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光亮合金装饰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22369阅读:396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光亮合金装饰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装饰件,尤其涉及一种高光亮合金装饰件。



背景技术:

随着3C行业的不断发展,手机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离不开的用品,现有的手机中一般都设置有摄像头,使得手机除可实现通信外,还具备拍照功能。通常地,手机摄像头的设置方式是利用装饰件,装饰件起到固定手机摄像头的作用,而现有的合金装饰件往往使用压铸成型的技术来处理,该技术处理的合金装饰件往往精度低,外光效果差,表面处理困难,且装配困难,生产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光亮合金装饰件,采用一体成型的结构设计,精度高,表面效果好,外观更易处理,满足市场上对精度高、外形美观、设计精致、结构合理的手机零配件的需求。

本实用新型为达到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高光亮合金装饰件,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体成型的底片与凸台,所述凸台设置于底片表面上,所述凸台表面设置有一凹陷部,该凹陷部上开设有一通孔,该通孔贯穿至底片下端,所述底片各端部均设置有第一圆R角,该凸台各端部均设置有第二圆R角。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所述凹陷部上且位于通孔周围设置有若干小通孔,所述小通孔内壁设置有内螺纹。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凸台呈方圈状。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通孔直径为5.52±0.1m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凸台直径为7.16±0.1m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小通孔的直径为0.8±0.05m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底片呈“6”字形状。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通孔呈圆形状。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高光亮合金装饰件采用合金基材加工而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采用粉末冶金注射成型工艺制备,实现高效地大批量生产;并采用一体成型的结构设计,使高光亮合金装饰件精度更高、表面效果更好且外观更易处理,满足市场上对精度高、外形美观、设计精致、结构合理的手机零配件的需求。

上述是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以下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侧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为达到预定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详细说明。

请参照图1、图2与图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高光亮合金装饰件,包括一体成型的底片1与凸台2,所述凸台2设置于底片1表面上,所述凸台2表面设置有一凹陷部3,该凹陷部3上开设有一通孔4,该通孔4贯穿至底片1下端,所述底片1各端部均设置有第一圆R角11,该凸台2各端部均设置有第二圆R角21,采用一体成型的底片1与凸台2的结构设计,大大提高了高光亮合金装饰件的精度,且采用R角的结构设计,使装配工人在装配时更加简单,从而加快了生产效率,并且有效避免了装配工人的手在装配时被高光亮合金装饰件刮伤的安全隐患。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所述凹陷部3上且位于通孔4周围设置有若干小通孔5,所述小通孔5内壁设置有内螺纹,采用内螺纹的结构设计,使高光亮合金装饰件能够稳稳固定在别的配件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通孔4直径为5.52±0.1m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凸台2直径为7.16±0.1m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小通孔5的直径为0.8±0.05m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凸台2呈方圈状。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底片1呈“6”字形状。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通孔4呈圆形状。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高光亮合金装饰件采用合金基材加工而成。

优选地,所述合金粉末采用标准德国巴斯夫合金粉末为原料。

该高光亮合金装饰件采用一种粉末冶金注射成型技术来制造而成,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1)先将合金粉末经注射机注塑成型,再将注塑成型的材料进行脱脂,烧结,整形,高光处理,进而生成生胚;

(2)将生胚通过在酸脱炉中使用95%的硝酸进行脱酸处理,将合金粉末中的树脂分离出来;

(3)将脱脂后的生胚放入专用的真空烧结炉中,用1380℃高温进行烧结;

(4)将烧结后的高光亮合金装饰件放入专用的整形模具中微调尺寸后,将高光亮合金装饰件在CNC设备上做高光面的加工处理,制得高光亮合金装饰件。

本实用新型采用粉末冶金注射成型工艺制备,实现高效地大批量生产;并采用一体成型的结构设计,使高光亮合金装饰件精度更高、表面效果更好且外观更易处理,满足市场上对精度高、外形美观、设计精致、结构合理的手机零配件的需求。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围作任何限制,故采用与本实用新型上述实施例相同或近似的技术特征,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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