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USB免提音箱通话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33353阅读:287来源:国知局
一种USB免提音箱通话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音箱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应用于音视频会议连接电脑使用的带USB扩展接口的免提音箱通话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网络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视频通话、视频会议非常普遍,一般视频通话的设备是笔记电脑或外加USB音箱,视频通话的时候笔记本电脑自带喇叭和麦克声音都比较小,只能离电脑50CM左右的地方说话,如果外接普通的USB音箱又会有回音通话效果不好。现在有的USB音箱是没有USB扩展口的,并且笔记本电脑的USB接口是有限的,如果接了普通USB音箱再想接多几个USB设备(如;键盘、鼠标)就只能另外加HUB连接器来连接,导致连接线多且凌乱,给使用者带来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应用于音视频会议连接电脑使用的带USB扩展接口的免提音箱通话装置。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USB免提音箱通话装置,包括上壳、底壳,和设于上壳和底壳组成的安装腔内的控制主板、扬声器及咪头,其特征是,所述底壳是设有三个支撑脚位,三个支撑脚位之间是呈向上拱起的弧面,底壳的中央设置有用于安装扬声器的安装座;所述三个支撑脚位之间呈120度,且每个支撑脚位内安装咪头;所述控制主板为环形PCB板,底壳内设有四个用于安装控制主板的支撑端;所述控制主板设有单片机、A/D转换电路、D/A转换电路、DSP芯片,所述咪头连接A/D转换电路,扬声器连接D/A转换电路,所述A/D转换电路、D/A转换电路、DSP芯片与单片机相连接;所述控制主板设有第一USB接口连接单片机和D/A转换电路,第一USB接口还连接一HUB,HUB分三路,一路接DSP芯片电路,另外两路为第二USB扩展接口和第三USB扩展接口。

进一步所述咪头为单指向咪头,三只单指向咪头按120度间隔排列围城一圈,每只负责120度范围内的声音采集,拾音的范围达到半径为两米范围,且清晰不会有回音。

进一步所述控制主板上还设有LED指示灯,上壳和底壳通过三个支撑脚位螺钉连接固定。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通过本技术方案的实施,设计出外形独特、美观的免提音箱通话装置,其独特的外形及安装扬声器的安装座形成扬声器的声音腔体,三只单指向咪头按120度间隔排列围城一圈,每只负责120度范围内的声音采集,拾音的范围达到半径为两米范围,且清晰不会有回音。将扬声器和咪头设为一体装置,避免了传统的音箱和麦克风设备需要连接功放设备等,设备连接繁杂且占空间。并且,本方案还结合了HUB,内置HUB分成三路,一路通过连接线连接笔记本电脑或者其它具USB接口的设备,另外两路为扩展的USB接口,可以用来连接其它USB接口的配件,如:键盘、鼠标等,无需再另外配置HUB装置。与普通的USB音箱相比,结构造型是主要是以一个会议室设备为目标的设计,而普通USB音箱更像是一个个人使用的产品,本产品形态更适合会议室场景使用,自带音频输入输出功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分解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应用场景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请参照附图1,一种USB免提音箱通话装置,包括上壳1、底壳8,和设于上壳1和底壳8组成的安装腔内的控制主板4、扬声器2及咪头82,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壳8是设有三个支撑脚位,三个支撑脚位之间是呈向上拱起的弧面,底壳8的中央设置有用于安装扬声器2的安装座81;所述三个支撑脚位之间呈120度,且每个支撑脚位内安装咪头82;所述控制主板4为环形PCB板,底壳8内设有四个用于安装控制主板4的支撑端;所述控制主板4设有单片机、A/D转换电路、D/A转换电路、DSP芯片,所述咪头82连接A/D转换电路,扬声器2连接D/A转换电路,所述A/D转换电路、D/A转换电路、DSP芯片与单片机相连接;所述控制主板4设有第一USB接口5连接单片机和D/A转换电路,第一USB接口5还连接一HUB,HUB分三路,一路接DSP芯片电路,另外两路为第二USB扩展接口6和第三USB扩展接口7。

较优地,所述咪头82为单指向咪头,三只单指向咪头按120度间隔排列围城一圈,每只负责120度范围内的声音采集,拾音的范围达到半径为两米范围。并且通过扬声器输出的声音清晰,不会产生回音。

所述控制主板4上还设有LED指示灯3,上壳1和底壳8通过三个支撑脚位螺钉连接固定。

请参照附图2,第二USB扩展接口6和第三USB扩展接口7连接键盘、鼠标,这样即可以实现扩展接口连接USB设备,又不会占用电脑有限的USB接口,并且连接线不会杂乱。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而对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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