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人体工学的动圈式入耳式耳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87005阅读:517来源:国知局
基于人体工学的动圈式入耳式耳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耳机技术领域,尤其是指一种基于人体工学的动圈式入耳式耳机。



背景技术:

现代生活中,随处可见地耳机是不可或少的一种常用工具,通常包括头戴式耳机、挂耳式耳机以及入耳式耳机,其中,入耳式耳机佩戴容易脱落,入耳式耳机将耳塞直接塞入耳孔内使用,时间一长,容易出现耳塞松脱不稳的现象,当使用者走动时,耳机整体易旋转或晃动,耳塞摩擦耳孔,不符合人体工学,造成使用者耳孔不适,形成杂音,影响接受信号,导致使用不便,其次,现有技术的入耳式耳机中的喇叭通常为动铁式喇叭,动铁式喇叭音质效果欠佳,导致使用者体验效果差。因此,急需新的技术方案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存在之缺失,其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基于人体工学的动圈式入耳式耳机,其更加符合人体耳部结构特点,适应人们的佩戴习惯,提高了音质效果,增强了使用者的使用体验效果。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之技术方案:

一种基于人体工学的动圈式入耳式耳机,包括控制器以及二耳机主体,该二耳机主体分别通过数据线连接于控制器两侧,该耳机主体包括基座、耳塞、弯曲支承条以及定位耳胶,该基座具有一供耳塞固定的安装孔,该耳塞内具有动圈式喇叭,该弯曲支承条一端设有一卡环部,该卡环部卡持耳塞根部,该定位耳胶包括有一环形嵌套部以及一沿环形嵌套部一侧水平延伸的耳廓叶片,该环形嵌套部固定嵌置于耳塞上,该耳廓叶片呈弯曲状,且该耳廓叶片沿其弯曲方向由大变小。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耳塞包括有上壳体、下壳体以及硅胶软塞,该上壳体和下壳体扣合在一起形成一容置腔,所述动圈式喇叭安装于该容置腔内,所述环形嵌套部安装于上壳体与下壳体之间,该上壳体具有一弯曲的出音孔,该硅胶软塞包覆于该出音孔。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卡环部为C形环或圆环。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优点和有益效果,具体而言,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 其主要是通过在耳机主体上同时套设一弯曲支承条和一定位耳胶,结合动圈式喇叭的设计使用,在使用时通过弯曲支承条将耳机整体挂置于耳廓后头颅上,再由定位耳胶定位于耳轮下脚下侧,从而更加符合人体耳部结构特点,适应人们的佩戴习惯,提高了音质效果,增强了使用者的使用体验效果。

为更清楚地阐述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技术手段及其所达到的具体目的和功能,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之实施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仰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部分分解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识说明:

10、控制器 20、耳机主体

21、基座 211、安装孔

22、弯曲支承条 221、卡环部

23、定位耳胶 231、环形嵌套部

232、耳廓叶片 24、耳塞

241、上壳体 2411、出音孔

242、下壳体 2421、耳塞根部

243、硅胶软塞 244、动圈式喇叭

30、数据线。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照图1~图3所示,其显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之实施例的具体结构,该种基于人体工学的动圈式入耳式耳机包括控制器10以及二耳机主体20。

其中,所述二耳机主体20分别通过数据线30连接于控制器10两侧,该耳机主体20包括基座21、耳塞24、弯曲支承条22以及定位耳胶23,该基座21具有一供耳塞24固定的安装孔211,该耳塞24内具有动圈式喇叭244,该弯曲支承条22一端设有一卡环部221,本实施例中,该卡环部221为C形环,当然也可为其他环,例如圆环,该卡环部221卡持耳塞根部2421,该弯曲支承条22将耳机主体20挂置于耳廓后头颅上,防止耳机主体20的脱落,该定位耳胶23包括有一环形嵌套部231以及一沿环形嵌套部231一侧水平延伸的耳廓叶片232,该环形嵌套部231固定嵌置于耳塞24上,该耳廓叶片232呈弯曲状,且该耳廓叶片232沿其弯曲方向由大变小,该定位耳胶23定位于耳轮下脚下侧,使耳机主体20佩戴在耳朵上能保持很好的位置状态。

所述耳塞24包括有上壳体241、下壳体242以及硅胶软塞243,该上壳体241和下壳体242扣合在一起形成一容置腔,所述动圈式喇叭244安装于该容置腔内,所述环形嵌套部231安装于上壳体241与下壳体242之间,该上壳体241具有一弯曲的出音孔2411,该硅胶软塞243包覆于该出音孔2411。

本实用新型的设计重点在于,其主要是通过在耳机主体上同时套设一弯曲支承条和一定位耳胶,结合动圈式喇叭的设计使用,在使用时通过弯曲支承条将耳机整体挂置于耳廓后头颅上,再由定位耳胶定位于耳轮下脚下侧,从而更加符合人体耳部结构特点,适应人们的佩戴习惯,提高了音质效果,增强了使用者的使用体验效果。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围作任何限制,故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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