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58326阅读:297来源:国知局
一种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音视频录像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的是一种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各项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对庭审过程公开、公正、高效、真实 、透明的要求及民众呼声日益增多,为了适应社会形势和经济法制建设发展的需要,加快科技强法步伐,实现公正裁判提高法院社会公信度及法官自身素质和审判水平,利用科技手段推动司法文明建设的进程,完整、准确、实时数字加密地记录、再现庭审视听过程,避免当事人各方事后对笔录内容和庭审过程的争议,是保证司法公正的重要科技手段之一,更符合我国现行法律对庭审记录要求的基本精神。近年来我国各级法院审判庭的庭审纪录设备也渐渐走向视听数字化、专业化、智能化,并提出了数字法庭建设的要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于是便携式科技法庭顺势推出,打破地域限制的巡回法庭建立,让公众开始对中国法制系统中的纠错机制有了一定信心。在基层法院设置巡回法庭,可以有助于在偏远地区或特殊环境下,无法实现传统庭审时,保障涉案人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 。

现在便携式庭审系统主要分为有线便携式庭审系统和内置摄像机便携式庭审系统,具体使用时存在以下缺陷:

1、有线便携式庭审设备需外接摄像机、拾音器等,线路繁多(如音频线,视频线,音频供电线,摄像机供电线等),用户安装困难,外出携带不方便,布线、收线工作量大,连接线易损坏;

2、现市场上内置摄像机便携庭审设备一般是内置两个摄像头,不能符合庭审的需求,还需外接摄像机;

3、现有的便携式庭审系统只能满足录音录像工作的需求,没有语言激励的功能,无法体现录像画面主次,如用户需查看发言人画面,需手动切换或者外接其他语音激励设备实现画面更换。。

因此,现有技术还有待于改进和发展。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旨在解决现有有线便携式庭审系统和内置摄像机便携式庭审系统要满足庭审录音录像要求,还需外接摄像机、拾音器等设备而导致接线复杂,而且无法实现语言激励主画面显示的缺陷。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中,包括:

多面体状的庭审系统本体,所述庭审系统本体至少包括四个侧面;

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拾音器;

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且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所述外置摄像机的底座为万向底座;

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上的至少2个存储模块;

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上的触控板,所述触控板包括触摸屏、及多个按键。

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中,所述庭审系统本体内设置有与光驱个数相同的光驱槽,所述光驱槽上设置有用于卡合光驱或硬盘模块的卡槽,及用于传输数据的SATA数据接口;所述硬盘模块包括硬盘容纳槽、及放置于硬盘容纳槽内的硬盘。

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中,所述硬盘容纳槽上设置有与所述卡槽相适配的第一卡凸,所述光驱上还设置有与所述SATA数据接口相适配的第一数据口,及与硬盘上的数据接口相适配的第二数据口。

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中,所述光驱上设置有与所述卡槽相适配的第二卡凸,所述光驱上还设置有与所述SATA数据接口相适配的第三数据口。

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中,还包括与所述庭审系统本体底部连接的三脚架。

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中,所述庭审系统本体为长方体状,长方体状的庭审系统本体所包括的4个侧面按逆时针方向依次记为第一侧面、第二侧面、第三侧面及第四侧面,长方体状的庭审系统本体还包括顶面及底面。

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中,所述第一侧面上设置有第一内置摄像头、第一拾音器及第一光驱;其中,所述第一内置摄像头的转动角度范围为-45°~45°;所述第二侧面上设置有第二内置摄像头及第二拾音器;其中,所述第二内置摄像头的转动角度范围为-45°~45°;所述第三侧面上设置有第三内置摄像头、第三拾音器及第二光驱;其中所述第三内置摄像头的转动角度范围为-45°~45°;所述第四侧面上设置有第四内置摄像头及第四拾音器;其中所述第四内置摄像头的转动角度范围为-45°~45°。

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中,所述第一侧面上通过数据线连接有第一外置摄像机,所述第二侧面上通过数据线连接有第二外置摄像机,所述第三侧面上通过数据线连接有第三外置摄像机,所述第一侧面上通过数据线连接有第四外置摄像机。

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中,所述触控板具体包括触摸屏、设置在触摸屏一侧的3个按键及设置在触摸屏另一侧的3个按键。

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中,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内的无线通讯模块。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包括:多面体状的庭审系统本体,所述庭审系统本体至少包括四个侧面;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拾音器;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且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外置摄像机的底座为万向底座;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上的至少2个存储模块;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上的触控板;所述触控板包括触摸屏、及多个按键。本实用新型通过将庭审系统本体设置至少四个侧面,且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摄像头、及拾音器,能分别对准法官席、公诉席、辩护席、犯罪嫌疑人席、旁听席进行拍摄,还能由拾音器的语音方位识别功能,实现语言激励功能以切换主画面,方便了用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的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的使用状态参考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的庭审系统本体局部爆炸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第二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以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请同时参考图1-图4,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的俯视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的剖视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的使用状态参考图。如图1-图4所示,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10包括:

多面体状的庭审系统本体100,所述庭审系统本体100至少包括四个侧面;

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拾音器;

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且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所述外置摄像机的底座为万向底座;

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100上的至少2个存储模块;

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上的触控板150;

所述触控板包括触摸屏151、及多个按键152。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由于所述庭审系统本体100至少包括四个侧面,故所述庭审系统本体100可内置至少4个内置摄像头,或者庭审系统本体100的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且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具体实施时,内置摄像头可为SDI高清摄像头,外置摄像机为SDI高清摄像机,如HD 1080P高清摄像头),每一摄像头对准一个方位。这样,能对法官席、公诉席、辩护席、犯罪嫌疑人席、旁听席进行拍摄,解决线路繁多,安装困难,满足庭审需求。

而且,每一侧面上还设置了拾音器,故可以通过判断采集音量最大的拾音器来确定所激励的主显示画面,实现画面的自动切换。拾音器由于具备语音方位识别功能,根据现场人员的发言,会自动跟踪发言人的声音,将主机主画面自动切换为该拾音器所对应的摄像头的画面,体现画面的主次。而现有技术中,当用户需查看发言人画面时,需手动切换或者外接其他语音激励设备实现画面更换。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10与现有技术相比,简化了设备接线结构,实现了画面的自动切换。

而且,在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100上的至少2个存储模块,能支持双光驱同步直刻,免拆庭审系统本体100的机箱可更换光驱,方便了用户。所述存储模块为光驱和/或硬盘模块,其中所述硬盘模块包括硬盘容纳槽、及放置于硬盘容纳槽内的硬盘。

具体的,如图3和图5所示,所述庭审系统本体100内设置有与光驱个数相同的光驱槽160,所述光驱槽160上设置有用于卡合光驱或硬盘模块的卡槽101,及用于传输数据的SATA数据接口102;所述硬盘模块170包括硬盘容纳槽171、及放置于硬盘容纳槽171内的硬盘。

所述硬盘容纳槽171上设置有与所述卡槽相适配的第一卡凸172,所述硬盘容纳槽171上还设置有与所述SATA数据接口102相适配的第一数据口173,及与硬盘上的数据接口相适配的第二数据口174。所述光驱上设置有与所述卡槽101相适配的第二卡凸,所述光驱上还设置有与所述SATA数据接口102相适配的第三数据口。(由于图5只提供了在光驱槽160内安装硬盘的情况,故未标出光驱上设置的第二卡凸及第三数据口)。由于在所述光驱槽110上设置有用于卡合光驱或硬盘模块的卡槽101,及用于传输数据的SATA数据接口102,故安装所述光驱或硬盘模块只需直接插拔即可,无需拆机更换。

优选的,如图1所示,还包括与所述庭审系统本体100底部连接的三脚架200。这样,用户可根据现场环境进行调节高度,取景角度。

具体的,如图1-图3所示,所述庭审系统本体100为长方体状,长方体状的庭审系统本体100所包括的4个侧面按逆时针方向依次记为第一侧面110、第二侧面120、第三侧面130及第四侧面140,长方体状的庭审系统本体100还包括顶面及底面。

所述第一侧面110上设置有第一内置摄像头111、第一拾音器112及第一光驱113;其中,所述第一内置摄像头111的转动角度范围为-45°~45°。

所述第二侧面120上设置有第二内置摄像头121及第二拾音器122;其中所述第二内置摄像头121的转动角度范围为-45°~45°。

所述第三侧面130上设置有第三内置摄像头131、第三拾音器132及第二光驱133;其中,所述第三内置摄像头131的转动角度范围为-45°~45°。

所述第四侧面140上设置有第四内置摄像头141及第四拾音器142;其中,所述第四内置摄像头141的转动角度范围为-45°~45°。

在庭审系统本体100所包括的4个侧面上均设置内置摄像头可作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具体实施例。

当不在庭审系统本体100所包括的4个侧面上设置内置摄像头,而是仅仅在每一侧面上都连接一个外置摄像机,则可作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具体实施例。具体的,请参考图6,第一侧面110上连接有第一外置摄像机114,第二侧面120上连接有第二外置摄像机123,所述第三侧面130上连接有第三外置摄像机134,所述第四侧面140上连接有第四外置摄像机143。由于第一外置摄像机114、第二外置摄像机123、第三外置摄像机134及第四外置摄像机143上的底座均为万向底座,故用户可根据使用需求来调节上述4个外置摄像机的对准方向。而且在第二具体实施例中,每一侧面上仍设置有拾音器,只是将内置摄像头替换为了外置摄像机。

当既在庭审系统本体100所包括的4个侧面上设置内置摄像头,而且每一侧面上都连接一个外置摄像机,则可作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三具体实施例。此时,每一侧面上仍设置有拾音器。

具体实施时,当第一拾音器112拾取的音量为4个拾音器中最大时,则将主画面切换至第一内置摄像头111所拍摄的画面。当第二拾音器122拾取的音量为4个拾音器中最大时,则将主画面切换至第二内置摄像头121所拍摄的画面。当第三拾音器132拾取的音量为4个拾音器中最大时,则将主画面切换至第一内置摄像头131所拍摄的画面。当第四拾音器112拾取的音量为4个拾音器中最大时,则将主画面切换至第四内置摄像头141所拍摄的画面。

具体的,所述触控板150具体包括触摸屏151、设置在触摸屏151一侧的3个按键及设置在触摸屏另一侧的3个按键。

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其中,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内的无线通讯模块。

具体的,所述庭审系统本体100内设置有电路板,所述电路板上设置有嵌入式采集模块,所述拾音器、内置摄像头、外置摄像机、存储模块均与所述嵌入式采集模块连接。

具体的,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10通过无线通讯模块与显示屏20无线连接,将所述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10的所采集的画面实时传输到显示屏20上显示。此时,所示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10的四个侧面分别对准法官席30,公诉席40、辩护席50、犯罪嫌疑人席及旁听席60。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体化便携式庭审系统,包括:多面体状的庭审系统本体,所述庭审系统本体至少包括四个侧面;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拾音器;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或者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内置摄像头且每一侧面上均连接有外置摄像机;外置摄像机的底座为万向底座;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上的至少2个存储模块;设置在所述庭审系统本体上的触控板;所述触控板包括触摸屏、及多个按键。本实用新型通过将庭审系统本体设置至少四个侧面,且每一侧面上均设置有摄像头、及拾音器,能分别对准法官席、公诉席、辩护席、犯罪嫌疑人席、旁听席进行拍摄,还能由拾音器的语音方位识别功能,实现语言激励功能以切换主画面,方便了用户。

应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应用不限于上述的举例,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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