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闹钟提醒方法和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11681466阅读:187来源:国知局
一种闹钟提醒方法和系统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通信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闹钟提醒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智能终端装置的发展,智能终端装置中集合了越来越多的功能,为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成为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工具。

例如,我们通过手机设置闹钟,达到预定时间后进行闹钟提醒。很多人都会遇到“幽灵闹钟”的现象,就是前一天晚上晚睡了,第二天闹钟响起的时候用户在迷迷糊糊中关闭了闹钟,到用户真正醒来的时候,发现已经超过闹钟提醒时间很久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现有的终端装置的闹钟提醒方法提供效果差的缺陷,提供一种闹钟提醒方法和系统。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闹钟提醒方法,应用于终端装置,所述闹钟提醒方法包括:

检测终端装置的闹钟是否关闭;

检测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

若检测到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满足预设条件,则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再次进行闹钟提醒。

优选地,所述检测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包括:

检测所述终端装置未接收到用户操作的持续时间;

若所述持续时间大于或者等于预设时间阈值并且终端装置的当前时间到达预设睡眠时间,则判断用户进入睡眠状态,并确定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所述预设睡眠时间由用户自定义设置或由用户的历史睡眠时间数据得出;或者

通过与终端装置连接的智能可穿戴设备获取用户的睡眠信息,根据所述睡眠信息判断用户进入睡眠状态,并确定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

优选地,所述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满足预设条件包括:

所述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晚于预定时间。

优选地,所述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满足预设条件包括:

所述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和闹钟的预设闹铃时间之间的时间差小于预设时间差阈值。

优选地,所述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再次进行闹钟提醒包括:

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并且在闹钟的预设闹铃时间后的一个或多个预设时间点进行闹钟提醒;或者

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并且在闹钟的预设闹铃时间之后按照预设的时间间隔进行闹钟提醒。

优选地,所述若检测到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满足预设条件,则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再次进行闹钟提醒包括:

若检测到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满足预设条件,则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且未检测到解锁屏幕对终端装置进行操作的时间超过预设时长阈值时,再次进行闹钟提醒。

提供一种闹钟提醒系统,应用于终端装置,所述闹钟提醒系统包括:

第一检测单元,用于检测终端装置的闹钟是否关闭;

第二检测单元,用于检测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

提醒控制单元,用于在检测到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满足预设条件时,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再次进行闹钟提醒。

优选地,所述第二检测单元包括:

操作检测模块,用于检测所述终端装置未接收到用户操作的持续时间;

第一睡眠时间确定模块,用于在所述持续时间大于或者等于预设时间阈值并且终端装置的当前时间到达预设睡眠时间时,则判断用户进入睡眠状态,并确定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所述预设睡眠时间由用户自定义设置或由用户的历史睡眠时间数据得出;或者

第二睡眠时间确定模块,用于通过与终端装置连接的智能可穿戴设备获取用户的睡眠信息,根据所述睡眠信息判断用户进入睡眠状态,并确定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

优选地,所述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满足预设条件包括:

所述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晚于预定时间;或者

所述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和闹钟的预设闹铃时间之间的时间差小于预设时间差阈值;

所述提醒控制单元包括:

第一提醒控制模块,用于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并且在闹钟的预设闹铃时间后的一个或多个预设时间点进行闹钟提醒;或者

第二提醒控制模块,用于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并且在闹钟的预设闹铃时间之后按照预设的时间间隔进行闹钟提醒。

优选地,所述提醒控制单元包括:

第三提醒控制模块,用于在检测到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满足预设条件,以及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若未检测到解锁屏幕对终端装置进行操作的时间超过预设时长阈值,则再次进行闹钟提醒。

实施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能够在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满足预设条件的情况下,用户自行设置的闹钟提醒被关闭后,无需用户设置,自动地再次进行闹钟提醒,提高了提醒效果。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闹钟提醒方法的第一实施例的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闹钟提醒系统的第一实施例的功能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图1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闹钟提醒方法,该实施例的闹钟提醒方法可以应用于终端装置中。其中,终端装置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终端、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mp3、mp4等终端。终端装置的操作系统可包括但不限于flyme操作系统、android操作系统、ios操作系统、symbian(塞班)操作系统、blackberry(黑莓)操作系统、windowsphone操作系统等等。如图1所示,该实施例的闹钟提醒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1:检测终端装置的闹钟是否关闭。

在该步骤中,检测用户自行设置的闹钟是否被关闭。例如,用户自行设置的闹钟达到预设时间时终端装置进行响铃提醒,用户感知到闹钟提醒后,将该正在提醒的闹钟关闭。再例如,用户自行设置的闹钟达到预设时间时终端装置进行响铃提醒,该闹钟提醒持续的时间超过预设时长阈值时,该闹钟自动关闭,不再进行提醒(举例不用于限制)。

当检测到终端装置有诸如上述情况发生时,判断检测到终端装置的闹钟是关闭的。

s12:检测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

在该步骤中,检测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包括:检测终端装置未接收到用户操作的持续时间;若持续时间大于或者等于预设时长阈值并且终端装置的当前时间到达预设睡眠时间,则判断用户进入睡眠状态,并确定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其中,预设睡眠时间由用户自定义设置或由用户的历史睡眠时间数据得出。

具体的,当检测到终端装置未接收到用户操作的持续时间大于或者等于预设时长阈值时,进一步判断当前时间是否达到预设睡眠时间,若是则判断用户进入睡眠状态,则将当前时间减去检测到的终端装置未接收到用户操作的持续时间,以得到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

例如,预设睡眠时间由用户自定义设置为22:00,在22:40时检测到终端装置未接收到用户操作的持续时间为30分钟,该持续时间等于预设时长阈值30分钟,且22:40已经超过预设睡眠时间,则判断用户此时进入了睡眠状态,并且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为:22:40减去持续时间30分钟等于22:10。

又如,用户的历史睡眠时间数据得出预设睡眠时间为24:00,在21:00时检测到终端装置未接收到用户操作的持续时间为30分钟,该持续时间等于预设时长阈值30分钟,但是21:00未超过预设睡眠时间,即判断用户未进入睡眠状态。

在其他实施例中,检测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包括:通过与终端装置连接的智能可穿戴设备获取用户的睡眠信息,根据获取的睡眠信息判断用户进入睡眠状态,并确定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具体的,终端装置可以通过预设建立的连接,向智能可穿戴设备发送睡眠信息的获取请求,智能可穿戴设备将其获取的睡眠信息发送到终端装置,由终端装置基于睡眠信息判断用户是否进入睡眠状态,并确定相应的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或者,智能可穿戴设备在接收到终端装置发送的睡眠信息的获取请求时,获取睡眠信息,并判断用户是否进入睡眠状态,并将判断结果发送到终端装置,供终端装置确定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

s13:若检测到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满足预设条件,则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再次进行闹钟提醒。

在该步骤中,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满足预设条件包括: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晚于预定时间。

例如,预设睡眠时间由用户自定义设置为22:00,预设时长阈值为30分钟,预定时间为23:00。在23:40时检测到终端装置未接收到用户操作的持续时间为30分钟,该持续时间等于预设时长阈值30分钟,且22:40已经超过预设睡眠时间22:00,则判断用户此时进入了睡眠状态,并且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为:23:40减去持续时间30分钟等于23:10。此时,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23:10晚于预定时间23:00,判断用户睡晚了,则在无需用户设置的情况下,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将再次对用户进行闹钟提醒。

在其他实施例中,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满足预设条件包括: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和闹钟的预设闹铃时间之间的时间差小于预设时间差阈值。

例如,预设睡眠时间由用户自定义设置为22:00,预设时长阈值为30分钟,用户设置了一个与6:00进行提醒的闹钟,预设时间差阈值为7个小时。在00:40时检测到终端装置未接收到用户操作的持续时间为30分钟,该持续时间等于预设时长阈值30分钟,且00:40已经超过预设睡眠时间22:00,则判断用户此时进入了睡眠状态,并且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为:00:40减去持续时间30分钟等于00:10。此时,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00:10与预设闹钟时间6:00之间的时间差为5小时50分钟,该时间差小于预设时间差阈值7小时。此时判断用户可能睡眠不足,则在无需用户设置的情况下,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将再次对用户进行闹钟提醒,以保证用户能够按时起床。

在步骤s13中,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再次进行闹钟提醒包括: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若未检测到解锁屏幕对终端装置进行操作的时间超过预设时长阈值时,再次进行闹钟提醒。

具体的,在检测到的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满足预设条件的情况下,在检测到用户设置的闹钟被关闭之后,如果未检测到用户解锁终端装置的屏幕对终端装置进行操作的时间超过预设时长阈值时,再次进行闹钟提醒。

例如,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晚于预定时间,用户自行设置的闹钟响起被关掉后,用户没有解锁终端装置的屏幕对终端装置进行操作的时间超过预设时长阈值1分钟,则在无需用户设置的情况下,将再次进行闹钟提醒。其中,可以在用户设置的闹钟之后的一个或多个预设时间点进行闹钟提醒,或者在闹钟的预设闹铃时间之后按照预设的时间间隔进行闹钟提醒。

在其他实施例中,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再次进行闹钟提醒包括: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并且在闹钟的预设闹铃时间后的一个或多个预设时间点进行闹钟提醒。例如,在检测到用户自行设置的6:00的闹钟响起之后被关闭,则在7:00和8:00再次进行闹钟提醒。

在又一其他实施例中,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再次进行闹钟提醒包括: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并且在闹钟的预设闹铃时间之后按照预设的时间间隔进行闹钟提醒。例如,在检测到用户自行设置的6:00的闹钟响起之后被关闭,则在6:00之后每隔15分钟进行一次闹钟提醒,发生以下事件时,停止闹钟提醒:提醒次数达到预设次数,或者当前时间超过预设时间,或者用户解锁屏幕操作终端装置的时间超过预设时长阈值。

在任一实施例中,在用户自行设置的闹钟被关闭后再次进行闹钟提醒时,还可以提示用户相关信息,例如提示用户这个闹钟不是他自己设定的闹钟,而是用于询问是否到点起床的闹钟,并向用户提供关闭该闹钟提醒的选择。

图2为本发明的闹钟提醒系统第一实施例的功能框图,如图2所示,在本实施例中,闹钟提醒系统200包括:

第一检测单元210,用于检测终端装置的闹钟是否关闭;

第二检测单元220,用于检测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

提醒控制单元230,用于在检测到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满足预设条件时,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再次进行闹钟提醒。

其中,检测用户自行设置的闹钟是否被关闭。例如,用户自行设置的闹钟达到预设时间时终端装置进行响铃提醒,用户感知到闹钟提醒后,将该正在提醒的闹钟关闭。再例如,用户自行设置的闹钟达到预设时间时终端装置进行响铃提醒,该闹钟提醒持续的时间超过预设时长阈值时,该闹钟自动关闭,不再进行提醒(举例不用于限制)。

当检测到终端装置有诸如上述情况发生时,判断检测到终端装置的闹钟是关闭的。

在本实施例中,第二检测单元220包括:

操作检测模块,用于检测所述终端装置未接收到用户操作的持续时间;

第一睡眠时间确定模块,用于在所述持续时间大于或者等于预设时间阈值并且终端装置的当前时间到达预设睡眠时间时,则判断用户进入睡眠状态,并确定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所述预设睡眠时间由用户自定义设置或由用户的历史睡眠时间数据得出。

具体的,当检测到终端装置未接收到用户操作的持续时间大于或者等于预设时长阈值时,进一步判断当前时间是否达到预设睡眠时间,若是则判断用户进入睡眠状态,则将当前时间减去检测到的终端装置未接收到用户操作的持续时间,以得到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

例如,预设睡眠时间由用户自定义设置为22:00,在22:40时检测到终端装置未接收到用户操作的持续时间为30分钟,该持续时间等于预设时长阈值30分钟,且22:40已经超过预设睡眠时间,则判断用户此时进入了睡眠状态,并且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为:22:40减去持续时间30分钟等于22:10。

又如,用户的历史睡眠时间数据得出预设睡眠时间为24:00,在21:00时检测到终端装置未接收到用户操作的持续时间为30分钟,该持续时间等于预设时长阈值30分钟,但是21:00未超过预设睡眠时间,即判断用户未进入睡眠状态。

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二检测单元220包括:

第二睡眠时间确定模块,用于通过与终端装置连接的智能可穿戴设备获取用户的睡眠信息,根据所述睡眠信息判断用户进入睡眠状态,并确定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

具体的,终端装置可以通过预设建立的连接,向智能可穿戴设备发送睡眠信息的获取请求,智能可穿戴设备将其获取的睡眠信息发送到终端装置,由终端装置基于睡眠信息判断用户是否进入睡眠状态,并确定相应的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或者,智能可穿戴设备在接收到终端装置发送的睡眠信息的获取请求时,获取睡眠信息,并判断用户是否进入睡眠状态,并将判断结果发送到终端装置,供终端装置确定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

其中,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满足预设条件包括: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晚于预定时间。

例如,预设睡眠时间由用户自定义设置为22:00,预设时长阈值为30分钟,预定时间为23:00。在23:40时检测到终端装置未接收到用户操作的持续时间为30分钟,该持续时间等于预设时长阈值30分钟,且22:40已经超过预设睡眠时间22:00,则判断用户此时进入了睡眠状态,并且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为:23:40减去持续时间30分钟等于23:10。此时,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23:10晚于预定时间23:00,判断用户睡晚了,则在无需用户设置的情况下,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将再次对用户进行闹钟提醒。

在其他实施例中,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满足预设条件包括: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和闹钟的预设闹铃时间之间的时间差小于预设时间差阈值。

例如,预设睡眠时间由用户自定义设置为22:00,预设时长阈值为30分钟,用户设置了一个与6:00进行提醒的闹钟,预设时间差阈值为7个小时。在00:40时检测到终端装置未接收到用户操作的持续时间为30分钟,该持续时间等于预设时长阈值30分钟,且00:40已经超过预设睡眠时间22:00,则判断用户此时进入了睡眠状态,并且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为:00:40减去持续时间30分钟等于00:10。此时,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00:10与预设闹钟时间6:00之间的时间差为5小时50分钟,该时间差小于预设时间差阈值7小时。此时判断用户可能睡眠不足,则在无需用户设置的情况下,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将再次对用户进行闹钟提醒,以保证用户能够按时起床。

在本实施例中,提醒控制单元230包括:

第三提醒控制模块,用于在检测到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满足预设条件,以及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若未检测到解锁屏幕对终端装置进行操作的时间超过预设时长阈值,则再次进行闹钟提醒。

具体的,在检测到的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满足预设条件的情况下,在检测到用户设置的闹钟被关闭之后,如果未检测到用户解锁终端装置的屏幕对终端装置进行操作的时间超过预设时长阈值时,再次进行闹钟提醒。

例如,用户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晚于预定时间,用户自行设置的闹钟响起被关掉后,用户没有解锁终端装置的屏幕对终端装置进行操作的时间超过预设时长阈值1分钟,则在无需用户设置的情况下,将再次进行闹钟提醒。其中,可以在用户设置的闹钟之后的一个或多个预设时间点进行闹钟提醒,或者在闹钟的预设闹铃时间之后按照预设的时间间隔进行闹钟提醒。

在其他实施例中,提醒控制单元230包括:

第一提醒控制模块,用于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并且在闹钟的预设闹铃时间后的一个或多个预设时间点进行闹钟提醒。

例如,在检测到用户自行设置的6:00的闹钟响起之后被关闭,则在7:00和8:00再次进行闹钟提醒。

在又一其他实施例中,提醒控制单元230包括:

第二提醒控制模块,用于在检测到闹钟被关闭后,并且在闹钟的预设闹铃时间之后按照预设的时间间隔进行闹钟提醒。

例如,在检测到用户自行设置的6:00的闹钟响起之后被关闭,则在6:00之后每隔15分钟进行一次闹钟提醒,发生以下事件时,停止闹钟提醒:提醒次数达到预设次数,或者当前时间超过预设时间,或者用户解锁屏幕操作终端装置的时间超过预设时长阈值。

在任一实施例中,在用户自行设置的闹钟被关闭后再次进行闹钟提醒时,还可以提示用户相关信息,例如提示用户这个闹钟不是他自己设定的闹钟,而是用于询问是否到点起床的闹钟,并向用户提供关闭该闹钟提醒的选择。

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中的步骤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顺序调整、合并和删减。本发明实施例的装置中的模块或单元或子单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并、划分和删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实施例的各种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步骤是可以通过程序来指令终端装置相关的硬件来完成,该程序可以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介质可以包括:闪存盘、只读存储器(read-onlymemory,rom)、随机存取器(randomaccessmemory,ram)、磁盘或光盘等。

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发明的权利范围,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流程,并依本发明权利要求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于发明所涵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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