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柜车行驶倒车盲区视频无线传输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33169阅读:430来源:国知局
货柜车行驶倒车盲区视频无线传输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行驶辅助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货柜车行驶倒车盲区视频无线传输器。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的无线倒车影像产品,主要由摄像头、FM无线发射设备和接收设备组成,FM发射距离短,容易受到周边相同频率信号干扰,造成影像接收稳定性差,此外,传统倒车影像产品供电采用单独的电池或者通过电源线接车载电源,电池供电需要定期给更换,成本高,不便于持续工作,车载电源供电则接线往往导致线路布设复杂。

有鉴于此,本发明人提出货柜车行驶倒车盲区视频无线传输器,本案由此产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货柜车行驶倒车盲区视频无线传输器,以简化结构,降低成本,提高影像传输的稳定性,实现持续性视频传输工作。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货柜车行驶倒车盲区视频无线传输器,包括一太阳能供电设备、两个摄像头、一WIFI视频传输模块以及一接收设备;所述太阳能供电设备及两个摄像头均与WIFI视频传输模块连接,其中一个摄像头拍摄方向为货柜车侧面,另一个摄像头拍摄方向为货柜车后面;所述接收设备通过无线网络与WIFI视频传输模块连接。

优选的,所述太阳能供电设备由相互连接的太阳充电板和耐高热聚合物锂电池组成,所述耐高热聚合物锂电池与所述WIFI视频传输模块和两个摄像头分别连接。

优选的,所述接收设备为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移动终端。

优选的,所述移动终端可以是手机或平板电脑。

优选的,所述摄像头采用高清自动补光摄像头。

优选的,所述系统还包括一L型外壳,该L型外壳安装在货柜车右后角,且L型外壳长度相对长的一端位于货柜车侧面,长度相对短的一端位于货柜车后面,其中一个摄像头安装在位于货柜车侧面的L型外壳端部,另一个摄像头安装在位于货柜车后面的L型外壳端部,所述WIFI视频传输模块与太阳能供电设备均设置在L型外壳内。

进一步,所述L型外壳内设有一块磁铁,该磁铁位于L型外壳与货柜车接触的一侧。

进一步,L型外壳上还挂有一条绳索。

采用上述方案后,本实用新型工作过程如下:太阳能供电设备持续为WIFI视频传输模块以及两个摄像头提供电源,WIFI视频传输模块可持续将摄像头拍摄的影像通过无线网络传输到位于驾驶室的接收设备,以供驾驶员实时地查看货柜车右侧以及后面的安全情况,提前预判及采取避险措施。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通过太阳能供电设备为摄像头和WIFI视频传输模块供电,既节能有保证了供电的持续性,通过分别在货柜车右侧方以及后面设置摄像头,解决了视线盲点的问题,使货柜车驾驶员在无人引导的情况下能够单独获得车右侧和后面的实时影像,提前预判和采取措施,防滑视角问题或外部运动导致的交通安全隐患,而且本发明不需要复杂的布线,简化了结构,操作更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框图;

图2是L型外壳安装在货柜车上的俯视图;

图3是L型外壳安装在货柜车上右后面视图;

图4是L型外壳安装在货柜车上后面视图;

图5是L型外壳安装在货柜车上右侧视图。

标号说明

太阳能供电设备1,太阳充电板11,耐高热聚合物锂电池12,摄像头2、WIFI视频传输模块3,接收设备4,L型外壳5,磁铁6,绳索7,货柜车8。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揭示的货柜车行驶倒车盲区视频无线传输器,包括一太阳能供电设备1、两个摄像头2、一WIFI视频传输模块3以及一接收设备4;其中,太阳能供电设备1由相互连接的太阳充电板11和耐高热聚合物锂电池12组成,耐高热聚合物锂电池12与WIFI视频传输模块3和两个摄像头分别连接。

其中一个摄像头2安装在货柜车侧面,另一个摄像头2安装在货柜车后面;接收设备4通过无线网络与WIFI视频传输模块3连接,接收设备4的功能使接收并显示摄像头2采集的视频,接收设备4可以采用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移动终端,移动终端是手机或平板电脑。

货柜车行驶倒车盲区视频无线传输器还包括一L型外壳5,该L型外壳5安装在货柜车右后角,且L型外壳5长度相对长的一端位于货柜车8侧面,长度相对短的一端位于货柜车8后面,其中一个摄像头2安装在位于货柜车8右侧的L型外壳5端部,另一个摄像头2安装在位于货柜车8后面的L型外5壳端部,WIFI视频传输模块3与太阳能供电设备1均设置在L型外壳5内,其中,太阳充电板11设置在L型外壳5的外侧。

由于货柜车的特殊性,其牵引的货柜需要经常更换,因此视频辅助系统也需要拆卸,为了便于其拆装,L型外壳5内设有一块磁铁6,该磁铁6位于L型外壳5与货柜车8接触的一侧。

为了保证L型外壳5不从货柜车8上掉落,L型外壳5上还挂有一条绳索7。

为提高影像的清晰度,摄像头2采用高清自动补光摄像头。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的限定。凡依本案的设计思路所做的等同变化,均落入本案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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