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压保护模块机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07286阅读:271来源:国知局
中压保护模块机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中压电力保护设备。



背景技术:

电力电网中大量使用中压保护设备,现有技术的中压保护设备根据配套保护的电力设备进行一体设计,常规保护及交直流控制,通常安装在同一安装型腔内,适应面低,不同的客户需求需要不同的重新设计制作,不能模块化生产,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针对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就是提供一种模块化生产、成本低的中压保护模块机箱。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中压保护模块机箱,包括面板、主模块箱体和备用模块箱体,所述面板嵌套在所述主模块箱体的开口处,所述主模块箱体和备用模块箱体都是一面开口的立式长方体壳体,所述备用模块箱体的内腔中安装交流型控制线路板或直流型控制线路板,所述备用模块箱体固定在所述主模块箱体远离所述面板的背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面板包括加强筋、方格筋、围边、指示灯遮光嵌装孔、液晶窗口、硅胶按键嵌装孔、通讯接口和显示板安装螺柱,所述面板外立面的左边四分之一为设有所述通讯接口的通讯分区,所述面板外立面的左边四分之三为设有所述指示灯遮光嵌装孔、液晶窗口、硅胶按键嵌装孔的显示控制分区,所述面板内立面设有凸起的连续封闭的所述围边,所述围边的内侧长边紧靠设置所述加强筋,所述加强筋连接所述面板和主模块箱体,在所述围边外侧设置所述方格筋,所述液晶窗口设在所述显示控制分区的中部,所述指示灯遮光嵌装孔设在所述液晶窗口的上部,所述硅胶按键嵌装孔设在所述液晶窗口的下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模块箱体后部设有主模块端子开窗及固定所述备用模块箱体的螺孔,所述备用模块的后板设有备用模块端子开窗,所述备用模块箱体的长边侧面设有螺栓耦合孔,所述备用模块箱体通过匚字型的备用模块安装支架安装固定并与所述主模块箱体固定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模块箱体竖直两侧面还设有支架固定孔,所述支架固定孔与上屏支架固定,通过所述上屏支架固定所述中压保护模块机箱。

相对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中压保护模块机箱,通过模块化设计,不同的需求通过选用功能不一样的备用模块,适用性强,结构简单,批量生产,成本低。进一步地,面板采用加强筋和方格筋2重强度加强设计,强度高,寿命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中压保护模块机箱的结构爆炸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中压保护模块机箱的结构示意图。

以上各图中,10--面板;11--加强筋;12--方格筋;13--围边;14--指示灯遮光嵌装孔;15--液晶窗口;16--硅胶按键嵌装孔;17—通讯接口;20--主模块箱体;30--备用模块箱体;40--上屏支架;50--备用模块安装支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以下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图1~图2分别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中压保护模块机箱结构爆炸图及组装结构示意图,由图可知,该中压保护模块机箱,包括面板10、主模块箱体20和备用模块箱体30,面板10嵌套在主模块箱体20的开口处,主模块箱体20和备用模块箱体30都是一面开口的立式长方体壳体,备用模块箱体30的内腔中安装交流型控制线路板或直流型控制线路板,备用模块箱体30固定在主模块箱体20远离面板10的背部。面板10包括加强筋11、方格筋12、围边13、指示灯遮光嵌装孔14、液晶窗口15、硅胶按键嵌装孔16、通讯接口17和显示板安装螺柱,面板10外立面的左边四分之一为设有通讯接口17的通讯分区,面板10外立面的左边四分之三为设有指示灯遮光嵌装孔14、液晶窗口15、硅胶按键嵌装孔16的显示控制分区,面板10内立面设有凸起的连续封闭的围边13,围边13的内侧长边紧靠设置加强筋11,加强筋11连接面板10和主模块箱体20,在围边13外侧设置方格筋12,液晶窗口15设在显示控制分区的中部,指示灯遮光嵌装孔16设在液晶窗口15的上部,硅胶按键嵌装孔16设在液晶窗口15的下部。主模块箱体20后部设有主模块端子开窗及固定备用模块箱体的螺孔,备用模块箱体30的后板设有备用模块端子开窗,备用模块箱体30的长边侧面设有螺栓耦合孔,备用模块箱30体通过匚字型的备用模块安装支架50安装固定并与主模块箱体20固定连接。主模块箱体20竖直两侧面还设有支架固定孔,支架固定孔与上屏支架40固定,通过上屏支架40固定中压保护模块机箱。

从上面可知,本实用新型的中压保护模块机箱,通过模块化设计,不同的需求通过选用功能不一样的备用模块,适用性强,结构简单,批量生产,成本低。进一步地,面板采用加强筋和方格筋2重强度加强设计,强度高,寿命长。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