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自动报案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电话的自动报案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技术的发展,智能手机和电话已越来越普及,手机和电话的通话、短信、上网等功能已越来越强大,但是应用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手机和电话也经常会被恶意安装上非法软件。现在的电话和手机不能实现自动报案的情况,每次报案都浪费很多时间,且特别麻烦。每次都人工报案都需要人工记录的麻烦,而且可以自动报案可以错误率很高,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基于电话的自动报案方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基于电话的自动报案方法。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基于电话的自动报案系统,包括自动报案系统,所述自动报案系包括有手机/座机、服务器终端和报警装置,所述手机/座机的输出端连接于无线通讯模块的输入端,所述无线通讯模块的输出端连接于呼叫中心的输入端,所述呼叫中心包括有显示模块和数据收发模块,所述显示模块和数据收发模块连接,所述服务器终端包括有plc控制器、通讯录模块和数据对比系统,所述数据收发模块的输出端连接于数据对比系统的输入端,所述plc控制器的输出端分别连接于存储模块的输入端、信息录入模块的输入端、人工处理终端的输入端和数据对比系统的输入端,所述数据对比系统的输出端连接于通讯录模块的输入端,所述报警装置包括有红色警示灯和黄色警示灯,所述信息录入模块的输出端连接于红色警示灯的输入端,所述人工处理终端的输出端连接于黄色警示灯的输入端。
优选的,所述数据对比系统包括有数据检测模块、数据录入模块和数据录入模块。
优选的,所述数据检测模块、数据录入模块和数据录入模块的输出端连接于通讯录模块的输入端。
优选的,所述服务器终端为pc终端。
本发明还提出一种基于电话的自动报案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第一步,由用户拨打手机或者座机通过无线通讯模块呼叫到呼叫中心,通过呼叫中心的显示模块看到呼叫来电信息,并且通过数据收发模块将数据传送到数据对比系统,由数据对比系统与通讯录模块对比,从而提取用户的信息;
第二步,由数据对比系统和通讯录模块对比得出来电信息,显示有就通过plc控制器控制信息录入模块,并且提示用户输入报案信息;显示没有通过plc控制器直接转移到人工处理终端,实现报案;
第三步,通过控制信息录入模块时打开红色警示灯,通过控制人工处理终端时打开黄色警示灯,完成报案的记录,且具有醒目的作用。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基于电话的自动报案方法,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大大的减少了人工报案的错误率,且减少了人工记录的麻烦和错误,实现了自动化报案的功能,为社会的进步又起到了进一步的作用,且将信息化时代的功能发扬光大,实用性比较强大,对于以后的使用具有较高的价值,值得以后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基于电话的自动报案方法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基于电话的自动报案方法部分电子结构连接示意图。
图中: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基于电话的自动报案系统,包括自动报案系统,所述自动报案系包括有手机/座机、服务器终端和报警装置,所述手机/座机的输出端连接于无线通讯模块的输入端,所述无线通讯模块的输出端连接于呼叫中心的输入端,所述呼叫中心包括有显示模块和数据收发模块,所述显示模块和数据收发模块连接,所述服务器终端包括有plc控制器、通讯录模块和数据对比系统,所述服务器终端为pc终端,方便操作,且适用范围广。
所述数据收发模块的输出端连接于数据对比系统的输入端,所述plc控制器的输出端分别连接于存储模块的输入端、信息录入模块的输入端、人工处理终端的输入端和数据对比系统的输入端,所述数据对比系统包括有数据检测模块、数据录入模块和数据录入模块,所述数据检测模块、数据录入模块和数据录入模块的输出端连接于通讯录模块的输入端,更加精确,且具备记忆和了录入功能,以便于下一次的报案分析。
所述数据对比系统的输出端连接于通讯录模块的输入端,所述报警装置包括有红色警示灯和黄色警示灯,所述信息录入模块的输出端连接于红色警示灯的输入端,所述人工处理终端的输出端连接于黄色警示灯的输入端。
本发明还提出一种基于电话的自动报案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第一步,由用户拨打手机或者座机通过无线通讯模块呼叫到呼叫中心,通过呼叫中心的显示模块看到呼叫来电信息,并且通过数据收发模块将数据传送到数据对比系统,由数据对比系统与通讯录模块对比,从而提取用户的信息;
第二步,由数据对比系统和通讯录模块对比得出来电信息,显示有就通过plc控制器控制信息录入模块,并且提示用户输入报案信息;显示没有通过plc控制器直接转移到人工处理终端,实现报案;
第三步,通过控制信息录入模块时打开红色警示灯,通过控制人工处理终端时打开黄色警示灯,完成报案的记录,且具有醒目的作用。
工作原理: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