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设备检测,具体公开了一种特种设备检验辅助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1、特种设备包括机电类特种设备和承压类特种设备,其中,机电类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器械等设备设施,当此类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在实施或运行一定时间后,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老化或磨损等情况。为了及时发现和消除危及安全的缺陷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达到延长使用寿命的目的,定期检验是国家对特种设备实施的法定的强制性检验,以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在对特种设备进行检修的过程中,检修工作人员往往会佩戴照明装置用于辅助照明待检修部位,特种设备(如电梯、锅炉、以及压力容器的内部)的检修空间通常较为狭窄,检修环境也较为恶劣,对其进行检修时,往往会因为偶发因素(如抖动、碰撞等情况)导致照明装置的照明功能失效。
2、目前传统的照明装置控制逻辑较为简单,通常由单一线束将单一开关的开关信号传输至照明控制系统,照明控制系统根据该开关信号控制照明装置的开启或关闭。而实际检修使用过程中,恶劣的使用环境往往使得单一开关发生故障,导致单一的开关无法发送控制信号或者由于外部因素的干扰发送错误的控制信号,稳定性差,导致照明装置无法正常地照明,从而影响检修人员的使用。
3、因此,发明人有鉴于此,提供了一种特种设备检验辅助照明装置,以便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决传统的照明装置采用单一开关线束控制稳定性差,容易发生故障,影响检修人员使用的问题。
2、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基础方案提供一种特种设备检验辅助照明装置,包括照明控制系统和发光源,所述照明控制系统与所述发光源控制连接;
3、第一开关和第二开关,所述第一开关和所述第二开关用于与照明控制系统控制连接,以控制所述发光源进行照明或熄灭;
4、控制盘,所述控制盘具有第一按压位、第二按压位和中介位,且所述控制盘可在所述第一按压位、所述第二按压位和所述中介位之间转换;
5、其中,当所述控制盘位于所述第一按压位时触发所述第一开关,当所述控制盘位于所述第二按压位时触发所述第二开关,当所述控制盘位于所述中介位时与所述第一开关或所述第二开关均不接触。
6、本基础方案的原理及效果在于:
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第一开关和第二开关,且第一开关和第二开关均用于与照明控制系统控制连接,以控制发光源的开启或关闭,当第一开关和第二开关择一满足接通条件时,发光源都可以进行照明,提高了照明装置的鲁棒性,相比于单一线束将单一开关的开关信号传输至照明控制系统,降低了单一线束折断、单一开关接触不良等偶发因素的干扰,同时也降低了照明装置的故障率,提高了照明装置可靠性,方便检修人员使用。
8、进一步,所述第一开关包括第一开关本体和设于第一开关本体上的第一接触片,所述第一接触片被配置为具有远离所述第一开关本体的趋势;所述第一接触片在所述控制盘的拨动作用下能够触压所述第一开关本体。
9、进一步,所述第二开关包括第二开关本体和设于第二开关本体上的第二接触片,所述第二接触片被配置为具有远离所述第二开关本体的趋势;所述第二接触片在所述控制盘的拨动作用下能够触压所述第二开关本体。
10、进一步,所述第一开关还包括第一弹性元件,所述第一弹性元件具有使所述第一开关本体与第一接触片相互远离的趋势;所述第二开关还包括第二弹性元件,所述第二弹性元件具有使所述第二开关本体与所述第二接触片相互远离的趋势。
11、进一步,所述控制盘上形成有触发拨块,当所述控制盘位于所述第一按压位时,所述触发拨块触发所述第一开关;当所述控制盘位于所述第二按压位时,所述触发拨块触发所述第二开关。
12、进一步,所述第一开关还包括第一导线,所述第一导线与所述第一开关本体电性连接;
13、所述第二开关还包括第二导线,所述第二导线与所述第二开关本体电性连接。
14、进一步,还包括照明壳体和拨动轴,所述拨动轴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照明壳体上。
15、进一步,所述照明控制系统和发光源均位于所述照明壳体内。
16、进一步,所述拨动轴的一端伸入照明壳体内与所述控制盘固接,所述拨动轴可驱动所述触发拨块在第一按压位、第二按压位和中介位之间转换。
17、进一步,所述拨动轴的另一端伸出所述照明壳体外连接有旋钮,所述旋钮可控制发光源进行照明或熄灭。
1.一种特种设备检验辅助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特种设备检验辅助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开关包括第一开关本体和设于第一开关本体上的第一接触片,所述第一接触片被配置为具有远离所述第一开关本体的趋势;所述第一接触片在所述控制盘的拨动作用下能够触压所述第一开关本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特种设备检验辅助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开关包括第二开关本体和设于第二开关本体上的第二接触片,所述第二接触片被配置为具有远离所述第二开关本体的趋势;所述第二接触片在所述控制盘的拨动作用下能够触压所述第二开关本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特种设备检验辅助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开关还包括第一弹性元件,所述第一弹性元件具有使所述第一开关本体与第一接触片相互远离的趋势;所述第二开关还包括第二弹性元件,所述第二弹性元件具有使所述第二开关本体与所述第二接触片相互远离的趋势。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一种特种设备检验辅助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盘上形成有触发拨块,当所述控制盘位于所述第一按压位时,所述触发拨块触发所述第一开关;当所述控制盘位于所述第二按压位时,所述触发拨块触发所述第二开关。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特种设备检验辅助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开关还包括第一导线,所述第一导线与所述第一开关本体电性连接;所述第二开关还包括第二导线,所述第二导线与所述第二开关本体电性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特种设备检验辅助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照明壳体和拨动轴,所述拨动轴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照明壳体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特种设备检验辅助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控制系统和发光源均位于所述照明壳体内。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特种设备检验辅助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拨动轴的一端伸入所述照明壳体内与所述控制盘固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特种设备检验辅助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拨动轴的另一端伸出所述照明壳体外连接有旋钮,所述旋钮可控制发光源进行照明或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