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安全远程信息处理通信的系统、方法和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4652569发布日期:2018-06-08 22:08阅读:来源:国知局
用于安全远程信息处理通信的系统、方法和装置与流程

技术特征:

1.一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注册模块,所述注册模块被构造为接收与一件装备的远程信息处理单元和控制系统相关的注册信息;

种子模块,所述种子模块构造成响应于所述控制系统接收到远程信息处理会话请求而经由所述远程信息处理单元从所述控制系统接收种子,其中所述种子模块被构造为基于包含在所述种子中的信息和所述注册信息来认证所述一件装备的所述远程信息处理单元和所述控制系统;以及

安全通信模块,所述安全通信模块被构造为响应于所述认证而生成加密密钥,并且经由所述远程信息处理单元将所述加密密钥提供给所述控制系统以建立经由所述远程信息处理单元从所述控制系统到所述装置的专有数据通信信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专有数据被加密并且经由所述远程信息处理单元被发送到所述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密密钥包括第一密钥和第二密钥,其中所述第一密钥仅被提供给所述远程信息处理单元,所述第二密钥被提供给所述控制系统。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密钥限定与经认证的远程信息处理单元和控制系统相关联的特权。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特权包括以下能力中的至少一个:读取至少一个预定义类型的专有数据、在所述控制系统中写入数据、以及执行车辆的诊断过程。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密钥限定所述远程信息处理会话的持续时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密密钥包括到期持续时间,其中,所述到期持续时间限定所述专有数据通信信道的持续时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件装备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发电机;包括公路车辆和非公路车辆中的至少一个的车辆;船舶;一件施工装备;一件采矿装备;以及一件石油和天然气装备。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通信模块被构造为识别与所述远程信息处理单元相关联的未注册车辆部件,并且作为响应,所述安全通信模块被构造为执行以下中的至少一个:终止所述专有数据通信信道、给所述装置的操作者提供通知,以及更新与所述装置相关联的注册数据库。

10.一种远程信息处理环境,其特征在于,包括:

多个装备件,每个装备件具有控制系统和与所述控制系统可通信联接的远程信息处理单元;以及

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可通信地联接到每个装备件的远程信息处理单元,所述控制器被构造为:

接收与每个装备件的远程信息处理单元和控制系统相关的注册信息;

响应于所述多个装备件中的特定装备件的控制系统接收到远程信息处理会话请求,经由远程信息处理单元从控制系统接收种子;

基于包括在所述种子中的信息和所述注册信息来认证所述特定装备件的远程信息处理单元和控制系统;

响应于所述认证而生成加密密钥;以及

通过所述远程信息处理单元将所述加密密钥提供给所述控制系统,以建立通过所述特定装备件的远程信息处理单元从所述控制系统到所述控制器的专有数据通信信道。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远程信息处理环境,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被构造成为具有已注册的远程信息处理单元的每个装备件生成注册信息的记录的存储库,其中,所述控制器被构造为交叉引用所述存储库中的每一个记录和包含在所述种子中的信息以认证所述特定装备件的远程信息处理单元和控制系统。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远程信息处理环境,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密密钥包括第一密钥和第二密钥,其中所述第一密钥仅被提供给所述远程信息处理单元,所述第二密钥被提供给所述特定装备件的控制系统。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远程信息处理环境,其特征在于,所述种子是所述特定装备件的所述控制系统随机生成的以及对于所述特定装备件的所述控制系统是唯一的中的至少一个。

14.一种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由处理电路接收与多个装备件中的每个装备件的远程信息处理单元和控制系统相关的注册信息;

响应于所述多个装备件中的特定装备件的控制系统接收到远程信息处理会话请求,由所述处理电路经由所述多个装备件中的所述特定装备件的远程信息处理单元从所述控制系统接收种子;

由所述处理电路基于所述种子所包括的信息和所述注册信息来认证所述特定装备件的远程信息处理单元和控制系统;

由所述处理电路响应于所述认证而生成加密密钥;以及

由所述处理电路通过所述远程信息处理单元将所述加密密钥提供给所述控制系统,以建立通过所述特定装备件的所述远程信息处理单元从所述控制系统到所述处理电路的专有数据通信信道。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密密钥包括第一密钥和第二密钥,其中所述第一密钥仅被提供给所述远程信息处理单元,所述第二密钥被提供给所述控制系统。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密钥限定与经认证的远程信息处理单元和控制系统相关联的特权。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特权包括以下能力中的至少一个:读取至少一个预定义类型的专有数据、在所述控制系统中写入数据、以及执行车辆的诊断过程。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密钥限定所述远程信息处理会话的持续时间。

19.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密密钥包括到期持续时间,其中,所述到期持续时间限定所述专有数据通信信道的持续时间。

20.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装备件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发电机;包括公路车辆和非公路车辆中的至少一个的车辆;船舶;一件施工装备;一件采矿装备;以及一件石油和天然气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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