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充电保护方法、充电保护装置、移动终端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21540467发布日期:2020-07-17 17:42阅读:318来源:国知局
电池充电保护方法、充电保护装置、移动终端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本申请属于电池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池充电保护方法、充电保护装置、移动终端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电池是移动终端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器件,且很多移动终端的电池是用户不可自行更换的,因此,电池的性能和寿命直接影响了移动终端的使用寿命。在移动终端的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用户长时间插着充电器使用移动终端,这样将会大大影响电池的性能和寿命。

目前,为了避免长时间充电降低电池的性能和寿命,可以在硬件上配置成:充电时系统供电与电池充电是分开的,充电时系统供电直接由充电器供给不会消耗电池的电量,从而降低了电池充放电的周期次数,延长了电池的使用寿命。然而,这种保护电池的方式必须有硬件上的支持。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池充电保护方法、充电保护装置、移动终端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在不支持充电路径管理的移动终端上,对电池进行保护。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电池充电保护方法,包括:

在对所述电池充电时,所述电池在本次充电过程中第一次充满电量后,停止为所述电池充电,并在一级保护模式下对电池进行重复充电,其中,所述一级保护模式下所述电池的电量大于或等于第一电量;

在检测到切换保护模式的触发事件后,在二级保护模式下对电池进行重复充电,其中,所述二级保护模式下所述电池的电量小于或等于第二电量,所述第二电量小于所述第一电量。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电池充电保护装置,包括:

一级保护单元,用于在对所述电池充电时,所述电池在本次充电过程中第一次充满电量后,停止为所述电池充电,并在一级保护模式下对电池进行重复充电,其中,所述一级保护模式下所述电池的电量大于或等于第一电量;

二级保护单元,用于在检测到切换保护模式的触发事件后,在二级保护模式下对电池进行重复充电,其中,所述二级保护模式下所述电池的电量小于或等于第二电量,所述第二电量小于所述第一电量。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本申请实施例第一方面提供的所述方法的步骤。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本申请实施例第一方面提供的所述方法的步骤。

本申请实施例的第五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本申请实施例第一方面提供的所述方法的步骤。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方法对电池的充电过程进行保护,通过设置两级保护模式对电池进行重复充电,一级保护模式下电池的电量保持在相对较高的第一电量之上,在达到切换条件后,通过二级保护模式将电池的电量控制在相对较低的第二电量之下;这样,无充电路径管理的移动终端中,即使一直插着充电器进行充电,在达到切换条件后,电池会从高电位充放电循环中切换到低电位充放电循环中,降低了电池高电位充放电的周期次数,延长了电池的使用寿命。

可以理解的是,上述第二方面至第五方面的有益效果可以参见上述第一方面中的相关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电池充电保护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

图2是本申请另一实施例的提供的电池充电保护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

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池充电保护装置的示意框图;

图4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的示意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描述中,为了说明而不是为了限定,提出了诸如特定系统结构、技术之类的具体细节,以便透彻理解本申请实施例。然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清楚,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其它实施例中也可以实现本申请。在其它情况中,省略对众所周知的系统、装置、电路以及方法的详细说明,以免不必要的细节妨碍本申请的描述。

应当理解,当在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时,术语“包括”指示所描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和/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组件和/或其集合的存在或添加。

还应当理解,在此本申请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仅仅是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并不意在限制本申请。如在本申请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除非上下文清楚地指明其它情况,否则单数形式的“一”、“一个”及“该”意在包括复数形式。

还应当进一步理解,在本申请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相关联列出的项中的一个或多个的任何组合以及所有可能组合,并且包括这些组合。

如在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术语“如果”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当...时”或“一旦”或“响应于确定”或“响应于检测到”。类似地,短语“如果确定”或“如果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意指“一旦确定”或“响应于确定”或“一旦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或“响应于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

为了说明本申请所述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进行说明。

本申请实施例针对充电时长超时较短的情况,充电首次充满后会启动一级保护模式,此时会介入充电使能开启与关闭,使电池的电量在满电与一个低于满电的较高电量(第一电量)之间循环复充(如100%-90%之间循环)。并记录复充循环的次数或一级保护模式的启动时间。每一个复充循环都会有一个时长范围,如30-60分钟,时长与设备的功耗情况有关。

针对充电时长远超标准充电时长的情况,一级保护模式下循环复充次数达到预设的循环次数n后(或者一级保护模式的启动时间达到一定时间后),则判断为超长时间充电启动二级保护模式。二级保护模式启动后,控制充电使能开关,会让电量在两个较低电量的范围进行复充循环。二级保护模式下电量上下限值的设置取决于电池的安全电量范围,可以根据电池参数进行设置。二级保护模式的上下限电量值一般都小于一级保护复充电量最低值(第一电量)。如60%-80%之间循环。进入二级保护模式后,还可通过ui界面对用户发出长时间充电的告警提示。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池充电保护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如图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01,在对所述电池充电时,所述电池在本次充电过程中第一次充满电量后,停止为所述电池充电,并在一级保护模式下对电池进行重复充电,其中,所述一级保护模式下所述电池的电量大于或等于第一电量。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无充电路径管理的移动终端,如果一直插着充电器,则系统会一直在消耗电池的电量,电池的电量被消耗一部分后,继续给电池充电,这样,电池就会一直处于高电位充放电循环之中,实际上电池处于高电位充放电的次数是有限制的,例如,一般电芯在4.1v-4.2v之间反复充电是有一个寿命值的,比如在4.1v-4.2v之间电池复充的寿命值是6000次。如果不对这个次数做出限制,经常让电池在这么高的电位进行循环复充,很快就会将电池的寿命以及性能耗尽。因此,就需要控制电池在4.1v-4.2v之间电池复充的次数。如果用户习惯长时间插着充电器进行充电,可以设置的下限值电量对应的电压更低一点,例如4.0v,则复充时电量是在4.0v到4.2v之间进行循环复充,这样相当于延长了一次复充的时间,假设相同的充电时间,相当于减少了复充的次数,也就延长了电池的复充次数,相当于延长了电池的寿命。其中复充时电压下限对应的电池的电量值可以称为第一电量,这样就可以控制电池在第一电量和满电量之间进行循环复充。

需要说明,上述举例中的4.0v、4.1v、4.2v和6000次仅仅用于一种类型电池的举例,并不表示代表实际应用中所有类型电池的情况。

步骤s102,在检测到切换保护模式的触发事件后,在二级保护模式下对电池进行重复充电,其中,所述二级保护模式下所述电池的电量小于或等于第二电量,所述第二电量小于所述第一电量。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即使通过降低第一电量的方式一定程度上能够延长电池的寿命,然而这种高电位复充除了影响电池寿命和性能外,还对电池的使用安全带来风险。因此,本申请实施例还设置了二级保护模式。可以设置触发事件,当检测到触发事件后,就切换到二级保护模式,在二级保护模式下对电池进行重复充电。二级保护模式下电量的临界值的选取也是根据电芯在什么范围复充循环次数的寿命值来决定的,一般低电压区间循环寿命值会比高电压区间的大很多,作为举例,假如使用的电芯在3.7v-3.9v之间循环复充的寿命值为20000次,那么就可以参照这两个电压参数寻找到这两个电压参数对应的电量值从而设置第二电量和第三电量。低电位复充大大延长了电池的寿命,电池的安全性也更高。

作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所述切换保护模式的触发事件包括:

在所述一级保护模式下,对所述电池重复充电的时间大于第一时间阈值。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设置第一时间阈值,控制电池在一级保护模式下的复充时间,从而控制电池在高电位循环复充的次数,以延长电池的寿命。所述第一时间阈值可以根据具体设置,例如,假设电池在高电位循环复充的次数为6000次,根据移动终端以及电池的性能可以确定电池在高电位循环复充的时间t,假设用户每天充一次电,电池或者移动终端预计的更新换代的寿命为2年,则可以用t/(365*2)得到每天允许高电位充电的最长时间,可以将第一时间阈值设置为该最长时间,也可以将第一时间阈值设置为该最长时间短一点。

作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在检测到切换保护模式的触发事件后,还包括:

发出充电时间过长的提示信息。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当达到切换保护模式的触发事件后,还可以通过提示信息提示用户拔出充电器,可以通过声音提示的方式、震动提示的方式。

本申请实施例通过设置两级保护模式对电池进行重复充电,一级保护模式下电池的电量保持在相对较高的第一电量之上,在达到切换条件后,通过二级保护模式将电池的电量控制在相对较低的第二电量之下;这样,无充电路径管理的移动终端中,即使一直插着充电器进行充电,在达到切换条件后,电池会从高电位充放电循环中切换到低电位充放电循环中,降低了电池高电位充放电的周期次数,延长了电池的使用寿命。

图2是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池充电保护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如图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201,在对所述电池充电时,所述电池在本次充电过程中第一次充满电量后,停止为所述电池充电,并开启一级保护模式。

步骤s202,在所述一级保护模式下,在所述电池的电量下降到所述第一电量后,对所述电池重复充电。

步骤s203,在所述一级保护模式下,在所述电池的电量重复充满后,停止为所述电池充电。

循环执行步骤s202和步骤s203。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循环执行步骤s202和步骤s203的过程中,对所述电池重复充电的次数大于第二次数阈值后,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的充电方式为涓流充电。所述第二次数阈值小于切换时的第一次数阈值。当然,如果切换条件为时间阈值时,对所述电池重复充电的时间大于第二时间阈值后,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的充电方式为涓流充电。所述第二时间阈值小于切换时的第一时间阈值。所述第二时间阈值小于切换时的第一时间阈值。

步骤s204,在所述一级保护模式下,对所述电池重复充电的次数大于第一次数阈值时,切换到二级保护模式。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设置第一次数阈值:

通过公式确定所述第一次数阈值的最大取值,并根据所述第一次数阈值的最大取值确定所述第一次数阈值;

其中,nmax表示第一次数阈值的最大取值,n1表示所述电池在所述第一电量和满电量之间重复充电时的次数寿命,t1表示所述电池的预计使用寿命,f1表示所述电池的充电频率。

假设电电池在所述第一电量和满电量之间重复充电时的次数寿命为6000次,所述电池的预计使用寿命(或者所述电池或所述电池所在移动终端更新换代的时间)为两年,所述电池的充电频率为每天晚上一次,则可以通过公式计算得出第一次数阈值的最大取值为:6000/(365*2)=8.2,对8.2取整后为8次。则可以设置第一次数阈值为8或者小于8的值。

步骤s205,在所述二级保护模式下,在所述电池的电量下降到所述第三电量后,为所述电池重复充电。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第一保护模式切换到第二保护模式的切换过程可以为:对所述电池重复充电的次数大于第一次数阈值时,可以在该次(第一次数阈值+1次)循环将电量充满到满电量后,就算切换到二级保护模式,使得电池的电量从满电量一直下降到二级保护模式中的第三电量,进行循环过程;或者,对所述电池重复充电的次数大于第一次数阈值时,可以在该次(第一次数阈值+1次)循环将电量充满到满电量后,电池的电量从满电量一直下降到第二电量后,才算切换到二级保护模式,在此不做限制。

步骤s206,在所述二级保护模式下,在所述电池的电量上升到所述第二电量后,停止为所述电池充电。

循环执行步骤s205和步骤s206。在所述二级保护模式下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的充电方式为恒流充电。

本申请实施例根据所述电池在所述第一电量和满电量之间重复充电时的次数寿命,预计使用寿命和充电频率,可以计算出在第一保护模式下循环复充的最大次数,从而合理设置一级保护模式下电池的复充次数,延长电池的寿命。

应理解,上述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申请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图3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电池充电保护装置的示意框图,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与本申请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该电池充电保护装置3可以是内置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计算机等移动终端内的软件单元、硬件单元或者软硬结合的单元,也可以作为独立的挂件集成到所述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计算机等移动终端中,还可以作为独立的终端设备存在。

所述电池充电保护装置3包括:

一级保护单元31,用于在对所述电池充电时,所述电池在本次充电过程中第一次充满电量后,停止为所述电池充电,并在一级保护模式下对电池进行重复充电,其中,所述一级保护模式下所述电池的电量大于或等于第一电量;

二级保护单元32,用于在检测到切换保护模式的触发事件后,在二级保护模式下对电池进行重复充电,其中,所述二级保护模式下所述电池的电量小于或等于第二电量,所述第二电量小于所述第一电量。

作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所述一级保护单元还用于循环执行:

在所述电池的电量下降到所述第一电量后,对所述电池重复充电;

在所述电池的电量重复充满后,停止为所述电池充电;

作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所述切换保护模式的触发事件包括:

在所述一级保护模式下,对所述电池重复充电的次数大于第一次数阈值;

或,

在所述一级保护模式下,对所述电池重复充电的时间大于第一时间阈值。

作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所述第一次数阈值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通过公式确定所述第一次数阈值的最大取值,并根据所述第一次数阈值的最大取值确定所述第一次数阈值;

其中,nmax表示第一次数阈值的最大取值,n1表示所述电池在所述第一电量和满电量之间重复充电时的次数寿命,t1表示所述电池的预计使用寿命,f1表示所述电池的充电频率。

作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所述二级保护模式下所述电池的电量大于或等于第三电量;

所述二级保护单元还用于循环执行:

在所述电池的电量下降到所述第三电量后,为所述电池重复充电;

在所述电池的电量上升到所述第二电量后,停止为所述电池充电;

作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所述电池充电保护装置还包括:

提示单元33,用于在检测到切换保护模式的触发事件后,发出充电时间过长的提示信息。

作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所述切换保护模式的触发事件包括:对所述电池重复充电的次数大于第一次数阈值时,在所述一级保护模式下对所述电池重复充电的次数大于第二次数阈值后,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的充电方式为涓流充电,其中,所述第二次数阈值小于所述第一次数阈值;

在所述二级保护模式下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的充电方式为恒流充电。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装置/单元之间的信息交互、执行过程等内容,由于与本申请方法实施例基于同一构思,其具体功能及带来的技术效果,具体可参见方法实施例部分,此处不再赘述。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上述装置中单元、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图4是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的示意框图。如图4所示,该实施例的移动终端4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40、存储器41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41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40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42。所述处理器4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42时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例如图1所示的步骤s101至s102。或者,所述处理器4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42时实现上述装置实施例中各模块/单元的功能,例如图3所示模块31至32的功能。

示例性的,所述计算机程序42可以被分割成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所述一个或者多个模块/单元被存储在所述存储器41中,并由所述处理器40执行,以完成本申请。所述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可以是能够完成特定功能的一系列计算机程序指令段,该指令段用于描述所述计算机程序42在所述移动终端4中的执行过程。例如,所述计算机程序42可以被分割成一级保护单元和二级保护单元,示例性的:

一级保护单元,用于在对所述电池充电时,所述电池在本次充电过程中第一次充满电量后,停止为所述电池充电,并在一级保护模式下对电池进行重复充电,其中,所述一级保护模式下所述电池的电量大于或等于第一电量;

二级保护单元,用于在检测到切换保护模式的触发事件后,在二级保护模式下对电池进行重复充电,其中,所述二级保护模式下所述电池的电量小于或等于第二电量,所述第二电量小于所述第一电量。

其它单元或者模块可参照图3所示的实施例中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所述移动终端包括但不仅限于处理器40、存储器4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4仅仅是移动终端4的一个示例,并不构成对移动终端4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例如所述移动终端4还可以包括输入设备、输出设备、网络接入设备、总线等。

所述处理器40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processingunit,cpu),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signal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所述存储器41可以是所述移动终端4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移动终端4的硬盘或内存。所述存储器41也可以是所述移动终端4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所述移动终端4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media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digital,sd)卡,闪存卡(flashcard)等。进一步地,所述存储器41还可以既包括所述移动终端4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所述存储器41用于存储所述计算机程序以及所述移动终端4所需的其他程序和数据。所述存储器41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

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申请的范围。

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移动终端、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移动终端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或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另外,在本申请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申请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

同样,作为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移动终端上运行时,使得移动终端执行时实现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包括:能够携带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u盘、移动硬盘、磁碟、光盘、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accessmemory)、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等。需要说明的是,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包含的内容可以根据司法管辖区内立法和专利实践的要求进行适当的增减,例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是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申请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申请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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