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碳纤维电热板升降调节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354293发布日期:2018-12-21 20:30阅读:175来源:国知局
一种碳纤维电热板升降调节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调节装置,特别涉及一种碳纤维电热板升降调节装置。



背景技术:

碳纤维电热板为非金属的碳纤维发热材料,与高强度绝缘材料经高温高压密闭复合而成一种加热器件。电热板是面状散热,其导电发热体如同三维网络,局部无序、整体有序的短碳纤维所形成的面状电阻体,面状电阻体即是发热面又是散热面。传热面积比电阻丝增加99%,散热面积是电阻丝的50倍以上。发热体为非金属的碳纤维发热新材料,并且与高强度绝缘材料经高温高压密闭复合而成。在长期运行下不氧化、不脱落、不断裂;具有阻燃性、耐腐蚀性、防水防潮;防震性能极佳,耐冲击、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绝缘强度达到1000V,长期使用可达30000小时以上。现有的碳纤维电热板不方便进行竖直升降调节,且对碳纤维电热板进行竖直升降调节不灵活。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液压缸通过活塞杆可以控制滑座实现竖直升降调节,滑座沿着导向轴实现竖直滑动调节,从而可以方便对碳纤维电热板进行竖直升降调节的碳纤维电热板升降调节装置。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碳纤维电热板升降调节装置,包括导向轴,导向轴呈竖直布置,导向轴的上端设有顶座,导向轴的下端设有底座,导向轴的外周面套装有滑座,底座上设有液压缸,液压缸的上部设有活塞杆,活塞杆呈竖直布置,活塞杆的端部安装在滑座的底部,滑座上设有定位座,定位座上设有调节块,调节块的前端设有安装座,安装座的下部设有第一扣座,安装座的上部设有第二扣座,安装座的侧部位置设有第一插接管与第二插接管,第一扣座与第二扣座的一端之间设有第一对接条,第一对接条设置在第一插接管与第二插接管的外端之间,第一扣座与第二扣座的另一端之间设有第二对接条,第二对接条设置在第一插接管与第二插接管的外端之间;安装座的正面设有旋转盘,旋转盘通过安装轴安装在安装座的正面上。

进一步地,所述顶座的侧部位置设有卡槽。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插接管与第二插接管呈平行布置。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扣座与第二扣座均为L型形状。

进一步地,所述滑座与导向轴之间设有塑料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操作者可以将碳纤维电热板安装在旋转盘上,通过第一插接管与第二插接管可以方便对旋转盘的上部与下部进行卡接,通过第二扣座与第一扣座可以方便对旋转盘的左部与右部进行卡接;液压缸通过活塞杆可以控制滑座实现竖直升降调节,滑座沿着导向轴实现竖直滑动调节,从而可以方便对碳纤维电热板进行竖直升降调节。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具体实施例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碳纤维电热板升降调节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所示,一种碳纤维电热板升降调节装置,包括导向轴1,导向轴1呈竖直布置,导向轴1的上端设有顶座2,导向轴1的下端设有底座4,导向轴1的外周面套装有滑座5,底座4上设有液压缸6,液压缸6的上部设有活塞杆7,活塞杆7呈竖直布置,活塞杆7的端部安装在滑座5的底部,滑座5上设有定位座8,定位座8上设有调节块9,调节块9的前端设有安装座10,安装座10的下部设有第一扣座11,安装座10的上部设有第二扣座12,安装座10的侧部位置设有第一插接管13与第二插接管14,第一扣座11与第二扣座12的一端之间设有第一对接条15,第一对接条15设置在第一插接管13与第二插接管14的外端之间,第一扣座11与第二扣座12的另一端之间设有第二对接条16,第二对接条16设置在第一插接管13与第二插接管14的外端之间;安装座10的正面设有旋转盘17,旋转盘17通过安装轴18安装在安装座10的正面上;顶座2的侧部位置设有卡槽3;第一插接管13与第二插接管14呈平行布置;第一扣座11与第二扣座12均为L型形状;滑座5与导向轴1之间设有塑料管。

本实用新型碳纤维电热板升降调节装置,操作者可以将碳纤维电热板安装在旋转盘17上,通过第一插接管13与第二插接管14可以方便对旋转盘17的上部与下部进行卡接,通过第二扣座12与第一扣座11可以方便对旋转盘17的左部与右部进行卡接;液压缸6通过活塞杆7可以控制滑座5实现竖直升降调节,滑座5沿着导向轴1实现竖直滑动调节,从而可以方便对碳纤维电热板进行竖直升降调节。

其中,顶座2的侧部位置设有卡槽3;所以顶座2通过卡槽3可以方便实现牢固卡接。

其中,滑座5与导向轴1之间设有塑料管;所以滑座5通过塑料管沿着导向轴1实现稳定滑动调节。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