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视频监控器的无线监控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94365阅读:455来源:国知局
一种视频监控器的无线监控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视频监控器的无线监控系统,属于无线监控领域。



背景技术:

无线监控系统是监控和无线传输技术的结合,它可以将不同地点的现场信息实时通过无线通讯手段传送到无线监控中心,并且自动形成视频数据库便于日后的检索,系统主要分为两部分,一个是监控中心,还有一个是前台监控,前台监控主要由无线视频服务器和无线视频监控器组成,有些还配备了云台等设备,它们是整个监控系统的核心;我们清楚一套监控系统中最重要的设备是无线视频监控器。

现有的无线监控系统的系统规模小,还不便于实时观察和查看,而且还因为受场地的影响,无法大规模的使用,对环境的要求很高,容易因为环境的变动而受到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视频监控器的无线监控系统,以解决系统规模小,还不便于实时观察和查看,而且还因为受场地的影响,无法大规模的使用,对环境的要求很高,容易因为环境的变动而受到影响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视频监控器的无线监控系统,其结构包括:无线视频服务器、无线视频监控器、移动指挥车、外网管理服务器、监控中心、监视终端、大屏控制系统、局域网、分控监视终端、分控中心、互联网、防火墙、基站、手机监控;所述视频监控器设有无线视频服务器,所述移动指挥车与基站活动连接,所述外网管理服务器与局域网固定连接,所述监控中心固定设有监视终端,所述大屏控制系统与局域网固定连接,所述分控中心固定设有分控监视终端,所述互联网与局域网通过防火墙活动连接,所述大屏控制系统包括:屏幕显示器、服务器、控制系统,所述屏幕显示器与控制系统固定连接,所述服务器与控制系统活动连接,所述屏幕显示器与服务器与屏幕显示器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无线视频监控器与移动指挥车通过无线视频服务器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移动指挥车与互联网通过基站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监视终端与局域网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互联网与分控监视终端通过局域网活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能实时的观察监控情况,还能将各地的监控视频汇总到一起,便于查看;还能防止视频数据被盗窃,造成资料的泄露,避免系统被入侵,无法进行监控工作,还能把监控的范围扩大,可以进行大规模的监控,避免受到场地和环境的影响。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视频监控器的无线监控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大屏控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无线视频服务器、2-无线视频监控器、3-移动指挥车、4-外网管理服务器、5-监控中心、6-监视终端、7-大屏控制系统、8-局域网、9-分控监视终端、10-分控中心、11-互联网、12-防火墙、13-基站、14-手机监控;701-屏幕显示器、702-服务器、703-控制系统。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视频监控器的无线监控系统,其结构包括:无线视频服务器1、无线视频监控器2、移动指挥车3、外网管理服务器4、监控中心5、监视终端6、大屏控制系统7、局域网8、分控监视终端9、分控中心10、互联网11、防火墙12、基站13、手机监控14;所述视频监控器2设有无线视频服务器1,所述移动指挥车3与基站13活动连接,所述外网管理服务器4与局域网8固定连接,所述监控中心5固定设有监视终端6,所述大屏控制系统7与局域网8固定连接,所述分控中心10固定设有分控监视终端9,所述互联网11与局域网8通过防火墙12活动连接,所述大屏控制系统7包括:屏幕显示器701、服务器702、控制系统703,所述屏幕显示器701与控制系统703固定连接,所述服务器702与控制系统703活动连接,所述屏幕显示器701与服务器702与屏幕显示器701固定连接,所述无线视频监控器2与移动指挥车3通过无线视频服务器1活动连接,移动指挥车3与互联网11通过基站13活动连接,所述监视终端6与局域网8活动连接,所述互联网11与分控监视终端9通过局域网8活动连接。

在进行使用时,本实用新型设有大屏控制系统7,能实时的观察监控情况,还能将各地的监控视频汇总到一起,便于查看;还设有防火墙12,防止视频数据被盗窃,造成资料的泄露,避免系统被入侵,无法进行监控工作还设有基站13,能把监控的范围扩大,可以进行大规模的监控。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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