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水型同轴喇叭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02593阅读:406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水型同轴喇叭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同轴喇叭产品技术领域,特指一种防水型同轴喇叭。



背景技术:

同轴喇叭就是一个喇叭有高音也有低音,一个同轴喇叭顶两个普通喇叭,也就是在同一轴心上安装了两个扬声器分别负责重放高音和中低音。

参见图1所示,现有技术中的同轴喇叭包括磁回组件101、安装于磁回组件101上的低音支架102、安装于磁回组件101上并伸入低音支架102中的音圈103以及安装于低音支架102与音圈103之间的低音振膜104和安装于磁回组件101中心处并穿设于音圈103中的高音支架105及安装于高音支架105中的高音喇叭106,该高音喇叭106与音圈103及磁回组件101同轴,但是由于将高音支架105安装磁回组件101中心处上以实现同轴,这样导致低音振膜104上无法安装防尘帽,且该音圈103与高音支架105之间形成有间隔,以极易进水而损坏产品,对使用者造成极大的困扰。

有鉴于此,本发明人提出以下技术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防水型同轴喇叭。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下述技术方案:该防水型同轴喇叭包括磁回组件、安装于磁回组件上的低音支架、安装于磁回组件上并伸入低音支架中的音圈以及安装于低音支架与音圈之间的低音振膜和安装于低音振膜中并位于音圈上端的防尘帽,该低音振膜及防尘帽将低音支架上端密封,该低音支架上端固定有一高音支架,且该高音支架中心处设置有一高音喇叭,该高音喇叭与音圈及磁回组件同轴。

进一步而言,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磁回组件包括:一下夹板及依次安装于下夹板上的磁铁和上夹板,上夹板上端面与低音支架的底部固定抵触,且该上夹板与上夹板之间形成有间隔,所述音圈下端伸入该间隔中。

进一步而言,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下夹板的截面呈倒T字形,磁铁和上夹板均呈环状,该磁铁和上夹板固定套接于下夹板上。

进一步而言,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低音支架与音圈之间还设置有定心支片。

进一步而言,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定心支片的截面呈波浪形。

进一步而言,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防尘帽外缘向上翻卷形成一V形折边,该折边与低音振膜密封固定。

进一步而言,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低音支架外侧设置有正、负极接线端子板;所述高音喇叭的正、负极线沿高音支架走线,其中,正级线连接一分频电容再与正极接线端子板焊接固定,负极线与负极接线端子板焊接固定。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较具有如下有益效果:由于高音支架时安装于低音支架上端,其不会影响防尘帽的常规安装于低音振膜中,以致使该低音振膜及防尘帽将低音支架上端密封,令本实用新型具有极强的防水效果,且可保证高音喇叭与音圈及磁回组件同轴,令本实用新型具有极强的市场竞争力。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同轴喇叭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见图2、3所示,为一种防水型同轴喇叭,其包括磁回组件1、安装于磁回组件1上的低音支架2、安装于磁回组件1上并伸入低音支架2中的音圈3以及安装于低音支架2与音圈3之间的低音振膜4和安装于低音振膜4中并位于音圈3上端的防尘帽5,该低音振膜4及防尘帽5将低音支架2上端密封,该低音支架2上端固定有一高音支架6,且该高音支架6中心处设置有一高音喇叭7,该高音喇叭7与音圈3及磁回组件1同轴。

所述的磁回组件1包括:一下夹板11及依次安装于下夹板11上的磁铁12和上夹板13,上夹板13上端面与低音支架2的底部固定抵触,且该上夹板13与上夹板13之间形成有间隔,所述音圈3下端伸入该间隔中。其中,所述下夹板11的截面呈倒T字形,磁铁12和上夹板13均呈环状,该磁铁12和上夹板13固定套接于下夹板11上。

所述低音支架2与音圈3之间还设置有定心支片8,该定心支片8用于支撑音圈,保证结构的稳定性,其中,所述定心支片8的截面呈波浪形,可增强定心支片8的强度。

所述防尘帽5外缘向上翻卷形成一V形折边51,该折边51与低音振膜4密封固定。

所述低音支架2外侧设置有正、负极接线端子板21、22;所述高音喇叭7的正、负极线沿高音支架6走线,其中,正级线连接一分频电容23再与正极接线端子板21焊接固定,负极线与负极接线端子板22焊接固定。

综上所述,由于高音支架6时安装于低音支架2上端,其不会影响防尘帽5的常规安装于低音振膜4中,以致使该低音振膜4及防尘帽5将低音支架2上端密封,令本实用新型具有极强的防水效果,且可保证高音喇叭7与音圈3及磁回组件1同轴,令本实用新型具有极强的市场竞争力。

当然,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非来限制本实用新型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述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应包括于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