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按键的功能定义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将第一按键定义为通过第一操作方式调用指定功能;
将第二按键定义为通过所述第二操作方式对所述指定功能进行第一调节操作;
将第三按键定义为通过所述第二操作方式对所述指定功能进行第二调节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按键的功能定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指定功能为亮度调节功能,所述第一调节操作和第二调节操作为增加亮度和降低亮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按键的功能定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指定功能为音乐切换功能,所述第一调节操作和第二调节操作为切换成上一曲和切换成下一曲。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按键的功能定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第一按键定义为通过第一操作方式调用指定功能包括:
将第一按键定义为在显示屏处于第一状态时通过所述第一操作方式调用第一指定功能;
将第一按键定义为在显示屏处于第二状态时通过所述第一操作方式调用第二指定功能,所述第二状态与所述第一状态不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按键的功能定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状态为黑屏状态,所述第二状态为亮屏状态。
6.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包括第一按键、第二按键以及第三按键,还包括:
主定义单元,用于将第一按键定义为通过第一操作方式调用指定功能;
辅定义单元,用于将第一按键定义为通过第二操作方式对所述指定功能进行第一调节操作;还用于将第三按键定义为通过所述第二操作方式对所述指定功能进行第二调节操作节操作。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指定功能为亮度调节功能,所述第一调节操作和第二调节操作为增加亮度和降低亮度。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指定功能为音乐切换功能,所述第一调节操作和第二调节操作为切换成上一曲和切换成下一曲。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定义单元还用于:
将第一按键定义为在显示屏处于第一状态时通过所述第一操作方式调用第一指定功能;
将第一按键定义为在显示屏处于第二状态时通过所述第一操作方式调用第二指定功能,所述第二状态与所述第一状态不相同。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状态为黑屏状态,所述第二状态为亮屏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