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疗用音箱的壳体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39733阅读:51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音疗仪器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音疗用音箱的壳体结构。



背景技术:

音乐治疗是新兴的边缘学科。它以心理治疗的理论和方法为基础,运用音乐特有的生理、心理效应,使求治者在音疗仪器的共同参与下,通过各种专门设计的音乐行为,经历音乐体验,达到消除心理障碍,恢复或增进心身健康的目的。国外音乐疗法的发展国外音疗起步较早,1890年奥地利医生厉希腾达尔发表了“音乐医生”的观点。1944年,密执安州组织了第一个音疗学会,1946年又在堪萨斯州国立大学开设音疗的专科。于是,世界各国纷纷仿效,澳大利亚1959年有了音疗机构,1969~1970年间,德、法、丹麦、芬兰等国也相继成立了音疗组织。音乐能够治疗多种疾病,这已是不争的事实。目前,在美国从事音疗工作的国家注册医师有4000人,欧洲有数千人,日本20世纪80~90年代从美国学成归国创业的有50多人。中国的音疗起步较晚,1979年美国音疗博士刘邦瑞教授应邀到中央音乐学院讲学,第一次把欧美音疗学介绍到国内,才拉开了我国音疗学科建设的帷幕。中国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音疗,在不到30年的时间,我国的音疗取得了出人意料的发展。如:音乐电疗、疗养院精神院音疗、对心身疾病的音疗临床探索、对老年病的音疗、对儿童智障的音疗等。许多医疗机构也相继完成音疗系统的安装使用。我国第一家独立的音疗所也于1997年底,在中央音乐学院创办。1999年6月28日在国际禁毒日有“亲近音乐,远离毒品”主题的大力宣传。音乐那跳跃的音符已逐渐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音疗亦成为人们倍加关注的研究课题。

人体是一种耗散结构,必须不断地与外部环境交换物质,输入负熵流才能维持生命的运动。音乐就是一种作用于人的生理场与物理场的物质能量。它通过曲调、节奏、旋律、力度、速度等因素传递信息。这些因素具备一定规律和变化频率,音响振动作用于人体各部位时,会引起人体五脏六腑、肌肉、脑电波等的和协共振,促进各器官节律趋于协调一致,从而改善了各器官的紊乱状态,以解除疾病,促进康复。因此,掌握共振原理,根据病人具体的情形选曲,就可以配合病人的节奏、动作、呼吸,建立一种令人心安的持续关系。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音疗用音箱的壳体结构,其用于固定配装具有自动调节腔体气压平衡的音疗音箱,起到定位支承的作用,有利于音箱产生的音响振动作用于人体各部位并引起和协共振,实现更好的音疗效果。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使上述技术问题得以解决。

音疗用音箱的壳体结构,包括U型铝合金壳体,壳体的封闭端上设有用于安装音箱充电接口及AUX输入接口的安装孔,壳体的一侧端上设有若干按键孔,壳体的另一侧端上设有内凹式嵌合槽,壳体的所述两侧端的内端面上设有与音箱相定位连接配合的螺丝座。

作为优选,嵌合槽的两侧端设有卡接孔。

作为优选,螺丝座设有四个,螺丝座对称设置在壳体的所述两侧端的前端角上。

作为优选,按键孔设有六个且呈一排布置。

作为优选,螺丝座与壳体为一体压铸成型结构。

作为优选,安装孔呈长椭圆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整体结构可采用压铸一体成型工艺,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易于实现批量生产应用。

2.采用铝合金材质结构,轻便结实,外观精美,耐锈蚀,耐久使用,具有良好的装饰效果。

3.采用特殊的U型壳体结构,方便固定配装音疗音箱,并起到定位支承的作用,具有较好的强度和刚度,有助于音箱产生的音响振动作用于人体各部位时引起和协共振,实现更好的音疗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透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壳体,2-安装孔,3-按键孔,4-嵌合槽,5-螺丝座,6-卡接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方便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附图中给出的本实用新型的较佳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描述。

如图1所示的本实用新型音疗用音箱的壳体结构,包括U型铝合金壳体1,壳体1的封闭端上设有用于安装音箱充电接口及AUX输入接口的安装孔2,图中所示的安装孔2呈长椭圆形,也可以根据接口的实际情况采用矩形、椭圆形等其他形状。壳体1的一侧端上设有若干按键孔3,在本实施例中,按键孔3设有六个且呈一排布置,这样简洁美观,操作方便。壳体1的另一侧端上设有内凹式嵌合槽4,嵌合槽4用于嵌接橡胶底座,可优选在嵌合槽4的两侧端设置卡接孔6,以方便橡胶底座上的凸起部牢固卡设在卡接孔6上。壳体1的所述两侧端的内端面上设有与音箱相定位连接配合的螺丝座5,可采用螺丝座5与壳体1为一体压铸成型结构,工艺技术成熟,质量可靠,尺寸精度易于保证。图中所示的一个实施例,将螺丝座5设置为四个,螺丝座5对称设置在壳体1的所述两侧端的前端角上。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以上所述的较佳的实施方式,基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能够获知的公知技术或者采用现有技术中所能够等效替换的各种变形及更改的实施方式,凡是基于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技术构思,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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