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指环扣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25777发布日期:2018-08-08 00:33阅读:20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手机配件,具体是一种指环扣。



背景技术: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手机壳借着移动电话瘦身的契机开始盛行。其种类也随着手机品牌和功能的增加而呈多样化,按质地分有皮革,硅胶,布料,硬塑,软塑料等品别。手机壳发展到2011年,已不再是单纯的实用商品。随着手机在年轻群落中的普及,几乎每一个追求时尚的年轻人都希望拥有一部独一无二的手机。给手机美容逐渐成了他们展示个性的一种方式。为了迎合这种趋势,手机保护套生产商又推出了许多做工更为精良,更加别致的产品。这使得手机保护套的类型更加多元化。指环扣手机套就在不断的发展中应运而生。

随着科技水平的快速发展,科技美容这一行业做为新型产业新生而出。时尚IT品牌随着市场的多元化发展,手机品牌和功能呈多样化,手机壳的种类也日益增多。指环扣手机壳按质地分有硬塑、金属品类。指环扣手机壳保护壳不仅作为装饰品让您的手机成为一道风景,更能保护手机,防摔、防刮、防水、防震、防盗、防掉。

现在指环扣种类外形很多,但是大多数结构较为简单,功能单一,无法满足现在的使用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指环扣,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指环扣,包括环扣,所述环扣连接指环扣主体,指环扣主体包括环形座,环形座下端设置有轴承座,轴承座通过连接轴连接环扣,环形座内设置有连接座,连接座上设置有铁片,铁片上设置有齿形板,齿形板上设置有密封板,密封板上设置有上压板,所述齿形板上表面设置有凸起,密封板与齿形板接触一面设置有与凸起配合的凹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连接座内设置有轴承。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环扣和指环扣主体均为锌合金压铸构件。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指环扣主体背面设置有狼形图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使用方便,操作简单,机械感强,能够实现图标转动,能够有效的吸引使用者,满足了现在的使用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指环扣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上压板、2-密封板、3-连接轴、4-轴承座、5-连接座、6-齿形板、7-环形座、 8-铁片、9-环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指环扣,包括环扣9,所述环扣9连接指环扣主体,指环扣主体包括环形座7,环形座7下端设置有轴承座4,轴承座4通过连接轴3连接环扣9,环形座7内设置有连接座5,连接座5上设置有铁片8,铁片8上设置有齿形板6,齿形板6上设置有密封板2,密封板2上设置有上压板1,所述齿形板6上表面设置有凸起,连接座5内设置有轴承,环扣9和指环扣主体均为锌合金压铸构件,指环扣主体背面设置有狼形图标,密封板2与齿形板6接触一面设置有与凸起配合的凹槽。

本实用新型通过连接座5和密封板2的设计,把密封板2设置在手机壳背面,能够环形座5可转动,实现转动功能,齿形板6和其上凸起与密封板的设计,实现转动时能够发出咔咔声,机械感强,同时能够实现限位功能,通过铁片8的设计,方便手机车载导航时吸磁固定,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使用方便,操作简单,机械感强,能够实现图标转动,能够有效的吸引使用者,满足了现在的使用要求。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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