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36800078发布日期:2024-01-23 12:25阅读:21来源:国知局
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电子通信,尤其涉及一种充电剩余时长确定,特别涉及一种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


背景技术:

1、用户习惯在每天晚上睡觉前,不管手机电池剩余多少电量,都会插上充电器进行彻夜充电,待第二天醒来,看到手机100%电量才安心出门。但是长时间给手机充电特别是满电状态下持续充电,不仅对电池有损伤,而且过热的电池也有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当手机电池长时间处于高电位状态时,正极材料会缓慢分解并释放出氧,继而氧化电解液中的溶剂分子。随着用户长期的使用,活性材料和电解液不断消耗,造成电池容量衰减、内阻增大等副反应,对电池的伤害也是不可逆的。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利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根据当前充电电流判断目标设备的当前充电模式,进而合理地确定在当前充电模式下的目标充电剩余时长,并基于得出的目标充电剩余时长判断是否需要暂停对目标设备的充电操作,避免当前距离用户需要使用目标设备的时间较久,导致电池过快充并处于满电充电状态。

2、本申请实施例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所述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包括:

3、获取目标设备的当前充电电流及当前已充电量;

4、根据所述当前充电电流确定所述目标设备的当前充电模式,其中所述充电模式包括恒流模式和变流模式,且所述变流模式在所述恒流模式之后开启;

5、根据所述当前充电模式,从由已充电量与剩余充电时长之间关联关系预先创建的关系表中确定与所述当前已充电量对应的目标剩余充电时长;

6、判断是否所述目标剩余充电时长等于第二预设阈值、且当前时刻距离预设时刻的时间差超过第二预设阈值;

7、若所述目标剩余充电时长等于第二预设阈值、且时间差超过第二预设阈值,则暂停对所述目标设备的充电操作。

8、在本申请实施例所述的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中,所述根据所述当前充电电流确定所述目标设备的当前充电模式,包括:

9、若所述当前充电电流大于或等于第一预设阈值,则将所述当前充电模式确定为恒流模式;

10、若所述当前充电电流小于所述第一预设阈值,则将所述当前充电模式确定为变流模式。

11、在本申请实施例所述的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中,所述根据所述当前充电模式,从由已充电量与剩余充电时长之间关联关系预先创建的关系表中确定与所述当前已充电量对应的目标剩余充电时长,包括:

12、若所述当前充电模式为恒流模式,则从由已充电量与剩余充电时长之间关联关系预先创建的关系表中确定与所述当前已充电量对应的恒流剩余充电时长,及变流剩余充电时长;

13、对所述恒流剩余充电时长与变流剩余充电时长求和得到目标剩余充电时长。

14、在本申请实施例所述的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中,所述根据所述当前充电模式,从由已充电量与剩余充电时长之间关联关系预先创建的关系表中确定与所述当前已充电量对应的目标剩余充电时长,包括:

15、若所述当前充电模式为变流模式,则从由已充电量与剩余充电时长之间关联关系预先创建的关系表中确定与所述当前已充电量对应的变流剩余充电时长,将所述变流剩余充电时长作为目标剩余充电时长。

16、在本申请实施例所述的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中,在所述获取目标设备的当前充电电流及当前已充电量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17、将所述当前充电电流与预设的最小充电电流进行比较;

18、若所述当前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所述最小充电电流,则结束对所述目标设备的充电操作,同时发出第一异常提示信息。

19、在本申请实施例所述的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中,在所述获取目标设备的当前充电电流及当前已充电量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20、将所述当前充电电流与预设的最大充电电流进行比较;

21、若所述当前充电电流大于所述最大充电电流,则结束对所述目标设备的充电操作,同时发出第二异常提示信息。

22、在本申请实施例所述的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23、若所述目标剩余充电时长等于第二预设阈值、且当前时刻距离预设时刻的时间差等于第二预设阈值,则重新启动对所述目标设备的充电操作,直至充电完成。

24、相应的,本申请实施例另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充电剩余时长确定装置,所述充电剩余时长确定装置包括:

25、数据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目标设备的当前充电电流及当前已充电量;

26、模式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当前充电电流确定所述目标设备的当前充电模式,其中所述充电模式包括恒流模式和变流模式,且所述变流模式在所述恒流模式之后开启;

27、时长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当前充电模式,从由已充电量与剩余充电时长之间关联关系预先创建的关系表中确定与所述当前已充电量对应的目标剩余充电时长;

28、条件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是否所述目标剩余充电时长等于第二预设阈值、且当前时刻距离预设时刻的时间差超过第二预设阈值;

29、结果执行模块,用于若所述目标剩余充电时长等于第二预设阈值、且时间差超过第二预设阈值,则暂停对所述目标设备的充电操作。

30、相应的,本申请实施例另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存储有多条指令,所述指令适于处理器进行加载,以执行如上所述的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

31、相应的,本申请实施例另一方面还提供了一种终端设备,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多条指令,所述处理器加载所述指令以执行如上所述的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

32、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该方法通过获取目标设备的当前充电电流及当前已充电量;根据所述当前充电电流确定所述目标设备的当前充电模式,其中所述充电模式包括恒流模式和变流模式,且所述变流模式在所述恒流模式之后开启;根据所述当前充电模式,从由已充电量与剩余充电时长之间关联关系预先创建的关系表中确定与所述当前已充电量对应的目标剩余充电时长;判断是否所述目标剩余充电时长等于第二预设阈值、且当前时刻距离预设时刻的时间差超过第二预设阈值;若所述目标剩余充电时长等于第二预设阈值、且时间差超过第二预设阈值,则暂停对所述目标设备的充电操作。利用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根据当前充电电流判断目标设备的当前充电模式,进而合理地确定在当前充电模式下的目标充电剩余时长,并基于得出的目标充电剩余时长判断是否需要暂停对目标设备的充电操作,避免当前距离用户需要使用目标设备的时间较久,导致电池过快充并处于满电充电状态。



技术特征:

1.一种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当前充电电流确定所述目标设备的当前充电模式,包括: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当前充电模式,从由已充电量与剩余充电时长之间关联关系预先创建的关系表中确定与所述当前已充电量对应的目标剩余充电时长,包括: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当前充电模式,从由已充电量与剩余充电时长之间关联关系预先创建的关系表中确定与所述当前已充电量对应的目标剩余充电时长,包括: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获取目标设备的当前充电电流及当前已充电量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获取目标设备的当前充电电流及当前已充电量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8.一种充电剩余时长确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剩余时长确定装置包括:

9.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多条指令,所述指令适于处理器进行加载,以执行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

10.一种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多条指令,所述处理器加载所述指令以执行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


技术总结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充电剩余时长确定方法、装置、介质及设备,该方法包括:获取目标设备的当前充电电流及当前已充电量;确定目标设备的当前充电模式;根据当前充电模式,确定与当前已充电量对应的目标剩余充电时长;判断是否目标剩余充电时长等于第二预设阈值、且当前时刻距离预设时刻的时间差超过第二预设阈值;若目标剩余充电时长等于第二预设阈值、且时间差超过第二预设阈值,则暂停对目标设备的充电操作。本申请通过合理地确定在当前充电模式下的目标充电剩余时长,并基于目标充电剩余时长判断是否需要暂停对目标设备的充电操作,避免当前距离用户需要使用目标设备的时间较久,导致电池过快充并处于满电充电状态。

技术研发人员:乔大鹏,白堂姗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技术公布日: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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