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置耳机的移动通讯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612982阅读:13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内置耳机的移动通讯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有关于一种移动通讯装置。
背景技术
一般的移动通讯装置若要以耳机收听语音或音乐等声音,势必要外接有线耳机或无线耳机至移动通讯装置,因此,使用者携带移动通讯装置若要使用耳机时,必须事先额外携带耳机,方可在使用时将耳机接上移动通讯装置使用。
然而对于使用者来说,外接式耳机必需与移动通讯装置分别携带,以外接有线耳机来说,外接有线耳机于携带时容易因电线缠绕而造成使用不便,且在不与移动通讯装置配合使用时仍另需收纳。
因此,如何提供一种能够将耳机内置的移动通讯装置,以便让使用者于携带或使用时更加便利,实乃当前移动通讯技术领域的重要课题之一。

发明内容
有鉴于上述课题,本发明的目的为提供一种具内置耳机的移动通讯装置。
因此,为达上述目的,依本发明的内置耳机的移动通讯装置包含一主体、一收发话元件与一收线元件,其中主体具有一收纳空间,收发话元件包含一收话部、一发话部与一电话线,其中收话部及发话部与主体为可分离,电话线连接主体、收话部与发话部,收线元件位于主体,以便卷收电话线,以使电话线存放于收纳空间中。
承上所述,因依本发明的内置耳机的移动通讯装置具有一收纳空间与一收线元件,故可将收发话元件的电话线收纳于移动通讯装置中。


图1为一示意图,显示依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内置耳机的移动通讯装置;图2为一示意图,显示依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内置耳机的移动通讯装置的电话线孔与卡栓元件;以及图3为一示意图,显示依本发明另一较佳实施例的内置耳机的移动通讯装置的电话线孔与卡栓元件。
具体实施例方式
以下将参照相关附图,说明依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内置耳机的移动通讯装置。
如图1所示,依本发明较佳实施例的内置耳机的移动通讯装置,其包含一主体1、一收发话元件2与一收线元件3,其中主体1具有一收纳空间11,收发话元件2包含一收话部21、一发话部22与一电话线23,其中收话部21及发话部22与主体1为可分离,电话线23连接主体1、收话部21与发话部22,收线元件3位于主体1,以便卷收电话线23,以使电话线23存放于收纳空间中。另外,电话线23的一端可焊接于主体1。
另外,收线元件3包含一转轴31与一扭力弹簧32,其中转轴31旋转地卷收电话线23。扭力弹簧32之一端连接主体1,另一端连接转轴31,扭力弹簧32旋转转轴31藉以卷收电话线23。
主体1还包含一电话线孔12、一卡栓元件13与一插槽15,其中电话线23穿过电话线孔12,当卡栓元件13位于第一位置P1时,电话线23可穿过电话线孔12移动,此时使用者可将电话线23拉出使用,或是藉由扭力弹簧32旋转转轴31以卷收电话线23。当使用者觉得已拉出的电话线23可供使用时,可将卡栓元件13推置于第二位置P2,此时电话线由卡栓元件13固定于电话线孔12,电话线无法藉由使用者拉出或是被转轴31卷收,故使用者可以控制电话线拉出或收入的长度。另外,使用者若不使用收话部21与发话部22时,收话部21与发话部22可插入插槽15。
如图2与图3所示,主体1还可包含一弹簧14,当弹簧14受到压缩时,卡栓元件13会被弹簧14由第一位置P1推动至第二位置P2,藉此使用者可更方便地控制电话线拉出或收入的长度。也就是说,使用者可以将卡栓元件13从第二位置P2推动至第一位置P1,以将电话线23拉出或收入,当使用者觉得拉出的电话线已经足够使用,或者是电话线已经收入于移动通讯装置中,使用者可以松手不控制卡栓元件13,则卡栓元件13会被弹簧14由第一位置P1推动至第二位置P2,使得电话线23将无法再被拉出或收入。在图2中,弹簧14与电话线23穿出电话线孔12的方向平行,在图3中,弹簧14与电话线23穿出电话线孔12的方向垂直。
综上所述,因依本发明的内置耳机的移动通讯装置具有一收纳空间与一收线元件,故可收纳收发话元件的电话线于移动通讯装置中,因此,依本发明的内置耳机的移动通讯装置能够让使用者于携带或使用时更加便利。
以上所述仅为举例性,而非为限制性者。任何未脱离本发明的精神与范畴,而对其进行的等效修改或变更,均应包含于后附的申请专利范围中。
权利要求
1.一种内置耳机的移动通讯装置,包含一主体,其具有一收纳空间;一收发话元件,其包含一收话部、一发话部与一电话线,其中该收话部及该发话部与该主体为可分离,该电话线连接该主体、该收话部与该发话部;以及一收线元件,其位于该主体,以便卷收该电话线,以使该电话线存放于该收纳空间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置耳机的移动通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收线元件包含一转轴,其旋转地卷收该电话线。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内置耳机的移动通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收线元件还包含一扭力弹簧,其一端连接该主体,另一端连接该转轴,该扭力弹簧是旋转该转轴藉以卷收该电话线。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置耳机的移动通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主体还包含一电话线孔,其中该电话线穿过该电话线孔。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内置耳机的移动通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主体还包含一卡栓元件,当该卡栓元件位于第一位置时,该电话线可穿过该电话线孔移动,当该卡栓元件位于第二位置时,该电话线由该卡栓元件固定于该电话线孔。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内置耳机的移动通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主体还包含一弹簧,其推动该卡栓元件由该第一位置至该第二位置。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置耳机的移动通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主体还包含一插槽,其中该收话部与该发话部插入该插槽。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置耳机的移动通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电话线的一端焊接于该主体。
全文摘要
一种内置耳机的移动通讯装置,其包含一主体、一收发话元件与一收线元件,其中主体具有一收纳空间,收发话元件包含一收话部、一发话部与一电话线,其中收话部及发话部与主体为可分离,电话线连接主体、收话部与发话部,收线元件位于主体,以便卷收电话线,以使电话线存放于收纳空间中。
文档编号H04M1/02GK1812429SQ20051002362
公开日2006年8月2日 申请日期2005年1月26日 优先权日2005年1月26日
发明者赖振兴, 张磊 申请人:英华达(南京)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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