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公安信息网的视频分发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4785697发布日期:2018-06-27 22:29阅读:2335来源:国知局
一种公安信息网的视频分发方法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通信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公安信息网的视频分发方法。



背景技术:

依据国家有关部门及公安部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组织编制了《公安信息网边界接入平台技术要求》,作为公安系统的建设边界接入平台的行业标准。此标准明确了视频专网和公安信息内网的视频接入方式:视频数据与控制信令应按照不同的安全策略进行区分,分别进行处理和传输,其中,视频数据应采用单向传输。视频接入链路应严格控制视频数据的传输方向,禁止公安信息通信网内数据资源通过视频接入链路向外传出,防止敏感数据外泄。

图1为现有公安系统的视频数据服务组网示意图,参见图1:

从外网的视频服务器发来视频数据经防火墙和交换机后到达安全隔离区。安全隔离区中包括:视频认证服务器、视频网闸和用户认证服务器,其中,视频网闸在业务处理上分为信令通道和码流通道。信令通道允许视频信令的双向传输,码流通道只允许视频数据从外网到内网的单向传输,且请求方必须为公安信息网。

公安行业应用是关系我国社会稳定和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通信技术为公安行业应用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手段。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面对越来越广泛的图片、视频、地理信息系统(GIS)等宽带业务需求,我国多地公安已经开始建设TDD-LTE宽带网络,因此移动终端已经具备了宽带业务基础。视频综合平台与移动警务结合起来,在各类警用移动终端上安装视频监控客户端,已经实现了移动终端视频上传等功能。但也存在目前视频移动单兵设备,如警用移动终端、车载系统等只能进行视频上传,受限于上述安全标准(视频流只能从外网进入公安信息网,反之则不允许),无法实现公安信息内网的指挥平台分发视频,一线指挥员无法离开指挥中心监看视频。如图2所示,来自视频专网和运营商公网的视频监控流能够通过安全边界由外网的通信业务融合平台传入公安信息网的通信业务融合平台,并交给合成作战指挥调度平台进行处理,但是,合成作战指挥调度平台生成的视频分发流却无法向外网传输。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公安信息网的视频分发方法,以在不违反公安信息内网禁止视频流外发的规范的前提下,满足公安客户实际需要从公安信息内网分发视频到移动终端的诉求。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公安信息网的视频分发方法,包括:

监控视频流从视频专网进入公安信息网;

在进行分发时,将分发控制指令从公安信息网的通信业务融合平台发送到视频专网的通信业务融合平台,对于需要分发的视频流,由视频专网的通信业务融合平台实际分发到指定的移动终端;其中,所述分发控制指令是自定义的消息接口,用于指示视频分发。

较佳的,所述进行分发包括:

当服务器A收到分发请求时,按照如下规则进行处理:

如果服务器A发现被分发的目标是本服务器的接收者,则使用会话初始化协议SIP信令对相应的视频流进行本地分发;

如果服务器A发现被分发的目标是服务器B,并且服务器B和视频流的上一跳的来源是同一服务器,则发送分发控制指令给服务器B,由服务器B执行视频分发;服务器B收到分发控制指令后,按照所述规则进行处理;

如果服务器A发现被分发的目标是服务器B,并且服务器B和视频流的来源是不同的服务器,则服务器A发送SIP信令给服务器B,由服务器A执行视频流分发。

较佳的,所述服务器A是指部署在公安信息网的通信业务融合平台;

所述服务器B是指部署在视频专网的通信业务融合平台。

由上述技术方案可见,本申请提供的方法能够避免视频流直接从公安信息网到视频专网,在不违反公安信息内网禁止视频流外发的规范的前提下,还能满足公安客户实际需要从公安信息内网分发视频到移动终端的诉求。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公安系统的视频数据服务组网示意图;

图2为现有公安信息网、运营商公网和视频专网之间的视频流传输示意图;

图3为不满足公安规范的现有普通流程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满足公安规范的演进方案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公安信息网的指挥调度人员发起的将视频专网的固定摄像头视频分发给各类移动终端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参照附图并举实施例,对本申请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本发明基于从公安信息网需要分发到移动终端的视频源大多数本身就部署在视频专网的特点,提出一种方法:监控视频流从视频专网进入公安信息网,但分发时只有控制指令从公安信息网的通信业务融合平台发送到视频专网的通信业务融合平台,而对于需要分发的视频流,则由视频专网的通信业务融合平台实际分发到指定的移动终端,从而避免了视频流直接从公安信息网到视频专网,在不违反公安信息内网禁止视频流外发的规范的前提下,还能满足公安客户实际需要从公安信息内网分发视频到移动终端的诉求。

根据公安信息网的安全规范规定,视频流只能单向流入,不允许流出。但业务上,公安信息网的调度台存在视频分发的需求,需要将当前监控的视频专网的视频流分发给视频专网或者其它非公安信息网的终端查看。

本申请技术方案实施的前提条件是:公安信息网需要分发的视频源来自视频专网。

为避免视频流从公安信息网流出,同时满足公安的业务需要,本发明引入新的分发机制:

1、内外网分别部署通信业务融合平台间的分发请求,在SIP信令的基础上,增加分发控制指令(一种自定义的消息接口)。

2、视频分发请求在通信业务融合平台间传递时,可能基于SIP信令,也可能基于分发控制指令。服务器A收到调度台的分发指令时,处理规则如下:

a)如果服务器A(执行分发请求的调度台所在服务器,这里是指部署在公安信息网的通信业务融合平台)发现被分发的目标是本服务器的接收者(例如终端),则使用SIP信令进行本地分发。

b)如果服务器A发现被分发的目标是服务器B(这里是指部署在视频专网的通信业务融合平台),并且服务器B和视频流的上一跳来源是同一个服务器,则发送分发控制指令给服务器B,由对端服务器B执行视频分发。

c)如果服务器A发现被分发的目标是服务器B,并且服务器B和视频流的来源是不同的服务器,则服务器A发送SIP信令给服务器B,由本服务器A执行视频分发。

3.对于上述第2点中的场景b,服务器B收到分发控制指令时,再执行2的逻辑(即执行如第2点所述的处理规则)。

图3为不满足公安规范的现有普通流程示意图。图4为本发明满足公安规范的演进方案示意图,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图4所示方案中,公安信息网侧的调度台(DC:Dispatch Console)向多媒体调度中心(MDC:Multimedia Dispatch Center)发出分发控制指令后,由公安信息网侧的MDC按照上述处理规则进行处理之后,发送给视频专网侧MDC进行处理,使得对于需要分发的视频流,是由视频专网的MDC实际分发到指定的移动终端的,从而符合了公安信息网的规范。

图5为本发明公安信息网的指挥调度人员发起的将视频专网的固定摄像头视频分发给各类移动终端的示意图。其中,双向箭头示出的虚线是SIP信令控制面,单向箭头示出的虚线是视频RTP用户面。穿越安全边界(视频网闸)的只是SIP信令或者自定义控制消息,没有用户面视频媒体流。此方案在满足现有公安规范的同时,最大限度解决了从公安信息网分发视频到移动终端需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申请,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保护的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