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光接收模块,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基板;
设置于所述第一基板的表面的阵列波导光栅,所述阵列波导光栅远离所述第一基板的一侧设置有V形槽;以及
光电探测器,所述光电探测器设置于所述阵列波导光栅远离所述第一基板的一侧且与所述V形槽相对设置,以接收从所述V形槽输出的光信号并将该光信号转换为电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接收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接收模块还包括:
设置于所述第一基板的第二基板,所述第二基板与所述阵列波导光栅位于所述第一基板的同一侧;
设置于所述第二基板远离所述第一基板的一侧的跨阻放大器,所述跨阻放大器与所述光电探测器电连接,以将所述光电探测器输出的电信号进行放大处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接收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接收模块还包括电连接件;
所述电连接件的一端与所述光电探测器远离所述阵列波导光栅的一侧连接、另一端与所述跨阻放大器远离所述第一基板的一侧连接,以将所述光电探测器输出的电信号传送至所述跨阻放大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光接收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连接件为金线。
5.根据权利要求2-4任意一项所述的光接收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基板由氮化铝、氧化铝或陶瓷材料制成。
6.根据权利要求2-4任意一项所述的光接收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基板靠近所述跨阻放大器的一侧设置有镀金层。
7.根据权利要求2-4任意一项所述的光接收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阵列波导光栅与所述第二基板在朝向所述第一基板方向的高度相同,所述光电探测器与所述跨阻放大器在朝向所述第一基板方向的高度相同。
8.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光接收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V形槽的角度为42度。
9.根据权利要求1-4任意一项所述的光接收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板由玻璃材料制成。
10.一种光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光发射模块和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的光接收模块,所述光接收模块能够接收所述光发射模块发出的光信号并转换为电信号。