽6时,挤压两卡脚相互靠近,当卡脚移动至卡合口61位置时,卡脚恢复形变,进入卡合口61内,实现对滑板51与滑槽6之间位置的限定,结构简单,较容易的实现限位件5与防护槽体1的稳定连接,避免限位件5在使用过程中与翼板12脱离连接,保证防护槽体1使用过程的稳定状态。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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