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发光二极管灯具,包括:
一个或多个led阵列;
电源单元,配置成在交流市电的线电压可用时产生主直流电压从而以第一led驱动电流全功率地对一个或多个led阵列加电;及
应急运行部分,包括
跨其具有端电压的可再充电电池;
至少一全波整流器,配置成将交流市电的线电压转换为第一直流电压;
充电电路,其包括充电控制装置和第一变压器,所述充电电路连接到至少一全波整流器并配置成将第一直流电压转换为第二直流电压,第二直流电压使可再充电电池的端电压充电达到标称第三直流电压;
led驱动电路,其包括输入电感器、电子开关、至少一二极管整流器和连接到至少一二极管整流器的输出电容器,所述led驱动电路配置成在交流市电线电压不可用时将来自可再充电电池的端电压转换为第四直流电压从而以第二led驱动电流点亮一个或多个led阵列;
控制和测试电路,其包括自诊断电路及充电检测和控制电路,所述控制和测试电路配置成根据交流市电的可用性及可再充电电池测试是否开始而启用或停用led驱动电路和电源单元,自诊断电路包括控制部分和测试部分;及
第一收发器电路,其包括第一收发器及解码器和控制器,第一收发器电路配置成接收并解调多个不同的相移键控带通信号及与自诊断电路通信;
其中,
充电电路、led驱动电路、电源单元及控制和测试电路配置成自动选择主直流电压或者第四直流电压使一个或多个led阵列工作;
自诊断电路还包括一个或多个定时器,其中一个或多个定时器中的每一个分别包括多个时间延迟,一个或多个定时器中的每一个的多个时间延迟分别包括至少一起始时间延迟和紧随至少一起始时间延迟之后的下一时间延迟;其中,在一个或多个定时器中的每一个启动时,至少一起始时间延迟随着施加输入电压而开始;其中,在至少一起始时间延迟结束时,自诊断电路的输出被启动以达到逻辑高水平并保持活动从而启用led驱动电路、控制部分和测试部分持续下一时间延迟;其中,在下一时间延迟结束时,自诊断电路的输出不活动以下降到逻辑低水平;其中,至少一起始时间延迟和下一时间延迟形成重复的基本序列,及其中,下一时间延迟的持续时间配置成使自诊断电路能控制可再充电电池的放电及进行可再充电电池测试;及
测试部分包括时间寄存器和数据寄存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中,至少一起始时间延迟包括标称30天持续时间,下一时间延迟包括标称90分钟或30秒持续时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中,充电检测和控制电路还包括配置成检测充电电压的第一晶体管电路,其中充电检测和控制电路连接在充电电路与可再充电电池之间并受自诊断电路控制;其中,当检测到充电电压时,第一晶体管电路向自诊断电路发送下拉信号以启动正常充电过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中,充电检测和控制电路还包括充电控制电路,充电控制电路包括第二晶体管电路和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其中充电控制电路配置成根据交流市电的可用性允许或阻止充电电流流入可再充电电池;及其中充电控制电路还配置成在可再充电电池测试开始时阻止充电电流流入可再充电电池。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中,第二晶体管电路配置成接收电压水平大约等于自诊断电路的工作电压的信号,以下拉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的偏压,从而在可再充电电池测试开始时断开充电电流的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中,充电检测和控制电路还包括至少一对电触头,配置成将可再充电电池电连接到充电电路、led驱动电路和自诊断电路;其中,在连接时,当可再充电电池测试开始时或者在交流市电的线电压不可用时,至少一对电触头使可再充电电池能对led驱动电路和自诊断电路加电;及其中,当断开连接时,至少一对电触头防止可再充电电池耗尽。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中,充电检测和控制电路还包括外围电路,配置成采样可再充电电池上的一小部分端电压并传到测试部分以在可再充电电池测试通过一个或多个定时器开始时跨下一时间延迟的持续时间进行检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中,测试部分配置成进行通过/未通过测试,其中,当端电压跨下一时间延迟的持续时间下降到低于第一预定水平时,测试部分将可再充电电池测试评价为“未通过”。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中,数据寄存器配置成存储通过/未通过测试中的自诊断测试结果的属性数据,及其中,时间寄存器配置成存储自诊断测试时间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中,自诊断测试结果的属性数据及自诊断测试时间信息均经请求顺序传给第一收发器电路。
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中,充电检测和控制电路还包括连接到自诊断电路的测试开关并配置成手动开始和终止可再充电电池测试。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中,充电检测和控制电路还包括配置成连接到自诊断电路的至少一状态指示器,其中,当可再充电电池测试手动开始时及当端电压被检查到低于第二预定水平时,自诊断电路选择不进行可再充电电池测试,向至少一状态指示器发送状态信号以表明可再充电电池未完全充电。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中,自诊断电路包括微控制器、微芯片或可编程逻辑控制器。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还包括:
包括远程用户接口和第二收发器电路的遥控器,所述遥控器配置成响应于来自远程用户接口的多个信号而将相移键控带通信号发送给第一收发器电路,其中所述第二收发器电路包括第二收发器及编码器和控制器,所述编码器和控制器连接在远程用户接口与第二收发器之间并配置成将多个信号转换为多组二元数据字符,及其中多组二元数据字符中的每一组包括命令数据。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中,远程用户接口包括基于计算机的照明管理系统中的键盘,所述键盘配置成产生所述多个信号。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中,多个信号中的至少两个分别配置成打开和关闭电源单元。
17.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中,多个信号中的至少两个分别配置成开始和终止可再充电电池测试。
18.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灯具,其中,多个信号中的至少一个配置成请求自诊断测试结果和自诊断测试时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