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摄像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44377阅读:22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摄像装置,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便携式摄像机。



背景技术:

相关技术中的便携式摄像机通常为一个整体安装到衣服、背包、墙面等支撑物上,在取下时也要整体取下,不能将摄像部分单独取下后进行充电、调试等动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改进的便携式摄像机。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构造一种便携式摄像机,包括摄像主体和座体;

所述摄像主体包括摄像头和第一吸附装置;

所述座体上设有第二吸附装置以及可安装到支撑物上的安装机构,所述第二吸附装置与所述第一吸附装置可分离地吸附。

优选地,所述第一吸附装置包括第一磁铁,所述第二吸附装置包括与所述第一磁铁对应吸附的第二磁铁或第二金属件;和/或,

所述第一吸附装置包括第一金属件,所述第二吸附装置包括与所述第一金属件对应吸附的第二磁铁。

优选地,所述摄像主体呈扁平状。

优选地,所述摄像主体还包括设在所述摄像头的取景窗前的防护罩,所述防护罩与所述取景窗对应的位置为穿孔或透明材质。

优选地,所述防护罩可拆卸的安装在所述摄像头上。

优选地,所述防护罩的周圈设有卡合到所述摄像头的周圈的卡环。

优选地,所述防护罩为透明材质。

优选地,所述摄像头和所述防护罩之间还夹设有装饰件,所述装饰件上设有与所述摄像头的取景窗对应的透明窗或取景孔。

优选地,所述装饰件为片状。

优选地,所述安装机构包括至少一个别针或夹子。

实施本实用新型的便携式摄像机,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摄像主体和座体采用吸附配合,拆装方式简单便捷,在座体安装到衣服、背包、墙面等支撑物上时,摄像主体可以单独取下进行充电、调试,不用将座体从支撑物上取下,提升了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便携式摄像机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现对照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一个优选实施例中的便携式摄像机包括摄像主体1和座体2,摄像主体1包括摄像头11和第一吸附装置12,座体2上设有第二吸附装置21以及可安装到支撑物上的安装机构22,第二吸附装置21与第一吸附装置12可分离地吸附。

摄像主体1和座体2采用吸附配合,拆装方式简单便捷,在座体2安装到衣服、背包、墙面等支撑物上时,摄像主体1可以单独取下进行充电、调试,不用将座体2从支撑物上取下,提升了效率。

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吸附装置12包括第一磁铁,第二吸附装置21包括与第一磁铁对应吸附的第二磁铁或第二金属件,利用第一磁铁的磁性吸附到第二吸附装置21上,吸附和拆除方便,结构简单,节约空间,吸附效果持久。

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一吸附装置12也可包括第一金属件,第二吸附装置21包括与第一金属件对应吸附的第二磁铁,利用第一金属件与第二磁铁之间吸附。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一吸附装置12也可同时包括第一磁铁、第一金属件,第二吸附装置21也可同时包括第二磁铁、第二金属件。

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一吸附装置12、第二吸附装置21之间也可采用魔术贴相互吸附,也可采用真空吸盘等相互吸附。

通常,摄像主体1呈扁平状,可以在安装到支撑物上时,不会太占用空间,也让人不易注意和察觉到。

摄像主体1还包括设在摄像头11的取景窗前的防护罩13,防护罩13与取景窗对应的位置为穿孔或透明材质,在防护罩13安装到摄像头11取景窗前时,可以将摄像机遮挡防护,但不影响正常的取景。

为了能更换不同图案等外观效果的防护罩13,防护罩13可拆卸的安装在摄像头11上。优选地,防护罩13的周圈设有卡合到摄像头11的周圈的卡环131,卡环131套设到摄像头11的周圈后即可固定在摄像头11上,拆装方便。在其他实施例中,也采用卡扣等方式卡合固定。

在一些实施例中,若为了显示摄像头11的原有外形,防护罩13为透明材质。进一步地,摄像头11和防护罩13之间还夹设有装饰件(未图示),装饰件上设有与摄像头11的取景窗对应的透明窗或取景孔。装饰件可以透过透明的防护罩13展示,还不影响摄像头11的取像,让摄像主体1的外观与众不同,而且还能更换多变。

优选地,装饰件为片状,不占用空间,节约成本。在其他实施例中,透明的防护罩13也可设置一定的纹路来遮挡住摄像头11。

在一些实施例中,安装机构22包括至少一个别针或夹子,安装到支撑物上,可以不用经常拆装,只需要将摄像主体1取下进行维护即可。

可以理解地,上述各技术特征可以任意组合使用而不受限制。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