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机充电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84215阅读:661来源:国知局
一种手机充电壳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手机壳,具体为一种手机充电壳,属于手机配件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通讯越来越好,手机也在不断的更新换代,而人们在使用手机时,一方面经常会因为不小心等原因致使手机掉落受到破坏,另一方面就是手机在使用时,手机的电量会被一点一点的消耗,这时,就要进行充电,但是充电又不是很方便,所以手机壳、充电宝、手机充电壳等一些产品就应运而生了,也大大的解决了很多问题。而目前的手机充电壳在边框和充电板的结合方面的效果不够好,边框的硬度不高,充电板的接口在续航和充电速度方面较差,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手机充电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手机充电壳。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手机充电壳,包括边框主体,所述边框主体通过其内圈设置的滑轨连接充电板主体;所述充电板主体上设置有电量指示灯和第一开关按钮;所述充电板主体的底部设置有充电口;所述充电口的一侧是连接所述充电板主体的接口。

优选的,为了使手机可以正常的操作使用,所述边框主体的一侧设置有音量调节按钮和静音按钮框;所述边框主体的另一侧设置有第二开关按钮,且所述边框主体的底部设置有耳机孔和喇叭孔。

优选的,为了使手机的摄像头露出来,所述充电板主体上设置有镜头框。

优选的,为了使边框主体和充电板主体底部更好连接,所述边框主体的 底部且位于所述耳机孔和所述喇叭孔之间呈U型槽结构。

优选的,为了使边框主体可以很好的同手机套接,所述边框主体的四周为圆弧形结构。

优选的,为了使手机的续航效率高且充电更快,所述接口的型号为Lightning3.0。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种手机充电壳的边框主体是采用航空铝材料,使用CNC一体成型技术制成,硬度高且对机身具有更强的保护性能,边框主体和充电板主体之间是通过滑轨连接上的,两者在安装时,只要将充电板主体对准滑轨一推而上即可,非常的方便快捷,且设计人性化,且接口采用了Lightning3.0的型号,在与手机接通时,具有更高的续航效率,且充电更快,这种手机充电壳适用于苹果系列手机,尺寸可以设计成不同大小,同时具有手机保护,充电续航等性能,同手机之间的安装较为方便简单快捷,使用寿命长,牢固耐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边框主体和充电板主体的组合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边框主体和充电板主体的背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边框主体;2、充电板主体;3、滑轨;4、接口;101、音量调节按钮;102、静音按钮框;103、耳机孔;104、喇叭孔;105、第二开关按钮;201、镜头框;202、电量指示灯;203、第一开关按钮;204、充电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 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所示,一种手机充电壳,包括边框主体1,边框主体1通过其内圈设置的滑轨3连接充电板主体2;充电板主体2上设置有电量指示灯202和第一开关按钮203;充电板主体2的底部设置有充电口204;充电口204的一侧是连接充电板主体2的接口4。

边框主体1的一侧设置有音量调节按钮101和静音按钮框102;边框主体1的另一侧设置有第二开关按钮105,且边框主体1的底部设置有耳机孔103和喇叭孔104,可以保证手机的正常操作使用;充电板主体2上设置有镜头框201,用于将手机的摄像头露出来;边框主体1的底部且位于耳机孔103和喇叭孔104之间呈U型槽结构,方便配合充电板主体2底部的连接;边框主体1的四周为圆弧形结构,可以很好的同手机套接;接口4的型号为Lightning3.0,手机的续航效率高且充电更快。

首先,将边框主体1套在手机上,然后将充电板主体2通过滑轨3轻推和边框主体1连在一起,且同时,接口4是插在手机的充电孔内的,这样即完成了边框主体1和充电板主体2与手机的套接,当要对充电板主体2进行充电时,将接通电源的充电线一头插进充电板主体2的充电口204内即可,此时,充电板主体2上的电量指示灯202可以显示充电的进程,充好后接口拔出电源线,当手机电量不足时,可以开启充电板主体2上的开关按钮203,此时,充电板主体2的电量就会经接口4传输给手机,可通过充电板主体2上的电量指示灯202观察剩余的电量。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 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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