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照明系统,具有一个或多个光照设施(1)以及用于在运行中调节所述光照设施(1)的光参数的控制装置(2),其中所述控制装置(2)设置用于与时间相关地根据所述光参数的一个或多个预设的走势调节所述光参数,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2)还设置用于接受一维的用户设置并根据一维的所述用户设置改变所述光参数的走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光参数为由所述光照设施(1)在运行中发出的光的强度、色温、辐射方向和/或射出角。
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系统,还具有与所述控制装置(2)相连的输入设施(3),该输入设施用于输入一维的所述用户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输入设施(3)为直接的输入设施,尤其为开关、键盘、旋转调节器或滑动调节器、或者在计算机(5)上运行的应用。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控制装置(2)还设置用于根据其他输入值改变所述光参数的预设的走势。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控制装置(2)还设置用于获取和/或由外部传感器(6)接受所述其他输入值。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控制装置(2)还设置用于与一维的所述用户设置非线性关系地改变所述光参数的预设的走势。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控制装置(2)还设置用于在所述光参数的走势改变时考虑到用于光参数的最大值和/或最小值。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最大值和/或最小值与时间参数相关和/或与不同于时间参数的参数相关。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控制装置(2)还设置用于在预设的第一时间段之后将所述光参数的改变的走势回置为所述光参数的预设的走势。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控制装置(2)还设置用于在预设的第二时间段期间将所述光参数改变的走势回置为所述光参数预设的走势。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控制装置(2)还设置用于,如果在所述一个/多个光照设施关闭和再次开启之间最多存在预定的第三时间段,则在关闭并再次开启之后也遵守所述光参数改变的走势。
13.根据权利要求3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输入设施(3)具有显示装置(4),其中所述输入设施(2)设置用于在所述显示装置(4)上显示所述光参数的走势改变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