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发电机爪极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273165发布日期:2021-11-06 02:59阅读:153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发电机爪极结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发电机爪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汽车发电机爪极结构。


背景技术:

2.随着人们对轿车的舒适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发电机的功率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人们对轿车的油耗要求也越来越重视,所以汽车主机厂对每个零部件的重量越来越苛刻。现有的汽车发电机爪极上的磁条一般是粘接在两个爪极之间,没有其他固定磁条的结构,在发电机急速转动时,磁条存在脱离爪极的可能性,从而导致电机被击毁。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汽车发电机爪极结构,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
4.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汽车发电机爪极结构,包括第一爪极、第二爪极和磁条和连接架;所述第一爪极包括第一爪极本体和设在所述第一爪极本体边缘的多个第一凸起,每个所述第一凸起两侧均设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靠近所述第一爪极本体的一端为封闭,远离所述第一爪极本体的一端开口,所述第二爪极包括第二爪极本体和设在所述第二爪极本体边缘的多个第二凸起,每个所述第二凸起两侧均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靠近所述第二爪极本体的一端为封闭,远离所述第二爪极本体的一端开口,相邻两个所述第一凹槽和所述第二凹槽内设有所述磁条,所述第一爪极本体与第二爪极本体之间通过所述连接架连接。
5.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种汽车发电机爪极结构,通过连接架可将第一爪极本体与第二爪极本体连接,同时磁条可限制在第一凹槽与第二凹槽之间,从而可防止发电机在转动时,磁条与第一爪极和第二爪极脱离。
6.进一步:所述连接架包括套筒、第一固定套和第二固定套,所述套筒两端分别设有所述第一固定套和所述第二固定套,所述第一固定套远离所述套筒的一侧均设有第一固定柱,所述第一爪极本体上设有第一固定孔,所述第一固定柱与所述第一固定孔过盈配合,所述第二固定套远离所述套筒的一侧均设有第一固定柱,所述第二爪极本体上设有第二固定孔,所述第一固定柱与所述第二固定孔过盈配合。
7.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通过第一固定柱与第二固定孔配合,第二固定柱与第二固定孔配合,可将第一爪极和第二爪极安装在连接架上,即可将第一爪极与第二爪极连接。
8.进一步:所述第一固定柱圆台形,所述第一固定柱靠近所述第一固定套一侧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一固定孔的直径,远离所述第一固定套一侧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一固定孔的直径;所述第二固定柱圆台形,所述第二固定柱靠近所述第一固定套一侧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二固定孔的直径,远离所述第二固定套一侧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二固定孔的直径。
9.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将第一固定柱和第二固定柱设置为圆台形,
可方便将第一固定柱和第二固定柱分别固定在第一固定孔和第二固定孔内。
10.进一步:所述第一固定套远离所述套筒一端还设有多个第一限位块,所述第一爪极本体上设有多个与所述第一限位块相配合的第一限位槽;所述第二固定套远离所述套筒一端还设有多个第二限位块,所述第二爪极本体上设有多个与所述第二限位块相配合的第一限位槽。
11.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通过第一限位块与第一限位槽配合,可进一步防止连接架与第一爪极本体之间发生转动,通过第二限位块与第二限位槽配合,可进一步防止连接架与第二爪极本体发生转动。
12.进一步:所述套筒外壁设有励磁绕组。
13.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可很好固定保护励磁绕组。
附图说明
14.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汽车发电机爪极结构结构示意图;
15.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连接架结构示意图;
16.图中:1、第一爪极;11、第一爪极本体;111、第一固定孔;112、第一限位槽;12、第一凸起;121、第一凹槽;2、第二爪极;21、第二爪极本体;211、第二固定孔;212、第二限位槽;22、第二凸起;221、第二凹槽; 3、磁条;4、连接架;41、套筒;42、第一固定套;421、第一固定柱;422、第一限位块;43、第二固定套;431、第二固定柱;432、第二限位块;44、励磁绕组。
具体实施方式
17.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18.实施例一
19.如图1

2所示,一种汽车发电机爪极结构,包括第一爪极1、第二爪极 2、磁条3和连接架4;第一爪极1包括第一爪极本体11和设在第一爪极本体11边缘的多个第一凸起12,每个第一凸起12两侧均设有第一凹槽121,第一凹槽121靠近第一爪极本体11的一端为封闭,远离第一爪极本体11的一端开口,第二爪极2包括第二爪极本体21和设在第二爪极本体21边缘的多个第二凸起22,每个第二凸起22两侧均设有第二凹槽221,第二凹槽221 靠近第二爪极本体21的一端为封闭,远离第二爪极本体21的一端开口,相邻两个第一凹槽121和第二凹槽221内设有磁条3,第一爪极本体11与第二爪极本体21之间通过连接架4连接。
20.实施例二
21.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连接架4包括套筒41、第一固定套42和第二固定套43,套筒41两端分别设有第一固定套42和第二固定套43,第一固定套42远离套筒41的一侧均设有第一固定柱421,第一爪极本体11上设有第一固定孔111,第一固定柱421与第一固定孔111过盈配合;第二固定套43 远离套筒41的一侧均设有第二固定柱431,第二爪极本体21上设有第二固定孔211,第二固定柱431与第二固定孔211过盈配合,该种连接架4,通过第一固定柱421与第二固定孔111配合,第二固定柱431与第二固定孔211 配合,可将第一爪极1和第二爪极2安装在连接架4上,即可将第一爪极1 与第二爪极2连接,通过第一固定柱421与第二固定孔111配合,第二固定柱431与第二固定孔211配合,可将第一爪极1和第二爪极2安装在
连接架 4上,即可将第一爪极1与第二爪极2连接。
22.实施例三
23.在实施例二的基础上,第一固定柱421为圆台形,第一固定柱421靠近第一固定套42一侧的直径大于第一固定孔111的直径,远离第一固定套42 一侧的直径小于第一固定孔111的直径;第二固定柱431为圆台形,第二固定柱431靠近第一固定套42一侧的直径大于第二固定孔211的直径,远离第二固定套43一侧的直径小于第二固定孔211的直径。通过将第一固定柱421和第二固定柱431设置为圆台形,可方便将第一固定柱421和第二固定柱431分别固定在第一固定孔111和第二固定孔211内。
24.实施例四
25.在实施例三的基础上,第一固定套42远离套筒41一端还设有多个第一限位块422,第一爪极本体11上设有与第一限位块422相配合的第一限位槽 112;第二固定套43远离套筒41一端还设有第二限位块432,第二爪极本体21上设有与第二限位块432相配合的第二限位槽212,通过第一限位块422与第一限位槽112配合,可进一步防止连接架4与第一爪极本体1之间发生转动,通过第二限位块432与第二限位槽212配合,可进一步防止连接架4与第二爪极本体2发生转动。
26.实施例五
27.在实施例四的基础上,套筒41外壁设有励磁绕组44,可很好固定保护励磁绕组44。
2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9.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30.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1.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32.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
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33.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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