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具有物联网的夜灯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组成夜灯通道的多个夜灯,所述夜灯包括一第一类夜灯和多个第二类夜灯,所述第一类夜灯在多个所述第二类夜灯的头部,所述第一类夜灯包括:
第一光源(101);
第一感应模块(102),用于感应第一预设距离内是否存在人体的第一预设动作;
第一无线通讯模块(103),用于与所述夜灯通道中相邻的所述第二类夜灯建立无线通讯连接;
第一控制模块(104),连接所述第一光源(101)、所述第一感应模块(102)和所述第一无线通讯模块(103),用于当所述第一预设距离内存在所述第一预设动作时控制所述第一光源(101)开启,还用于在第一光源(101)开启的同时产生开灯控制信号通过所述第一无线通讯模块(103)发送至相邻的所述第二类夜灯;
所述第二类夜灯包括:
第二光源(201);
第二感应模块(202),用于感应第二预设距离内是否存在人体的第二预设动作;
第二无线通讯模块(203),用于与前后相邻的所述夜灯建立无线通讯连接;
第二控制模块(204),分别连接所述第二光源(201)、第二感应模块(202)和第二无线通讯模块(203),用于在接收到前一个所述夜灯发送的所述开灯控制信号时,控制所述第二光源(201)开启,还用于当所述第二预设距离内存在所述第二预设动作时,产生所述开灯控制信号通过所述第二无线通讯模块(203)发送至相邻的下一个所述第二类夜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物联网的夜灯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类夜灯还包括第一光敏检测模块(105),连接所述第一控制模块(104),用于感应环境亮度是否低于第一亮度阈值;
所述第一控制模块(104)还用于在所述环境亮度低于所述第一亮度阈值且存在所述第一预设动作时,控制所述第一光源(101)开启,开启的同时产生开灯控制信号通过所述第一无线通讯模块(103)发送至相邻的所述第二类夜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物联网的夜灯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类夜灯还包括第二光敏检测模块(205),连接所述第二控制模块(204),感应环境亮度是否低于第二亮度阈值;
所述第二控制模块(204)还用于在所述环境亮度低于所述第二亮度阈值且存在所述第二预设动作时,控制所述第二光源(201)开启,并且此时所述第二控制模块(204)产生所述开灯控制信号通过所述第二无线通讯模块(203)发送至所有相邻的所述第二类夜灯和所述第一类夜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物联网的夜灯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对于同一个所述第二类夜灯,当所述第二光源(201)被开启后,若所述第二感应模块(202)未在第一预设时间内和第二预设距离内感应到所述第二预设动作时,所述第二控制模块(204)控制所述第二光源(201)关闭。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具有物联网的夜灯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与所述第一类夜灯相邻的所述第二类夜灯的所述第二光源(201)被开启后,若所述第二感应模块(202)在第一预设时间内和第二预设距离内感应到所述第二预设动作时,所述第二控制模块(204)还用于产生开灯保持信号通过所述第二无线通讯模块(203)发送至所有相邻的所述第二类夜灯和所述第一类夜灯;
相邻的所述第一类夜灯的所述第一控制模块(104)用于在接收到所述开灯保持信号时保持所述第一类夜灯的所述第一光源(101)处于开启状态。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具有物联网的夜灯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类夜灯的所述第一控制模块(104)用于在所述第一光源(101)开启后的第二预设时间段内未接收到所述开灯保持信号,则生成关闭控制信号控制所述第一光源(101)关闭。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具有物联网的夜灯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类夜灯的所述第一控制模块(104)用于在接收到所述开灯保持信号后的第三预设时间段内,生成关闭控制信号控制所述第一光源(101)关闭。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物联网的夜灯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类夜灯用于卧式床头。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物联网的夜灯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预设动作为挥手,所述第二预设动作为人体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