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损检测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08884阅读:1347来源:国知局
无损检测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损检测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属于电子加速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电子加速器,又叫电子束(EB)辐照装置,是以电子束辐照装置为代表的粒子加速技术,是用人工方法产生高速带电粒子的装置。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粒子加速器有用于电视的阴极射线管及X光管等设施。是探索原子核和粒子的性质、内部结构和相互作用的重要工具,在工农业生产、医疗卫生、科学技术等方面也都有重要而广泛的实际应用。

目前,我国电子加速器大多都属于一个高压电源带一个电子加速单元结构, 束流输出功率小。随着大功率高压电源的研制成功,输出束流达到1A以上,没有原则上的限制。但是,现阶段电子束引出窗的引出密度上限在 100μA/cm²左右 , 要引出 1A 以上的强流电子束势必将束流引出窗做的非常大,1A 需要 10000cm2的引出面积,如果是宽度 20cm 的窗,长度和高度接近500cm, 非常庞大,价格昂贵。就单只电子枪而言其长时间持续发射能力也达不到 1A, 而且还受到加速管加速电子束流强度的限制,所以单电源带单电子束单元对高压电源容量的利用率很低。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无损检测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其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无损检测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包括粒子注入装置、真空加速室和束流输送系统,粒子源通过粒子注入装置注入到真空加速室,粒子在真空加速室被加速,最后通过束流输送系统输送和改变方向或者宽度作用于靶物质,所述真空加速室包括加速管,包围在加速管外壁的电晕环,和围绕在电晕环四周的包围管,所述包围管和电晕环之间留有间距,所述电晕环和包围管之间设置有电极板,所述电极板的表面设置有若干个电容器。

所述电极板呈半圆形,两个电极板相对设置包围在电晕环四周。

所述电容器设置在电极板靠近包围管的一侧表面,所述电极板靠近包围管的一侧表面设置有若干个绝缘材质的电容器卡槽,所述电容器卡在电容器卡槽中。

所述电容器卡槽包括若干个相互垂直的固定杆和滑动杆,若干个相互垂直的固定杆和滑动杆呈矩形方阵分布在电极板表面,任意相邻的固定杆的相对一侧均设置有“凹”字槽,任意相邻的滑动杆的相对一侧也均设置有“凹”字槽,所述电容器卡在固定杆和滑动杆的“凹”字槽中。

所述滑动杆能够在固定杆上任意滑动,所述固定杆与加速管的轴向平行。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中,滑动杆能够在固定杆上滑动,根据粒子注入装置对加速管中注入的粒子量,以及无损检测锁需要的粒子强度,来变化电容器在电极板上的分布密度,调节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的A-A向截面视图,

附图标记列表:1—粒子注入装置,2—真空加速室,3—束流输送系统,4—靶位置,5—电容器,6—包围管,7—电极板,8—电晕环,9—加速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明本实用新型。应理解下述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图1中的A-A向截面视图,结合附图可见,本无损检测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包括粒子注入装置1、真空加速室2和束流输送系统3,粒子源通过粒子注入装置1注入到真空加速室2,粒子在真空加速室2被加速,最后通过束流输送系统3输送和改变方向或者宽度作用于靶物质,所述真空加速室2包括加速管9,包围在加速管9的外壁的电晕环8,和围绕在电晕环8四周的包围管6,所述包围管6和电晕环8之间留有间距,所述电晕环8和包围管6之间设置有电极板7,所述电极板7的表面设置有若干个电容器5。本实用新型通过设定特定数量和分布密度的电容器5,在不增加加速管9和包围管6的直径的情况下,能够增强电子束的强度。

所述电极板7呈半圆形,两个电极板7相对设置包围在电晕环四周。电极板7和电晕环8形成反馈电容。

所述电容器5设置在电极板7靠近包围管的一侧表面,所述电极板7靠近包围管6的一侧表面设置有若干个绝缘材质的电容器卡槽,所述电容器卡在电容器卡槽中。所述电容器卡槽包括若干个相互垂直的固定杆和滑动杆,若干个相互垂直的固定杆和滑动杆呈矩形方阵分布在电极板表面,任意相邻的固定杆的相对一侧均设置有“凹”字槽,任意相邻的滑动杆的相对一侧也均设置有“凹”字槽,所述电容器卡在固定杆和滑动杆的“凹”字槽中。所述滑动杆能够在固定杆上任意滑动,所述固定杆与加速管的轴向平行。电容器在电极板上的分布间隔通过滑动杆在固定杆上滑动来变化,根据无损伤检测需要的电子束强度,调整电容器的分布密度,操作简便,可操作性强。

本实用新型方案所公开的技术手段不仅限于上述技术手段所公开的技术手段,还包括由以上技术特征任意组合所组成的技术方案。

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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