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集成灶的控制方法、装置及集成灶与流程

文档序号:27549540发布日期:2021-11-24 22:05阅读:130来源:国知局
一种集成灶的控制方法、装置及集成灶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电器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集成灶的控制方法、装置及集成灶。


背景技术:

2.集成灶已成为现代家庭烹饪中必不可少的厨房电器,每家每户每天都要使用,集成灶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电能,当集成灶异常断电时就会停止工作。为了避免由于集成灶异常断电和停电原因造成的集成灶无法继续工作的问题,需要在集成灶中安装蓄电池,利用蓄电池为集成灶供电,就可以使集成灶在异常断电和停电的状态下继续工作。但是目前一般通过外接电源为蓄电池充电时,不利用节约能源。


技术实现要素:

3.有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集成灶的控制方法、装置及集成灶,以采用多种方式为蓄电池供电,节约能源。
4.根据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集成灶的控制方法,包括:当集成灶处于通电状态时,获取所述集成灶中蓄电池的电量;当所述蓄电池的电量小于预设的电量阈值时,判断所述集成灶是否处于工作状态;当所述集成灶处于所述工作状态时,将所述集成灶工作时产生的热量转换为电能,并利用所述电能为所述蓄电池供电。
5.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集成灶的控制方法,当集成灶需要供电、集成灶处于通电状态且集成灶处于工作状态时,将所述集成灶工作时产生的热量转换为电能,并利用所述电能为所述蓄电池供电。由此可以充分利用集成灶工作时所产生的电能为蓄电池供电,减少能源浪费。
6.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第一实施方式中,集成灶的控制方法还包括:当所述集成灶不处于所述工作状态时,利用所述集成灶的外接电源为所述蓄电池供电。
7.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第二实施方式中,集成灶的控制方法还包括:当所述集成灶不处于所述通电状态时,判断是否接收到所述集成灶的开启指令;当接收到所述集成灶的开启指令时,利用所述蓄电池为所述集成灶提供电能。
8.结合第一方面第二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第三实施方式中,当接收到所述集成灶的开启指令时,利用所述蓄电池为所述集成灶提供电能之后,还包括:将所述集成灶工作时产生的热量转换为电能,并利用所述电能为所述蓄电池供电。
9.结合第一方面、第一方面第一实施方式或第一方面第三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第四实施方式中,在利用所述电能为所述蓄电池供电或利用所述集成灶的外接电源为所述蓄电池供电之后,还包括:继续获取所述蓄电池的电量;当所述蓄电池的电量大于等于所述预设的电量阈值时,停止为所述蓄电池供电。
10.根据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集成灶的控制装置,包括获取模块、判断模块和供电模块;当集成灶处于通电状态时,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集成灶中蓄电池的电量;当所述蓄电池的电量小于预设的电量阈值时,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集成灶是否处
于工作状态;当所述集成灶处于所述工作状态时,供电模块用于将所述集成灶工作时产生的热量转换为电能,并利用所述电能为所述蓄电池供电。
11.根据第三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集成灶,包括热量采集装置、能量转换装置、蓄电池、存储器和处理器,其中能量转换装置与所述热量采集装置连接,用于将所述热量采集装置采集的热量转换为电能;蓄电池用于为所述集成灶提供电能;所述能量转换装置、所述蓄电池、所述存储器和所述处理器之间互相通信连接,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计算机指令,所述处理器通过执行所述计算机指令,从而执行第一方面或者第一方面的任意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的集成灶的控制方法。
12.结合第三方面,在第三方面第一实施方式中,所述热量采集装置设置在所述集成灶工作时产生热量的位置。
13.结合第三方面,在第三方面第一实施方式中,其特征在于,所述热量采集装置设置以下位置中的一个或几个:蜗壳内外壁、风柜内壁、灶台。
14.根据第四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指令,所述计算机指令用于使所述计算机执行第一方面或者第一方面的任意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的集成灶的控制方法。
附图说明
15.通过参考附图会更加清楚的理解本发明的特征和优点,附图是示意性的而不应理解为对本发明进行任何限制,在附图中:
16.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1中集成灶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17.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1中集成灶控制方法一示例的流程示意图;
18.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2中集成灶控制装置的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9.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20.实施例1
21.本发明实施例1提供了一种集成灶的控制方法,所述集成灶包括蓄电池。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1中集成灶控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发明实施例1的集成灶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22.s101:当集成灶处于通电状态时,获取所述集成灶中蓄电池的电量。
23.具体的,集成灶与外接电源连接,利用外接电源为集成灶供电时可以认为集成灶处于通电状态。
24.s102:当所述蓄电池的电量小于预设的电量阈值时,判断所述集成灶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25.具体的,电量阈值小于其蓄电池最大电能,但其大于蓄电池最大电能的一半,一般设置为蓄电池最大电能的80%~90%。
26.s103:当所述集成灶处于所述工作状态时,将所述集成灶工作时产生的热量转换为电能,并利用所述电能为所述蓄电池供电。
27.作为与s103并列的一种方案,集成灶控制方法还包括s104:当所述集成灶不处于所述工作状态时,利用所述集成灶的外接电源为所述蓄电池供电。
28.也就是说,当集成灶需要供电、集成灶处于通电状态且集成灶处于工作状态时,将所述集成灶工作时产生的热量转换为电能,并利用所述电能为所述蓄电池供电;当集成灶需要供电、集成灶处于通电状态且集成灶不处于工作状态时,用所述集成灶的外接电源为所述蓄电池供电。由此可以充分利用集成灶工作时所产生的电能为蓄电池供电,减少能源浪费。
29.进一步的,在步骤s103之后,集成灶的控制方法包括:继续获取所述蓄电池的电量;当所述蓄电池的电量大于等于所述预设的电量阈值时,停止为所述蓄电池供电。也就是说,当蓄电池的电量充满之后,停止为所述蓄电池供电。同样,在步骤s104之后,集成灶的控制方法还包括:继续获取所述蓄电池的电量;当所述蓄电池的电量大于等于所述预设的电量阈值时,停止为所述蓄电池供电。也就是说,当蓄电池的电量充满之后,停止为所述蓄电池供电。
30.作为本发明实施例1的另一种实施方案,集成灶的控制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当所述集成灶不处于所述通电状态时,判断是否接收到所述集成灶的开启指令;当接收到所述集成灶的开启指令时,利用所述蓄电池为所述集成灶提供电能。也就是说,通过判断集成灶是否处于断电的异常状态来控制蓄电池应当处于充电还是放电的状态,从而避免能源浪费。
31.进一步的,当接收到所述集成灶的开启指令时,利用所述蓄电池为所述集成灶提供电能之后,还包括:将所述集成灶工作时产生的热量转换为电能,并利用所述电能为所述蓄电池供电。也就是说,在蓄电池放电之后,利用集成灶工作时所产生的电能为蓄电池供电,减少能源浪费。
32.更加进一步的,在利用所述集成灶的外接电源为所述蓄电池供电之后,还包括:继续获取所述蓄电池的电量;当所述蓄电池的电量大于等于所述预设的电量阈值时,停止为所述蓄电池供电。也就是说,当蓄电池的电量充满之后,停止为所述蓄电池供电。
33.为了对本发明实施例1的集成灶的控制方法进行更加详细的说明,给出一个具体的示例,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1中集成灶控制方法一示例的流程示意图,如图2所示,集成灶控制方法包括:
34.集成灶需要时刻判断集成灶当前状态是否处于通电状态,即外部电源是否为集成灶通电,来决定集成灶是否需要蓄电池提供电力,当需要蓄电池来为集成灶提供电力时,只有集成灶需要开机时蓄电池才会为集成灶供电,否则蓄电池不会为集成灶供电,可以节约电量,并且此时集成灶工作时其内部(集成灶的烟机自身如电机产生的热量以及烹饪过程中产生的热量都可以转换为电力为集成灶的蓄电池供电),当集成灶外部电源为集成灶提供电力时,需要判断集成灶的蓄电池是否低于其预设值,当其蓄电池的电量高于蓄电池电量的预设值时,蓄电池不需要外部电源为其充电,当其蓄电池的电量低于蓄电池电量的预设值时,需要先判断集成灶此时是否正在处于工作状态,当集成灶处于工作状态时,不需要外部电源为其蓄电池充电,而使用热量转换其电力为蓄电池充电,当集成灶不处于工作状
态下并且蓄电池的电量低于预设值时,此时需要外部电源为集成灶的蓄电池供电,直至蓄电池电量达到预设值为止。这样就会充分利用集成灶工作时和烹饪时产生的热量为集成灶供电、节约能源,也可以在异常断电或停电状态下使集成灶继续工作。
35.实施例2
36.本发明实施例2提供了一种集成灶的控制装置,所述集成灶包括蓄电池。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2中集成灶控制装置的流程示意图,如图3所示,本发明实施例2的集成灶控制装置包括获取模块20、判断模块21和供电模块22。
37.具体的,获取模块20,当集成灶处于通电状态时,用于获取所述集成灶中蓄电池的电量;
38.判断模块21,当所述蓄电池的电量小于预设的电量阈值时,用于判断所述集成灶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39.供电模块22,当所述集成灶处于所述工作状态时,用于将所述集成灶工作时产生的热量转换为电能,并利用所述电能为所述蓄电池供电。
40.上述集成灶控制装置具体细节可以对应参阅图1至图2所示的实施例中对应的相关描述和效果进行理解,此处不再赘述。
41.实施例3
42.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集成灶,该集成灶可以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其中处理器和存储器可以通过总线或者其他方式连接。
43.处理器可以为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处理器还可以为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芯片,或者上述各类芯片的组合。
44.存储器作为一种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用于存储非暂态软件程序、非暂态计算机可执行程序以及模块,如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集成灶的控制方法对应的程序指令/模块(例如,图3所示的获取模块20、判断模块21和供电模块22)。处理器通过运行存储在存储器中的非暂态软件程序、指令以及模块,从而执行处理器的各种功能应用以及数据处理,即实现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的集成灶的控制方法。
45.存储器可以包括存储程序区和存储数据区,其中,存储程序区可存储操作系统、至少一个功能所需要的应用程序;存储数据区可存储处理器所创建的数据等。此外,存储器可以包括高速随机存取存储器,还可以包括非暂态存储器,例如至少一个磁盘存储器件、闪存器件、或其他非暂态固态存储器件。在一些实施例中,存储器可选包括相对于处理器远程设置的存储器,这些远程存储器可以通过网络连接至处理器。上述网络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局域网、移动通信网及其组合。
46.所述一个或者多个模块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当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执行如图1

2所示实施例中的集成灶的控制方法。
47.上述集成灶具体细节可以对应参阅图1至图3所示的实施例中对应的相关描述和效果进行理解,此处不再赘述。
48.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是可以通
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该程序在执行时,可包括如上述各方法的实施例的流程。其中,所述存储介质可为磁碟、光盘、只读存储记忆体(read

only memory,rom)、随机存储记忆体(random access memory,ram)、快闪存储器(flash memory)、硬盘(hard disk drive,缩写:hdd)或固态硬盘(solid

state drive,ssd)等;所述存储介质还可以包括上述种类的存储器的组合。
49.虽然结合附图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作出各种修改和变型,这样的修改和变型均落入由所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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